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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斯特敏斯特大教堂

威斯特敏斯特大教堂

威斯特敏斯特大教堂是英國最著名的宗教建築之一,位於倫敦白廳區的威斯特敏斯特廣場。它是英國最重要的皇家教堂之一,曾是許多英國王室成員的加冕和葬禮場所。

這座大教堂建於1042年,是英國最早的一座哥特式建築,建築風格典雅、壯觀,內部裝飾華麗,包括許多著名的藝術品和紀念碑。其中最著名的是溫莎堡的聖愛德華禮拜堂,是英國王室的葬禮場所。

威斯特敏斯特大教堂也是英國政治歷史的見證者,自13世紀以來就是英國議會的所在地,許多著名政治家和國家領袖也選擇在大教堂內受洗或舉行婚禮。

今天,威斯特敏斯特大教堂已成為倫敦最受歡迎的旅遊景點之一,每年吸引數以萬計的遊客前來參觀。

小編還為您整理了以下內容,可能對您也有幫助:

介紹威斯敏斯特大教堂

坐落在英國倫敦議會廣場西南側的威斯敏斯特大教堂,正式名稱為“聖彼得聯合教堂”。它最初由篤信宗教的國王“懺悔者”愛德華一世於 1050年下令修建,1065 年建成。現存的教堂為 1245 年亨利三世時重建,以後歷代都有增建,直到 15 世紀末才告竣工。

教堂平面呈拉丁十字形,全長 156米,寬 22 米,大穹窿頂高 31 米,鐘樓高 68.5 米,整座建築既金碧輝煌,又靜謐肅穆,被認為是英國哥特式建築的傑作。

威斯敏斯特大教堂既是英國國教的禮拜堂,又是歷代國王舉行加冕典禮、王室成員舉行婚禮的大禮堂,還是一個國葬陵墓。從 11 世紀勝利王威廉開始,除了愛德華五世和愛德華七世外,所有英王都在此加冕登基,當今英女王伊麗莎白二世就是於 1953 年 6 月在威斯敏斯特大教堂裡舉行加冕典禮的。每當新國王加冕時,威斯敏斯特大教堂布置得煥然一新。各國代表、皇親國戚上千人雲集一堂,喇叭齊鳴,聖詩班高唱聖詩。大主教將王冕戴在英王頭上。英王加冕寶座在聖愛德華小教堂內,寶座下有一塊稱作“斯庫恩”的聖石,原是古蘇格蘭國王傳統的加冕座位,後被愛德華國王征討蘇格蘭時將它奪過來,並在石上配了一把橡木椅子。以後歷代英王登基時就在這椅上端坐加冕,因此,這把樣子一般的椅子和下面的石頭成為神聖的國寶。威斯敏斯特大教堂還是英王的墓地。1066 年撒克遜王愛德華死後就埋葬在這裡。從亨利三世到喬治二世的 20 多位國王都埋葬在這裡。其中規模最大的是國王亨利七世的教堂和陵墓,它位於中軸線正中的最後方,佔據了整整三分之一的面積。它那纖細華美的穹頂,五彩繽紛的旌旗,給人以明快歡樂的世俗氣氛。在它的右面,是女王伊麗莎白一世的陵墓;左面是被伊麗莎白一世處死的蘇格蘭瑪麗王后的陵墓。

教堂內的“詩人之角”因埋葬 14 世紀詩人喬叟和文藝復興時期詩人斯賓塞而得名。後來,英國著名的文學家、藝術家,如莎士比亞和狄更斯、哈代等,都在這裡建有墓室或墓碑。此外還有著名的家、軍事家、科學家如達爾文、牛頓、克倫威爾、丘吉爾[/url等。

當地人將威斯敏斯特大教堂稱為“榮譽的寶塔尖”,如果死後能葬在這裡,是無尚光榮的。在教堂西大門內,正中地上一塊鐫有金字被深紅色罌粟花環繞的黑色大理石碑,是第一次世界大戰的無名英雄墓碑,下面埋葬著一名由法國戰場上運回的士兵的屍體。墓誌銘為:“無名者最有名。他們為英王、為國家、為人類和平正義而犧牲”。威斯敏斯特大教堂不僅歷史悠久、建築巨集偉、雕塑精美,而且是英國曆史事件的見證者。

威斯特敏斯特大教堂地下室的墓碑林,一塊名揚世界的無名墓碑.上面的碑文原文英語是什麼?

