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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員和教導員的區別

指導員和教導員的區別

教導員和指導員工作一樣,上下級關係,權利範圍不同。

1、教導員:全稱爲政治教導員,正營級。是軍隊、武警、公安、民兵、等隊伍中設定的一級首長職務。在解放軍營級部隊(武警大隊),設營長(大隊長)與教導員,他們是同一機構裏的不同分工的平級首長,教導員的主要職責,就是做好政治思想工作和黨的工作等。

2、指導員:政治指導員的簡稱。是指解放軍連級單位以及武警部隊中隊的政工幹部,是和連長、中隊長平級的首長。解放軍實行的是黨指揮槍原則(黨對軍隊絕對領導),指導員一般擔任連隊的黨支部書記,連長、中隊長爲黨支部副書記。另外還有球隊的指導員、交警中隊指導員 、公安局派出所指導員 。

標籤: 教導員 指導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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