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勸退員工自己會收到通知嗎
- 綜合知識
- 關注:1.28W次
法律分析:會。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合同的,需要提前30天書面通知或者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shqsg.com/zh-hant/zonghezhishi/p83zq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