WhenIwasyoungandfreeandmyimaginationhadnolimits,Idreamedofchangingtheworld.AsIgrewolderandwiser,Idiscoveredtheworldwouldnotchange,soIshortenedmysightssomewhatanddecidedtochangeonlymycountry.

Butit,too,seemedimmovable.

AsIgrewintomytwilightyears,inonelastdesperateattempt,Isettledforchangingonlymyfamily,thoseclosesttome,butalas,theywouldhavenoneofit.

AndnowasIlieonmydeathbed,Isuddenlyrealize:IfIhadonlychangedmyselffirst,thenbyexampleIwouldhavechangedmyfamily.

Fromtheirinspirationandencouragement,Iwouldthenhavebeenabletobettermycountryand,whoknows,Imayhaveevenchangedtheworld.

當我年輕的時候,我的想象力從沒有受過,我夢想改變這個世界。

當我成熟以後,我發現我不能夠改變這個世界,我將目光縮短了些,決定只改變我的國家。

當我進入暮年以後,我發現我不能夠改變我的國家,我的最後願望僅僅是改變一下我的家庭。但是,這也不可能。

當我現在躺在床上,行將就木時,我突然意識到:如果一開始我僅僅去改變自己,然後作為一個榜樣,我可能改變我的家庭;在家人的幫助和鼓勵下,我可能為國家做一些事情。

然而,誰知道呢?我甚至可能改變這個世界!

威斯敏斯特教堂的簡介

威斯敏斯特教堂是英國著名的新教教堂,它的歷史就是倫敦乃至英國曆史的縮影。威斯敏斯特教堂巨集偉、壯觀,是英國哥特式建築的傑作,也是英國曆史文物的集萃之地。

威斯敏斯特教堂的前身是隱修院,13世紀英國國王亨利三世下令採用當時的哥特式風格對教堂進行改建。1245年動工,1517年基本完工。教堂的平面呈拉丁十字型,總長156年,寬22米;大穹窿頂高31米,鐘樓高68.5米。教堂的柱廊巨集偉凝重,雙塔高聳挺拔。堂內裝飾精緻華麗,玻璃窗五彩繽紛。

威斯敏斯特教堂 (Westminster Abbey)

威斯敏斯特的本義是西部大教堂的意思。由於這座教堂在倫敦城的西部,便得此名。早在8世紀;這裡便有教堂了,但只是在愛德華懺海王建立起這座教堂之後,這一帶才成為身份不凡的地區。

在這座教堂建成之後不過幾日,懺悔王便死去了,也沒有王位繼承人。正當皇親國成為此爭吵不休之際,諾爾曼人威廉從法國而來,並一舉壓制、征服了英格蘭。可是,怎樣才能向公眾展示自己是愛德華王的正當繼承者呢?最終,他想出了一個絕妙的辦法:在愛德華王建造的這座教堂內舉行盛大的登基儀式。於是, 1066年,威廉在此登上了英國王位。從那以後,共有40位皇帝在此登基。

教堂建築為哥特式,數個由彩色玻璃嵌飾的尖頂並列在一起,美麗絕倫。

教堂中間還有一處擁擠的墓場,埋葬有諸多偉大人物。由於人數眾多,不得不將棺停豎起來埋放在地下。最終還是無處插針,才開始將偉人們向聖保羅教堂轉移。

在邱吉爾或無名烈士的墓碑前行個禮,遊客們便走過莊嚴卻有些灰暗的通道,買票進入到豪華絢麗的內廳。鋪滿紅色天鵝絨的地方是極為富麗堂皇的祭壇,登基及大婚儀式均在此舉行。人們眼前好像看到了那盛大的場面。祭壇後是懺悔王高達3層的豪華墓地。

祭壇前面的尖背靠椅,是歷代帝王在加冕時坐的,據說那是件700年以前一直使用至今的古董。

椅子坐板下有一塊大石頭,被稱為“命運之石”(Scone),它是愛德華一世在13世紀掠奪來的。原來,這是蘇格蘭王登基用的,據說現今蘇格蘭人中,還有人發起要把這塊石頭取回去的運動。

在最裡面的亨利七世禮拜堂中,並排陳放著悲劇性的女王瑪麗,以及在倫敦塔慘遭殺害的年幼的愛德華五世及其胞弟的墓葬,看後令人心情沉重。

威斯敏斯特教堂不僅是宗教聖地,而且是英國王室的活動場所。從11世紀勝利王威廉開始,除愛德華五世和愛德華八世外,其他英國國王都在此加冕登基。王室的結婚、葬禮等儀式也在這裡舉行。威斯敏斯特教堂不僅是20多位英國國王的墓地,也是一些著名家、科學家、軍事家、文學家的墓地,其中有丘吉爾、牛頓、達爾文、狄更斯、布朗寧等人之墓。

