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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屬關係是社會關係裡的嗎

歸屬關係是社會關係裡的嗎

歸屬關係是社會關係裡的。因為社會關係是人與人之間的一切關係,而歸屬關係意味著一個群體中的所有成員都歸屬於同一個圈子,也代表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所以是社會關係裡的。從關係的雙方來講,社會關係包括個人之間的關係、個人與群體之間的關係、個人與國家之間的關係;一般還包括群體與群體之間的關係、群體與國家之間的關係。這裡群體的範疇,小到民間組織,大到國家政黨。這裡的國家在實質上是一方領土之社會,即個人與國家之間的關係就是個人與社會之間的關係,而個人與世界的關係就是個人與全社會之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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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心理學94-社會關係中如果要獲得歸屬,就需要學會付出|20190907

從六度分隔理論到150的鄧巴數都表明了我們人類是一種高度社會化、高度依賴他人的生物。亞里士多德也將人類稱之為**“社會性動物” ,事實也證明我們有一種強烈的 歸屬需要**,每個人都有一種與他人建立親密關係的衝動。

正式這種相互需要和合作的能力使得人類從最初和猿猴競爭失敗而從樹上下來到東非大草原上生存的非優勢物種,成了目前這個樣子,地球上的原來的強勢物種都全部成為了我們的寵物。

無論是男女之間的關係,還是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係,抑或是同學或同事之間的關係,都是建立在合作和歸屬的基礎上的。如果關係之間缺少歸屬感,就必須要靠規則和利益去繫結,否則是沒有辦法長期維繫的。

而歸屬感的建立是需要我們不斷的投入精力的,而親密關係的建立有助於培養豐富的情緒和感受。試想,如果你有一個能提供精神支援、可以相互依賴的伴侶,我們就會感到被接納和讚許。伴隨而來的還有幸福感和快樂。這就是為什麼那些在監獄中被懲罰的人最害怕的是好幾天獨自被關在一個封閉空間中。因為沒有關係的時空是非常痛苦的。

有一個寓言故事:“一位億萬富翁死後,靈魂到了天堂,天使問他想要什麼,還說明他能在他想要的環境中待一千年。於是他說,給我最好的房間,能看見世界上最美的風景,身邊有最好的事物,就可以了。

之後,她的願望實現了,他就在這個地方待了一千年。一千年後,天使過來見他,他慟哭說,這哪是天堂,這簡直就是地獄。天使回答說,這就是地獄啊!

因為沒有“關係”,因為只有孤獨,那一切就都沒有了意義。”

我們確實是社會性動物,我們需要歸屬於某一群體。跟其他的動機一樣阻礙歸屬的需要只會增強這種需求,這種需求被滿足後需求就會減少。

而歸屬的反面是被排斥,一般表現在關係遭到迴避。當一個人遭遇排斥的表現常常是,抑鬱、焦慮、感到情感被傷害並嘗試修復關係,以致最後遭遇陷入孤僻。從家庭成員或同事那裡遭受這種沉默對待的人,都會認為這種對待是一種“非常可怕的武器”。

被排斥的人的大腦某個區域的活動會更活躍,而這個腦區也是對軀體創傷作出反應的區域。

羅伊·鮑麥斯特在拒絕研究中發現了一個線索,“當近期被拒絕過的人在獲得一個新朋友的可靠機會時,他們“似乎願意並渴望交往”,他們更容易注意微笑、贊同的表情。”而被拒絕的經歷也讓人無意中增加了對他人的模仿。

最終結論是:如果要在社會中滿足歸屬需要,就應該想要的付出。

歸屬關係

僅僅建立人際關係並不足以讓我們感覺到存在感,這些人際關係還必須建立在一些包含它們的歸屬圈子裡。

愛米爾·杜爾凱姆發現了兩種非常不同的社會團結形式,一種是源於意識形態的相似性及觀點和情感的一致性(機械團結);第二種是社會分工的產物,源自社會分工的互補性(有機團結)。大多數的歸屬關係中,我們既可以看到機械團結的一面,也可以看到有機團結的一面。

家族歸屬關係: 在初始教育、抑制本能和母語學習上,家族有很大的作用。家族會在不同代際之間建立起一種思想上的連續,它向後代傳承了一些近乎本能的精神狀態。這種傳承讓孩子融入了家族。

兄弟歸屬關係: 青少年除了對家族的依賴之外,他還對另外一種不同的文化產生了歸屬感,即同輩群體。獲得兄弟歸屬關係,標誌著孩子開始走向之路。社會化程序的第一步從這裡開始。

