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生活全書館 >

綜合知識

> 財產股利和股票股利的差別

財產股利和股票股利的差別

財產股利和股票股利的差別

法律分析:

財產股利是股份公司用現金以外的公司財產向股東支付的股利,股利發放的形式之一。財產股利通常有兩種:

一種是有價證券股利。這種有價證券主要是公司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票、債券、票據等,包括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另一種是實物股利,指以公司的實物財產充抵股利派發給股東。一般用公司自己的產品作為實物股利或者與有往來的公司互換產品作為實物股利。實物股利的派發一是為了擴大公司產品的銷路; 二是為了將現金盈餘保留在公司用於生產經營。有時在公司當年盈餘少的情況下也可採用。以實物派發股利時,公司往往在價格上給股東適當優惠,一般均按成本價計算。

股票股利亦稱"股份股利"。股份公司以股份方式向股東支付的股利。採取股票股利時,通常由公司將股東應得的股利金額轉入資本金,發行與此相等金額的新股票,按股東的持股比例進行分派。一般來說,普通股股東分派給普通股票,優先股股東分派給優先股票。這樣,可以不改變股東在公司中所佔股份的結構和比例,只是增加了股票數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十條 發行人申請公開發行股票、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依法採取承銷方式的,或者公開發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實行保薦制度的其他證券的,應當聘請證券公司擔任保薦人。

保薦人應當遵守業務規則和行業規範,誠實守信,勤勉盡責,對發行人的申請檔案和資訊披露資料進行審慎核查,督導發行人規範運作。

保薦人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

標籤: 股票 財產 股利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shqsg.com/zonghezhishi/5l63y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