參考資料:天下旅遊資訊

威斯敏斯特大教堂(西敏寺)簡介

後來,此地也因教堂而命名為威斯敏斯特市,現在是組成倫敦市中心的兩個市級區之一。教堂在英國享有至高無上的地位,是英國王室專屬禮拜堂、1066年以來幾乎所有國王加冕、王室婚禮,及一切重大儀式都在這裡舉行。在16-18世紀,威斯敏斯特是與牛津、劍橋齊名的學...更多威斯敏斯特教堂通稱威斯敏斯特修道院(Westminster Abbey,意譯為“西敏寺”),本義是西部修道院的意思,因為這座教堂所在的位置在當時倫敦的西部。後來,此地也因教堂而命名為威斯敏斯特市,現在是組成倫敦市中心的兩個市級區之一。教堂在英國享有至高無上的地位,是英國王室專屬禮拜堂、1066年以來幾乎所有國王加冕、王室婚禮,及一切重大儀式都在這裡舉行。在16-18世紀,威斯敏斯特是與牛津、劍橋齊名的學術中心,英文版的《聖經》就是在這裡翻譯完成。教堂墓地中埋葬著英國曆代國王和歷史上各個領域中最傑出的偉人,因此威斯敏斯特教堂也被稱為“榮譽的塔尖”。1987年,威斯敏斯特教堂被列入世界文化遺產。建築風格:總體來看,這是一座典型的哥特式建築,廊柱高大凝重,雕刻精緻優美,彩色玻璃華美絢麗,高聳的尖頂、鐘樓顯得巍峨挺拔,被認為是英國哥特式建築中的傑作。但經過13-16世紀曆代國王的不斷改建、擴建,實際上已經成了各種建築風格的大雜燴。在19世紀的最後一次修整中,設計師大膽拆除了一些非哥特式的構件和藝術作品,使得教堂部分恢復了哥特風格的原貌。主要看點:愛德華一世加冕寶座:寶座高踞在教堂祭壇前的高臺上,從1301年開始,除愛德華五世和愛德華八世外歷代的英國國王都是坐在這把椅子上加冕的。寶座下原有一塊被稱為“命運之石” (Scone)的聖石,它原是蘇格蘭國王傳統的加冕座位,是其權力的象徵。1297 年,愛德華一世將它帶到了倫敦。現在這塊石頭已送返蘇格蘭。亨利七世禮拜堂:位於教堂的後端,建於16世紀,是英國中世紀建築的代表作品,裝飾華麗,其巨大的扇形垂飾和拱頂設計異常大膽和巧妙。周圍還有其它很多獻給故去國王的禮拜堂,如英國著名的朝聖地聖愛德華禮拜堂、雕飾繁複的亨利五世禮拜堂等。教堂墓地:有20多位英國國王埋葬在威斯敏斯特教堂的墓地。後來貴族和教堂執事人員也允許被埋葬在這裡。由於英國曆史上有很多偉人都被封為貴族,所以這座教堂墓地後來實際埋葬了眾多的家、科學家、文學家、軍事家,如牛頓、納爾遜、丘吉爾、達爾文等,成為名副其實的偉人之墓。在暢銷小說《達芬奇密碼》中,主人公就是在牛頓墓前獲得了重要啟示。詩人角:是教堂墓地的一部分。首先被埋葬在這裡的文學家是喬叟。喬叟實際上是以王室而非作家的身份獲得被埋葬在威斯敏斯特的殊榮,並且他生前也是住在教堂中的。1599年斯賓塞被埋葬在喬叟身邊,開創了著名文學家埋葬在喬叟周圍的傳統,併為那些沒有埋葬在這裡的詩人設立紀念碑,最終形成了這處最受遊客青睞的憑弔之地。埋葬在這裡的文學家有狄更斯、勃朗寧、吉卜林等,莎士比亞則擁有自己的紀念碑。在這裡幾乎可以找到英國文學史上所有巨匠的名字。無名英雄墓:在教堂西大門內甬道的正中,埋葬著一位一戰中犧牲的無名戰士,黑色大理石的墓碑上鐫刻著著名的墓誌銘:無名者最有名。皇家空軍禮拜堂:是為紀念二戰中犧牲於不列顛空戰中的空軍英雄而設立的禮拜堂,禮拜堂的彩色玻璃鑲嵌出參戰的68個空軍中隊的徽章。教堂博物館:位於修道院的地下禮拜堂中,主要展出歷代國王和貴族去世後供憑弔用的雕像。其中最古老的一座是1377年的愛德華三世雕像。聖徒雕塑:在教堂西門廊上有十幅浮雕人像,是20世紀的10位教聖徒,其中包括在奧斯威辛集中營中代人赴難的聖科爾伯,美國黑人民權運動領袖馬丁·路德·金等。教堂歷史:早在8世紀這裡就有一座修道院。1045年英格蘭國王“懺悔者”愛德華答應教皇去聖地朝聖卻沒有去,為了“贖罪”,他應教皇要求在此興建新的教堂獻給聖彼得,因此威斯敏斯特教堂的真正名稱應該是“聖彼得教堂”。1066年教堂建成,和修道院一起供天主教本篤會使用。教堂建成後不久,愛德華就去世了,沒有留下王位繼承人。他的表弟、諾曼底公爵威廉渡海而來,擊敗貴族推選的國王奪取了英國王位,這就是歷史上著名的“諾曼征服”。為了顯示自己繼承王位的合法性,威廉決定在愛德華興建的威斯敏斯特教堂加冕。從那以後,幾乎所有的英國國王都在此加冕。1220年至1517年間,歷代的英國國王不斷對教堂進行擴建和重修,竭盡所能地使它看起來更輝煌壯觀。但在1540年,英國與羅馬教廷決裂,威斯敏斯特教堂也被關閉。1579年伊麗莎白一世重開教堂,但徹底清除了天主教勢力,把管轄權收歸王室,由國王直接任命的教長進行管理,並在這裡將《聖經》翻譯成英語。威斯敏斯特教堂成為英國新教的傳播和研究中心。連結:世界著名教堂巴黎聖母院梵蒂岡聖彼得大教堂伊斯坦布林聖索非亞大教堂莫斯科瓦西里大教堂巴塞羅那聖家大教堂佛羅倫薩花之聖母教堂隱藏

