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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押金該什麼時候退還?

租房押金該什麼時候退還?

法律分析:

租房押金該在租賃關係終止當天退還。退還租房押金的標準:

1、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房東應在租賃關係消除、租戶清空、清理並支付所有應付費用後的當天,將租賃押金全額無息退還給租戶。租賃提前解除,沒有約定押金作為違約金,房東也應退還押金;

2、租賃期間財產損失,扣除財務損失後返還。租賃期間,出租人房屋和室內設施的財產損失從押金中扣除。未造成損失的,應當在合同期滿或者解除合同時退還;

3、押金退還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起訴。租金不退還的問題可以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收集證據,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第十條 房屋租賃期限屆滿,租賃合同終止。承租人需要繼續租用的,應當在租賃期限屆滿前3個月提出,並經出租人同意,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標籤: 租房 押金 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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