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丟失國有土地使用證的補辦方法

提交土地登記申請所需的材料包括:土地登記申請書、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證、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委託書、單位正式申請、地上附著物權屬證明、土地證遺失證明材料以及其他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材料。

法律分析

1、土地登記申請書(法人簽字、公章);

2、企業營業執照影印件(證明土地上的企業是合法經營);

3、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影印件(證明企業已經合法註冊應受到相關法律的保護);

4、法定代表人證明書(證明是該企業的法定代表人);

5、委託書委託人受委託人身份證影印件;

6、單位正式申請(原件1份)在結束語中載明:本單位提供的材料真實、合法、有效,如有不符,願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7、地上附著物權屬證明:地上建築物情況說明(單位正式檔案)、《房屋所有權證》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影印件各1份);土地證遺失證明材料--報紙原件1份;

8、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其他材料。

拓展延伸

丟失國有土地使用證後的法律程式和補救措施

丟失國有土地使用證後,需要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式進行處理並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首先,您應該立即向相關部門報案並申請補辦手續。通常情況下,您需要提供相關證明檔案、申請表格以及支付一定的費用。接下來,相關部門將進行調查核實,並依法辦理補辦手續。在此過程中,您可能需要提供補辦申請的理由、相關證據以及其他相關材料。一旦補辦手續完成,您將重新獲得國有土地使用證,恢復正常的土地使用權。請注意,不同地區的法律程式和補救措施可能存在差異,建議您諮詢當地相關部門或專業律師以獲取準確的指導和幫助。

結語

本單位提供的土地登記申請材料真實、合法、有效,並承諾如有不符,願意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同時,附上企業營業執照影印件、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影印件、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委託書委託人受委託人身份證影印件、地上附著物權屬證明、地上建築物情況說明、《房屋所有權證》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影印件、土地證遺失證明材料以及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其他材料。我們將按照法律程式補辦國有土地使用證,並恢復正常的土地使用權。請您根據當地相關部門的要求,進行進一步的申請和補辦手續。如有需要,我們願意提供進一步的協助和支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三百五十九條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丟失國有土地使用證的補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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