威斯敏斯特大教堂裡的墓碑上的一段碑文具體出自哪裡

威斯敏斯特大教堂地下室墓碑上的墓誌銘並沒有具體的出處,網傳出自《心靈雞湯》並不正確,而是《心靈雞湯》引用了這段墓誌銘。

其實這只是一塊很普通的墓碑,粗糙的花崗石質地,造型也很一般,同周圍那些質地上乘、做工優良的亨利三世到喬治二世等二十多位英國前國王墓碑,以及牛頓、達爾文、狄更斯等名人的墓碑比較起來,它顯得微不足道,不值一提。並且它沒有姓名,沒有生卒年月,甚至上面連墓主的介紹文字也沒有。

但是,就是這樣一塊無名氏墓碑,卻成為名揚全球的著名墓碑。每一個到過威斯特敏斯特大教堂的人,他們可以不去拜謁那些曾經顯赫一世的英國前國王們,可以不去拜謁那諸如狄更斯、達爾文等世界名人們,但他們卻沒有人不來拜謁這一塊普通的墓碑,他們都被這塊墓碑深深地震撼著,準確地說,他們被這塊墓碑上的碑文深深地震撼著。

在這塊墓碑上,刻著這樣的一段墓誌銘:

When I was young and free and my imagination had no limits,I dreamed of changing theworld.

As I grew older and wiser, I discovered the world would not change, so I shortened my sights somewhat and decided to change only my country. But it, too, seemed immovable.

As I grewinto my twilight years, in one last desperate attempt, I settled for changing only my family, those closest to me, but alas, they would have none of it.

And now, as Ilie on my death bed, I suddenly realize:

If I had only changed myself first, then by example I would have changed my family.From their in spiration and encouragement, I would then have been able to better my country,and who knows, I may have even changed the world.

