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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醫學專業學位申請條件

1、臨床醫學專業學位申請條件。具有研究生學歷者申請臨床醫學專業學位,現行的臨床醫學研究生採取“分段連續培養、中期考核篩選、擇優進入第二階段、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的辦法培養。完成第一、第二階段培養者,可申請臨床醫學博士專業學位;完成第一階段培養但未升入第二階段者,經過一年臨床工作實踐,可申請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通過研究生培養的途徑獲得臨床醫學碩士學位者,自獲得學位後在相應專業從事臨床工作三年以上,經學位授予單位考核,認為其臨床工作能力達到授予臨床醫學博士專業學位要求的水平,可接受其在職申請臨床醫學博士專業學位。申請人可免於提交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證書,其它需提交的材料。在職臨床醫師申請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申請人獲得醫學學士學位後,在本學科從事臨床醫療工作至少3年,完成二級學科臨床能力訓練,結束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第一階段並通過考核;申請人須通過在職人員以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課程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待條件成熟後將逐步增加專業課統一考試。

臨床醫學專業學位申請條件

2、臨床醫學專業申請人需要提供的材料。個人簡歷及醫學學士學位證書;所在單位推薦意見(包括政治思想表現、醫德醫風、臨床工作能力等);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第一階段考核成績;在職人員以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課程水平全國統一考試成績合格證書;兩位臨床醫學副教授或副主任醫師以上職稱的專家推薦書,其中一位應是學位授予單位的臨床醫學研究生指導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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