夫妻歸屬關係: 夫妻關係如今是存在感的主要來源。夫妻關係帶來了一種不同於其他人際情感的愛,彼此之間相互的愛和兩個人對其建立的關係的愛。正是這種對兩口之家的歸屬感,讓我們產生了安全感和存在感。當我們感覺到被愛時也會產生存在感,這兩種存在感互為補充。夫妻雙方是如何參與存在感的建設的?通過加強我們的性別認同感。每個人都期待兩口之家能增強,支援,認可自己擁有一種性別身份,而這點是現代社會給予不了的。這或許解釋瞭如今夫妻關係的脆弱性。

意識形態歸屬關係: 這個意識形態可以是宗教、科學、、藝術。意識形態帶來的存在感需要成員放棄一部分自主性,放棄一部分自由思考的權利。

社會關係系統包括哪些關係?

人的社會關係的總和決定了人的本質,這些社會關係包括法律關係、道德關係、家庭關係、地緣關係、業緣關係、經濟關係、關係。

從關係的雙方來講,社會關係包括個人之間的關係、個人與群體之間的關係、個人與國家之間的關係;一般還包括群體與群體之間的關係、群體與國家之間的關係。從關係的領域來看,社會關係的涉及面眾多,主要的關係有經濟關係、關係、法律關係。經濟關係即生產關係。此外,宗教、軍事等也是社會關係體現的重要領域。

社會關係系統的特點:

在這種系統中,諸種社會關係不是雜亂無章的堆積,而是具有一定的秩序與規律的有機整體。其中生產關係構成經濟基礎,反映經濟基礎的要求和特點的各種思想關係是上層建築。不同的社會關係之間,存在著從屬、包含、相互滲透和相互制約的關係,它們各自居於一定的地位,分別起著不同的作用。

物質關係決定思想關係,思想關係又反作用於物質關係。社會關係整體系統決定和制約著作為這一系統構成部分的各個社會關係,各個社會關係也對整體系統起著一定的影響作用,特別是佔據主要地位的社會關係對整體系統的性質和發展、對其他社會關係的發展起著決定性的影響作用。一般說來,經濟關係的性質決定著整個社會關係系統以及其他個別社會關係的性質。

在剝削階級佔據統治地位的社會中,對抗性的社會關係居於主要地位,社會關係系統的性質就是對抗性的。在社會主義社會中,人民內部的非對抗性的社會關係居於主要地位,社會關係系統的性質就是非對抗性的。

民法典第二條中的人身關係與財產關係分別包括哪些具體關係,並一一舉例說明

一、人身關係:是基於人身利益而發生的關係,包括以人格利益為基礎產生的人格關係,和以身份利益為基礎產生的身份關係。

(1)人格關係,是指因民事主體的人格利益而發生的社會關係,主要是指人的生命、健康、姓名、名稱、肖像、名譽等方面的利益。人格關係在法律上表現為人格權關係,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等關係。它是民事主體依法固有的、以人格利益為客體的,為維護主體的人格所必備的權利。

(2)身份關係,是指基於一定的身份而產生的社會關係,包括親屬、監護等關係,這些社會關係表現為民事法律關係則為身份權關係。智慧財產權中有身份權的內容,比如作者、發明者的署名權、發表權等,這些權利就屬於身份權。另外應注意,婚姻自主權不是妻權、夫權,也不是婚姻權,而是每個公民所享有的結婚自由、離婚自由的權利,所謂的婚姻自由實際上是人身自由的主要內容,故而婚姻自主權不是身份權,而是屬於人格權。

二、財產關係:可分為財產歸屬關係和財產流轉關係。財產歸屬關係是指財產所有和支配關係。因具有金錢價值的物質資料和智力成果的歸屬發生的關係,是基本的財產歸屬關係;財產流轉關係是指財產由一方向另一方轉移而發生的關係。財產流轉的基本內容是商品交換關係,其表現形式有商品買賣關係、貨幣借貸關係、貨物運送關係、物品保管關係以及智慧財產權轉讓關係等。

民法調整哪些民事關係

民法學是研究民事法律制度、民事法律現象和民法所反映的社會發展規律的科學。

民法的調整物件

所謂民法的調整物件是指民事法律規範所調整的特定的社會關係。《民法通則》第2條關於民法調整物件的規定包括兩層含義:

1. 民法調整的社會關係發生在平等主體之間,即公民之間、法人之間以及公民與法人之間;

2. 民法調整的社會關係是上述主體之間的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

一、民法調整的財產關係

財產關係,是指人們在物質資料生產、分配、交換、消費的過程中形成的具有經濟內容的社會關係。民法調整的財產關係,是平等主體之間以財產所有和財產流轉為主要內容的權利義務關係。

