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加班的事實應該由哪一方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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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加班的事實如果必須由單位提供的,則需要用人單位舉證。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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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加班的事實如果必須由單位提供的,則需要用人單位舉證。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