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單位要將我退回派遣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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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解答:
勞動者被用工單位退回勞務派遣公司,勞動者因補償金未按勞動合同法達成一致補償,勞動者沒有在辭退通知書上簽字,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維護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一條 勞務派遣單位跨地區派遣勞動者的,被派遣勞動者享有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按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的標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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