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彩禮離婚後是否需要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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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彩禮可以返還,需滿足條件:一、未登記結婚;二、登記結婚但未共同生活;三、彩禮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如適用第二、第三項,則需離婚爲條件。人民法院應予支援。婚前彩禮是可以返還的,但需要滿足一定條件。我國法律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予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以雙方離婚爲條件。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爲條件。 該內容由 信金國律師 和 家和律雲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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