民法調整的財產關係具有以下【特點】:

1.主體地位平等。

2.主體意思表示自由。

3.等價有償。

4.民法所調整的財產關係的基本內容是財產歸屬關係和財產流轉關係。財產歸屬關係是指民事主體因佔有、使用、收益、處分財產而形成的權利義務關係。財產流轉關係是指民事主體為獲取利益而相互交換財產所形成的權利義務關係。財產歸屬關係與財產流轉關係之間有著密切的關係,財產歸屬關係是財產流轉關係的前提,財產流轉關係又常常是財產歸屬關係的發生根據。

5.民法所調整的財產關係在利益實現方面大多具有等價有償的特點。

二、民法調整的人身關係

人身關係,是指與民事主體的人身不可分離、以特定精神利益為內容的社會關係。民法調整的人身關係,是指平等主體之間基於人格或身份而發生的、與人身不可分離、不具有直接財產內容的權利義務關係。

民法調整的人身關係有以下【特點】:

1.主體地位平等。

2.民法調整的人身關係的內容,是人格關係和身份關係。人格關係,是指民事主體為實現人格利益而發生的權利義務關係,包括民事主體的生命權、健康權、名譽權、隱私權、肖像權等。身份關係是民事主體基於身份利益發生的權利義務關係,在民法上表現為配偶權、親權等。民法調整的人身關係以特定的精神利益為內容,與主體不可分離,不具有直接的財產內容。

3.民法所調整的人身關係雖然不具有直接的財產內容,但是某些人身關係是財產關係產生的前提條件。同時,對民事主體的人身權進行侵害會導致民事主體的財產損失。

人際關係和歸屬需要有關嗎?

贊同,歸屬需要是人與他人建立親密關係的普遍

而又強烈的內驅力,是人類的一種本性。

歸屬需要得到滿足後,我們建立人際關係

的內驅力就會降低(因而人際關係的質量

比數量更重要)。

歸屬需要和我們的伴侶是誰並無太大的關

系,只要他們能給予我們持續的關愛和包

容,我們的歸屬需要就能得到滿足。

依戀型別

安全型:在感情上很容易接近他人。不管

是依賴他人還是被人依賴都感覺心安。不

會擔憂獨處和不為人接納。

痴迷型:希望在親密關係中投入全部的感

情,但經常發現他人並不樂意把關係發展

到如自己期望的那般親密。

恐懼型:和他人發生親密接觸使我不安。

感情上渴望親密關係,但很難完全相信他

人或依賴他人,擔心自己和他人變得太親

密會受到傷害。

疏離型:即使沒有親密關係也安心。對他

而言,和自給自足更加重要,不喜歡

依賴別人或讓人依賴。

少年接受的養護能預測他們成年後在愛情

和友誼中的行為表現。但是,我們並不會

被動地收童年經驗的束縛。依戀型別既然

是習得的,就可能發生變化。

性別差異指的是源自身體的兩性生物差

異,而性認同差異指的是由文化和教育引

起的兩性在社會性和心理上的差異,或者

叫社會性別。

性別角色是社會文化所期待的男女兩性應

有的“正常”的行為模式。表現“男子

氣”的才能稱為工具性,有關“女人味”

的技能稱為表達性。只有一半人的特質剛

好符合性別角色期望,兼具工具性與表達

性的特質稱為雙性化。

大五人格特徵

開放性:富有想象力、不墨守成規、藝術

氣質,相對應的是拘泥、僵化和教條。

外傾性:開朗、合群、熱情、喜歡社交,

相對應的是謹慎、內斂和害羞。

盡責性:勤勞、可依賴、有序,相對應的

是不可靠、粗心大意。

宜人性:同情心、合作性、對人信任,相

對應的是易怒、暴躁和充滿敵意。

神經質:善變、容易擔憂、焦慮和憤怒的

程度。

最重要的是“神經質”,它會引起人際摩

擦、悲觀情緒和爭執。

人格影響人際關係的程度遠大於人際關係

影響人格的程度。

自尊

對自我的評價構成了自尊。自尊是人們的

主觀計量器,即“社會關係測量儀”。

如果他人喜歡我們、積極對待並看重與我

們的關係,自尊水平就高。

人際拒絕會損害自尊,而其他沮喪事件則

不會。

我們對自己的認識來自於與他人的人際關

系,並影響著人際關係的後續發展。

社會關係的關係劃分

社會學從多種角度區分社會關係的型別:

