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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發小三生的孩子有繼承權嗎

一、小三的孩子有繼承權嗎?

小三的孩子有繼承權

1、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繼承權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能加以危害和歧視。”這一法條明確規定了即使是非婚生子女也擁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只要非婚生子女能夠有效地證實自己的身份,在對於生父母遺產的繼承問題上,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一樣,享有平等的繼承權,任何人都不得干涉侵犯。通俗的說,即孩子是無辜的,無論其父母雙方的關係是否受法律保護,孩子個人的權益,任何人不得干涉侵犯,具體實踐中就包括了要求父母撫養、繼承父母財產等權利。

2、非婚生子女屬於第一順序繼承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一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該法條中所說的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所以,在法定繼承上,非婚生子女也屬於第一順序繼承人。

3、非婚生子女可作為遺囑繼承人

遺囑繼承優先於法定繼承。如果非婚生子女手中持有有效的遺囑,那麼,對於生父母的遺產,可按照遺囑的具體內容進行分配。

二、享有繼承權、能行使繼承權的主體有哪些

1、法定繼承人

即指被繼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順序繼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或第一順序繼承人放棄繼承繼承權的,才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2、遺囑指定的繼承人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的規定,公民可以立遺囑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數人繼承,也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繼承。

3、遺贈扶養協議指定的繼承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條規定:“公民可以與扶養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扶養人承擔該公民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公民可以與集體所有制組織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集體所有制組織承擔該公民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 該內容由 王文格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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