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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能否列第三人

勞動仲裁能否列第三人

法律分析:第三人與勞動爭議案件的處理結果有利害關係的,可以申請參加仲裁活動,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也可以追加第三人蔘加仲裁。發生勞動爭議的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為勞動爭議仲裁案件的雙方當事人。當事人可以委託代理人蔘加仲裁活動。

一、勞動仲裁收費最新規定

(一)根據有關規定,地區性、行業性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及外地勞動力糾紛調解委員會處理勞動爭議實現免費,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處理勞動爭議按規定實行收費。

1、仲裁收費標準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勞動爭議案件收取仲裁費。每案收費標準為300元。對需要進行特殊處理,如需要異地調查、作各類鑑定等的案件,按實際開支收費。

2、仲裁費承擔仲裁費由雙方當事人在收到案件受理通知書或應訴通知書後,在指定的時間內預繳。申訴人逾期不繳的,作自動放棄申訴處理。雙方當事人實際承擔的仲裁費,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根據案件處理結果進行確定。案件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費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案件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的,仲裁費由敗訴方承擔。雙方部分敗訴的,由雙方當事人承擔。當事人撤訴的,全部費用由撤訴方承擔。

3、仲裁費緩、減、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勞動者當事人繳納仲裁費確有困難的,經審批可以給予緩、減、免。申請預繳仲裁費緩繳或實際承擔仲裁費減免的,勞動者當事人應在收費截止日之前(含當日)提供勞動者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街道(鄉鎮)民政部門的低保或其他困難證明,及書面申請書,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審批。

對於那些在入職之前,與用人單位簽署了勞動合同的,在合同具有法律的效力期間,若是發生了糾紛,那麼是可以向當地的仲裁機構,先提出處理糾紛的請求的。對於仲裁不能解決此糾紛的,就可以書寫訴狀,然後向法院起訴。

二、勞動糾紛可以是侵權嗎

若是勞動侵權,則是可以直接處理的。發生勞動侵權有三種解決方式:第一是協商,勞動者本人或者委託律師與用人單位自行協商,也可請工會或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和解。第二是仲裁,勞動者書面申請勞動爭議仲裁,仲裁時效期間為一年,可以委託律師代理參加仲裁活動。自仲裁申請之日起最遲60天內作出裁決。第三是訴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仲裁可以委託律師出庭嗎

可以。勞動爭議仲裁案件當事人可以委託律師作為代理人代理。根據我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委託他人代理參加仲裁活動的,應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前授權委託書,該委託書應載明委託事項和權限,並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我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沒有對委託代理人範圍作出規定,但我國民事訴訟法對此作出了規定,如果不服勞動仲裁裁決而起訴到法院的,只有律師、法律工作者、近親屬等才可以接受委託擔任代理人。

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條

發生勞動爭議的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為勞動爭議仲裁案件的雙方當事人。

勞務派遣單位或者用工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的,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為共同當事人。

第二十三條

與勞動爭議案件的處理結果有利害關係的第三人,可以申請參加仲裁活動或者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通知其參加仲裁活動。

標籤: 仲裁 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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