1、從結成社會關係的主體劃分有:個人與個人的關係;個人與群體的關係。

2、從社會關係存在的形態上可分為靜態關係與動態關係。

3、從社會交往的方向與選擇上可分為垂直關係與水平關係。

4、從交往的密切程度上可分為初級關係與次級關係。

5、從社會關係規範化程度上可分為正式關係與非正式關係。

6、從社會關係建立的基礎上可分為血緣關係、地緣關係和業緣關係。

社會關係對健康非常重要,它的作用路徑一般通過心理-行為過程的反應,分為以下幾種:

(1)直接提供資源和物質;

(2)由社會依附和歸屬感所產生的自尊、自我價值和安全感等心理狀態;

(3)施加社會影響以放棄對健康有損害的行為或者促進健康有益行為。

擴充套件資料:

最重要的社會關係:血緣關係

以血親或生理聯絡為基礎而形成的社會關係。它是人類最早形成的社會關係,社會的發展又不斷賦予它新的內容。縱觀歷史發展的不同階段,以血緣關係聯結的社會群體有:種族、氏族、宗族、家族、家庭等。在不同時代、不同社會制度裡,血緣關係的緊密程度及地位、作用是不相同的。

在原始社會裡,血緣關係是社會組織的重要基礎。在奴隸和封建社會,血緣關係是區分社會階級的重要標誌。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社會關係

社會關係有哪些型別?

社會關係的型別主要有:

1、根據社會關係的主體和範圍,可以劃分為個人之間的關係,群體、階級、民族內部及相互之間的關係,國內和國際關係等;

2、根據社會關係的不同領域,可以劃分為經濟關係、關係、法律關係、倫理道德關係、宗教關係等等;

3、根據社會關係包含的矛盾性質,可以把社會關係劃分為對抗性關係和非對抗性關係。

社會關係是一個外延非常廣闊的概念,它是人們在共同的社會實踐中結成的一切相互關係的總和。社會關係具有系統性和層次性,其中關係、階級關係是最高層次的關係。

社會關係的分類隨著人類改造自然、改造社會的實踐活動日益深入和擴充套件,歷史地形成了複雜多樣的、多種層次的社會關係。

從關係的雙方來講,社會關係包括個人之間的關係、個人與群體之間的關係、個人與國家之間的關係;一般還包括群體與群體之間的關係、群體與國家之間的關係。這裡群體的範疇,小到民間組織,大到國家政黨。這裡的國家在實質上是一方領土之社會,即個人與國家之間的關係就是個人與社會之間的關係,而個人與世界的關係就是個人與全社會之間的關係。

從關係的領域來看,社會關係的涉及面眾多,主要的關係有經濟關係、關係、法律關係。經濟關係即生產關係。此外,宗教、軍事等也是社會關係體現的重要領域。

擴充套件資料:

人際關係是社會關係的產物。

第一,任何一種人際關係總是在一定的社會關係中產生的。例如,夫妻關係,就是婚姻關係的產物;犯人和法官的關係,是法律關係的產物。

第二,人際關係的根本性質是由該社會形態的社會生產關係的性質所決定。

第三,人際關係的變化是由社會關係的變化所決定的。

第四,個人人際關係的複雜性也是由社會關係的複雜性決定的。

超越物件發展階段的物件關係所得到的社會交往中,個體之間的關係有可能是扭曲的、非人的關係。然而,在個體的能體會到的“個體面臨的物件越高階、其對個體的作用也就越大”的原則的驅使下,許多個體在選擇物件時是“直奔主題”的——他們希望撇開低階物件,直接與能動的自然建立關係。

由於這一點,由於個體自身並未在前物件關係上發展起來並獲得積累,他與這一能動自然建立的關係,就把物件關係的水平拉回到低階的層次。這樣一來,這一物件關係——社會關係——的發展就是緩慢的。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社會關係

司法考試中物權法的調整範圍

物權法第2條第l款規定了物權法調整的社會關係,也就是物權法的調整範圍。物的歸屬是指物的所有人是誰,誰是物的主人,確定物的歸屬即是確定在民事上財產權屬於誰,這是對物進行利用的前提。物權法調整物的歸屬關係,就要確定物的歸屬原則,這是物權法的重要內容。所有權人對其所有物無論自己使用還是交他人使用,都是對物的利用。’物的利用是我們對物擁有所有權的目的所在。物權法調整因物的利用而產生的相互關係,要確定對物進行利用的規則,這也是物權法的重要內容。因物的歸屬和利用而產生的民事關係都適用物權法。需要明確的是,物權法並不一般性地調整所有的物的歸屬和利用的關係,物權法只調整平等主體之間因物的歸屬和利用而產生的財產關係,也就是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民事關係”。按照法律部門的劃分,物權法屬於民法,調整橫向的社會關係;經濟社會管理活動中管理者與被管理者之間的縱向關係,也涉及財產的歸屬和利用問題,但此類關係主要是由行、經濟法調整,不屬物權法調整的範圍。

