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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期滿後是否自動解除?

取保候審不會自動解除,期滿需執行機關決定。期間需遵守規定:不離開所居住地、及時報告變動、按時到案、不干擾證人、不毀滅證據。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可限制特定活動、會見人員、保管證件。取保候審適用於判處管制等刑罰、不致危險的案件,以及疾病、懷孕等情況下。

法律分析

一、取保候審期滿一年自動解除嗎

取保候審期滿一年一般不會自動解除。公安機關在取保候審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對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根據案情變化,應當及時變更強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審。期滿需要執行機關也就是公安機關,在期限屆滿的十五天前告訴決定機關,決定機關做出是否解除的決定或者是變更強制措施。

二、取保候審期間應遵守哪些規定

取保候審期間應遵守如下規定:

1.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2.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繫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3.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5.不得毀滅、僞造證據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案件情況,責令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項或者多項規定:

1.不得進入特定的場所;

2.不得與特定的人員會見或者通信;

3.不得從事特定的活動;

4.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儲存。

三、取保侯審的情況

對於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拓展延伸

取保候審期滿一年後如何處理?

取保候審期滿一年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通常會有以下幾種處理方式。首先,如果在取保候審期間被告人沒有違反取保候審的相關規定,法院可以解除取保候審措施,被告人恢復自由身份。其次,如果在期滿一年後,案件尚未審結,法院可以根據情況決定是否延長取保候審期限。最後,如果在取保候審期間被告人再次涉嫌犯罪或違反取保候審的規定,法院可以撤銷取保候審並採取適當的強制措施,如羈押等。具體的處理方式會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及法律規定進行裁決,建議您諮詢專業的律師以獲取準確的法律意見。

結語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取保候審期滿一年後,通常有以下幾種處理方式。首先,如果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相關規定,法院可以解除取保候審措施,使其恢復自由身份。其次,如果案件在期滿一年後尚未審結,法院可以根據情況決定是否延長取保候審期限。最後,如果在取保候審期間被告人再次涉嫌犯罪或違反取保候審規定,法院可以撤銷取保候審並採取適當的強制措施,如羈押等。具體的處理方式將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和法律規定進行裁決,建議您諮詢專業律師以獲取準確的法律意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強制措施 第七十九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強制措施 第七十三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未違反本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的,取保候審結束的時候,憑解除取保候審的通知或者有關法律文書到銀行領取退還的保證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訂):第五章 對重新犯罪的預防 第五十二條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對於無固定住所、無法提供保證人的未成年人適用取保候審的,應當指定合適成年人作爲保證人,必要時可以安排取保候審的未成年人接受社會觀護。

取保候審期滿後是否自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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