擴充套件資料

威斯敏斯特教堂碑文墓誌銘譯文:

當我年輕的時候,我的想象力從沒有受到過,我夢想改變這個世界。

當我成熟以後,我發現我不能改變這個世界,我將目光縮短了些,決定只改變我的國家。

當我進入暮年後,我發現我不能改變我的國家,我的最後願望僅僅是改變一下我的家庭。但是,這也不可能。

當我躺在床上,行將就木時,我突然意識到: 如果一開始我僅僅去改變我自己,然後作為一個榜樣,我可能改變我的家庭;在家人的幫助和鼓勵下,我可能為國家做一些事情。然後誰知道呢?我甚至可能改變這個世界。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威斯敏斯特大教堂

征服的沙漠寫作文

1. 我不認為我征服了沙漠短文

我不認為我征服了沙漠

愚茶

20世紀人類最愛說的就是“征服自然”,還愛說:“……展示了人類的力量”。征服自然,怎麼叫做征服了呢?爬上去踩兩腳,這就是征服了嗎?十幾二十個人準備上一年半載,滿負物資裝備,還得有人為他們打好一個又一個前站營地,惴惴不安地躲避著暴風和雪崩,僥倖爬到了山頂就可以插上旗子說征服高山乃至征服自然了?

義大利有個女探險家獨自穿越了塔克拉瑪干沙漠。當她走出沙漠之後,她面對沙漠跪下來,靜默良久。有記者問她征服沙漠後為何跪下的時候。,她說:“我不認為我征服了沙漠,我是在感謝塔克拉瑪干允許我通過。”

同樣的道理,登山是可以的,但登山者要擺正自己的位置:不是征服了高山,而是應該感謝山允許人的攀登。其實反過來想想,那麼多的人不遺餘力地要去爬高山,那麼執著那麼強烈地要登頂,當他們抒發“壯志”的一瞬間,是不是已經被高山的魅力所征服了呢?

至於通過登山來展示人類的力量,更是大可不必。我們的“力量”大自然早已經領教過了。幾百年長成的大樹,人可以只用三分鐘就讓它倒下;幾萬年才長成的一片熱帶雨林,人可以幾天之內將其變成一片赤土;大自然要花幾百萬年才能生成的物種,人可以用幾十年就讓它消失。山,可以炸平;湖,可以填滿;海洋,可以當做自家後院的垃圾場;天,都可以戳個窟窿……還有什麼我們辦不到的?

老子說過“勝人者力,自勝者強”。用力量征服別人僅說明孔武有力,靠自知之明和自律戰勝自己才是真正的強者。

從古猿到現代人的進化過程,我們一直都是在使用自己的智慧而不是力氣。那麼,我們為什麼不能繼續使用自己的智慧來消除自身的“征服欲”,做一個真正有力量的強者呢?

什麼是真正的力量?我想起電影《辛德勒名單》中的一個片段。辛德勒問納粹軍官為什麼我們要殺掉這麼多無辜的人?軍官回答:因為我們有權力。辛德勒說不對,這不叫權力。軍官很驚訝,追問什麼是真正的權力。辛德勒告訴他,有個小偷犯了偷竊罪,他被帶到國王面前,國王本可以處死他,但國王對他說,我赦免你。這才是權力!

一棵參天古樹,本可以用來做傢俱,但人沒有伐倒它;一隻珍稀野生動物,可能被投進湯鍋,但人保住了它;一片平靜的湖水,人沒有讓推土機隆隆碾過;一座聖潔的高山,人們放棄登頂,而停下來欣賞她神祕且寧靜的美麗,並把她的聖潔和神祕代代相傳。這,才叫做力量。

2. 語文作文“我征服了什麼”為題,寫一篇600字左右文章

據說是地球上唯一尚未被人類征服的

了。

“物以稀為貴”,最後一個展示自己能力的地方自然不會為一些人放過。從幾年前開始不斷有人做著各種努力,雖然已經失敗了幾次,雖然已經為此丟了不少人的性命,但是直到日前還有人

要將藏民族心目中不容玷汙的

踏於腳下而後快,並

“征服自然”“展示人類的力量”。

征服自然,怎麼叫做征服了呢?爬上去踹兩腳,這就是征服了嗎?十幾二十個人準備上一年半載,滿負物資裝備,還得有人為他們打好一個又一個前站營地,

地躲避著暴風和

僥倖爬到了山頂就可以插上旗子說

乃至征服自然了?也許就在此時,地球另一半的某個地區因為“

”或“

”發了點小脾氣,正是一片

悲天慟地呢。這幫子人爬到山頭上有什麼用?即使不說偌大的地球,就是他們眼前的這座雪山他們就真的敢說征服了嗎?當年的中日聯合登山隊在“征服”