  物權法規範的物,包括不動產和動產,不動產是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土地定著物;動產是指不動產以外的物,比如汽車、電視機。不動產和動產是物權法上對物的分類,之所以進行這樣的分類,主要是便於根據不動產和動產各自的特點分別予以規範。物權法上的物通常講是有體物或者有形物,指物理上的物,包括固體、液體、氣體、電等。所謂有體物或者有形物主要是與精神產品相對而言的,著作、商標、專利等是精神產品,是無體物或者無形物,精神產品不是物權法規範的物件,主要由專門法律如著作權法、商標法、專利法調整。大幹世界萬事萬物,並非所有的有體物或者有形物都是物權法規範的物件.能夠作為物權法規範物件的還必須是人力所能控制並有利用價值的物。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一些原來無法控制且無法利用的物也可以控制和利用了,也就納入了物權法的調整範圍,物權法規範的物的範圍也在不斷擴大。

  精神產品不屬於物權法的調整範圍,但在有些情況下,物權法也涉及這些精神產品,這主要是指,著作權、商標權和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可以作為擔保物權的標的,《物權法》第223條規定,可以轉讓的註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中的財6產權可以出質作為權利質權。在這種特定情況下,權利也成為了物權的客體。因此,本條第2款中規定,法律規定權利作為物權客體的,依照規定。

  物權是一種財產權,是權利人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對一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並排除他人干涉的權利。由於物權是直接支配物的權利,因而物權又稱為“絕對權”;物權的權利人享有物權,任何其他人都不得非法干預,物權的義務人是物權的權利人以外的任何其他的人,因此物權又稱為“對世權”。在權利性質上.物權與債權不同。債權的權利義務限於當事人之問,如合同的權利義務限於訂立合同的各方當事人。債權是債權人要求債務人作為或者不作為的權利,不能要求與其債權債務關係無關的人作為或者不作為。正因如此,債權被稱為“對”、“相對權”。物權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所有權是指權利人依法對自己的物享有全面支配的權利。用益物權是指依法對他人的物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比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等。擔保物權是指為了確保債務履行而設立的物權,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依法有權就擔保物的價值優先受償,比如抵押權、質權、留置權等。

如何讓自己變得更有存在感怎樣讓自己更有存在感

1、一個人要想擁有存在感,首先得在出生時獲得過愛,曾經被父母、家族接納過。那些一輩子都在苦苦尋求父母認可的孩子,如果能夠跳脫出來,走出家庭,去與他人建立關係,投身更大的群體和組織,為別人貢獻自己的價值,尋求其他人和組織的認可,那他也一定會更快樂更自由。

2、建立和經營好恰當的人際關係和歸屬關係:人際關係如權威關係,戀愛關係,兄弟關係等。歸屬關係即“歸屬於一個人類群體,不論何種形式,都意味著一種相互的關係:歸屬意味著向投身的群體裡的其他成員做出一些承諾,從而為群體的運作甚至強大貢獻力量。作為交換,群體裡的其他成員對我們加入群體認可,讓我們產生一種基本歸屬感,進而滋生存在感。

3、適應社會,為社會做貢獻,才有存在感:我們為了適應社會生活會讓自己符合社會的標準,必須要在自己跟其餘人之間努力建立合作的關係,且必須努力掌握人類社會成員應掌握的技巧。這方面做得越出色,來自他人的肯定以及內心的自我肯定就越強。為社會的存在感越強,為自己的存在感也就越強”。

4、把任意的他人看作夥伴,幫助他人,並能夠從中感到“自己有位置、有價值”的狀態:我們所進行的人生都是與他人有關,是以共同體的形式共同存在的。比如學校、家庭、公司等。我們要把對自己的執著轉換成對他人的關心,建立起共同體感覺。

5、存在感與為人之尊嚴,與我們對自己的看法、與別人對自己的看法緊密相連:這也是為什麼一個人從學校畢業後進入社會,出現適應困難時,或者一個人在一個群體裡被邊緣化時,又或者一個人被裁員時,他會感到很痛苦,因為這些情況都威脅到了他的尊嚴,他對自己,別人對他的看法,進而威脅到他自身的存在感。

標籤: 歸屬 社會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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