當前位置:生活全書館 >

學習教育

> 教師編考的教基的三大內容

教師編考的教基的三大內容

教師編考的教基的三大內容

1、教育基礎知識主要包括教育學基礎知識、教育心理學基礎知識和教育法規三個部分。

2、教育學基礎知識。考試內容主要有:教育學概論、教育與人的發展、教育與社會的發展、教育目的、教育內容、教育途徑、學校以及教師與學生

3、教育心理學基礎知識。主要包括:教育心理學概論、學習心理、品德心理、教學心理和差異心理的基本知識。

4、教育法規。主要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教育法概論。

標籤: 編考 教基 教師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shqsg.com/xuexijiaoyu/vone2q.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