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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岳飛與秦檜的故事介紹

關於岳飛與秦檜的故事介紹

1、就在抗金戰爭取得輝煌勝利的時刻,朝廷連下十二道金牌(紅漆金字木牌),急令岳飛“措置班師”。在要麼班師、要麼喪師的不利形勢下,岳飛明知這是權臣用事的亂命;但為了儲存抗金實力,不得不忍痛班師。岳飛憤慨地說;“十年之功,廢於一旦!所得諸郡,一朝全休!社稷江山,難以中興!乾坤世界,無由再復!”岳飛的抗金戰鬥,至此被迫中斷。岳家軍班師時,久久渴望王師北定中原的父老兄弟,攔道慟哭。岳飛為了保護老百姓的生命財產,故意揚言明日渡河,嚇得金兀朮連夜棄城北竄,準備北渡黃河,使岳飛得以從容地組織河南大批人民群眾南遷到襄漢一帶,才撤離中原。這時,有一個無恥的書生,騎馬追上金兀朮扣馬而諫:“太子(兀朮)毋走,京城可守也,嶽少保兵且退矣。”金兀朮又整軍回到開封,不費吹灰之力,又佔領了中原地區。

2、岳飛一回到臨安,立即陷入秦檜、張俊等人佈置的羅網。紹興十一年(1141年),他遭誣告“謀反”,被關進了臨安大理寺(原址在今杭州小車橋附近)。監察御史万俟卨(音末期屑)親自刑審、拷打,逼供岳飛。據說與此同時,宋金政府之間,正加緊策劃第二次和議,雙方都視抗戰派為眼中釘,金兀朮甚至凶相畢露地寫信給秦檜:“必殺岳飛而後可和。”在內外兩股惡勢力夾擊下,岳飛正氣凜然,光明正大,忠心報國。從他身上,秦檜一夥找不到任何反叛朝廷的證據,韓世忠當面質問秦檜,秦檜支吾其詞“其事莫須有”。韓世忠當場駁斥:“‘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紹興十一年農曆除夕夜,高宗下令賜岳飛死於臨安大理寺內,時年三十九歲。岳飛部將張憲、兒子岳雲亦被腰斬於市門。臨死前,他在供狀上寫下“天日昭昭,天日昭昭”八個大字。這是悲憤的呼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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