的壯舉過程中,

不過喘了口粗氣,就用一場

將十七個人全都淹沒了,幾年後才找到這幫“勇士”的

的巨大

區區幾個沙粒點兒大的人談何征服?一群沙粒兒對另一群沙粒兒都征服不了,更何況是讓我們仰止的高山呢?這就如同在大象打盹的時候一隻螞蟻僥倖爬到大象背上走了一圈並僥倖的生還了,然後這隻小螞蟻慌手忙腳地鑽進洞告訴其他螞蟻他征服了大象,也許話音未落,大象就把整個蟻窩踩塌了。

有個女

獨自穿越了

當她

之後,她面對沙漠跪下來靜默良久。當有記者問她在征服沙漠後為何跪下的時候,她極為真誠地說:“我不認為我征服了沙漠,我是在感謝

允許我通過。”同樣的道理,登山是可以的,但

要擺正自己的位置:不是征服了高山,而是應該感謝山允許人的攀登。

其實反過來想想,那麼多的人

地要去爬高山,那麼執著那麼強烈地要登頂,當他們懷有“壯志”的一瞬間,是不是已經被山的魅力所征服了呢? 至於通過登山來展示人類的力量,更是大可不必。我們的“力量”大自然早已經領教過了:幾百年的大樹我們可以只用三分鐘就讓他倒下;幾萬年才長成的一片

我們可以幾天之內將其變成一片

;大自然要花幾百萬年才能生成的物種我們可以用幾十年的時間消滅的一乾二淨。

山,我們可以炸平;湖,我們可以填滿;海洋,我們可以當作自家後院的

;天,我們都可以戳個

還有什麼我們辦不到的? 但是,這就表明我們有力量、是強者了嗎?

過“勝人者力,自勝者強”。用力量征服別人僅說明

和自律戰勝自己才是真正的強者。從

到現代人的進化過程,我們一直都是在使用自己的智慧而不是力氣。那麼,我們為什麼不能繼續使

用自己的智慧來消除自身的貪婪、自大和狂妄的征服欲做一個真正有力量的強者呢?

什麼是真正的力量,讓我聯想起電影《

》中的一個片斷。

給一名

講什麼叫做權力。

問軍官為什麼我們要殺掉這麼多

軍官回答說因為我們有權力。

說不對,這不叫權力。軍官很驚訝,追問到那什麼是真正的權力?辛德勒告訴他,有一個小偷犯了

他被帶到國王面前,國王本可以處死他,但國王對他說,我赦免你――這才是權力!

一棵參天的

本來可以用來做傢俱,但我們沒有伐倒他;一隻珍稀的

原本有可能被投進湯鍋,但我們保住了他;一面

水,我們沒有讓

隆隆地碾過;一座聖潔的高山,我們放棄登頂,而保留下來欣賞她神祕且寧靜的美麗,並把她的聖潔和神祕代代相傳――這,才叫做力量。

這篇文章曾拿過來在課堂上給學生分析過!先讓學生談談你對登山的理解!從而引出體現人類力量、征服自然的觀點。然後,提示學生能不能從另一角度來理解!接著出示範文。讓學生談談自己的感受

3. 跪求《我不認為我征服了沙漠》的概括和點評內容和點評寫法 跪求啊

大自然是人類的家園,人類社會與環境有著密切的關係,一方面,人類的生存和發展

要佔據一定空間,並從環境中獲得物質和能量;另一方面,人類的新陳代謝和消費活動的產物要排放到環境中。曾經有人喊出了“征服自然”的口號,得到的卻往往是撫不平的創傷。善待自然,順應自然的規律,保持與自然的和諧,也許這才是今天我們真正要做的

點評:

好文章不僅給人以美感,更應給人以啟迪和教益。本文在“人與自然”方面作了求異思維,其獨到的見解在於:“我們為什麼不能繼續使用自己的智慧來消除自身的貪婪、自大和狂妄的‘征服欲’,做一個真正有力量的強者呢?”也就是在告訴人們,熱愛自然,保護自然,才能真正顯示人類的力量。

作者並未板著面孔說教,而是不疾不徐,娓娓道來,穿插引證,對照比較,絲絲入扣,發人深省。

4. 我征服了什麼為題寫一篇600字作文

梅里雪山據說是地球上唯一尚未被人類征服的峰了。

“物以稀為貴”,最後一個展示自己能力的地方自然不會為一些人放過。從幾年前開始不斷有人做著各種努力,雖然已經失敗了幾次,雖然已經為此丟了不少人的性命,但是直到日前還有人蠢蠢欲動,要將藏民族心目中不容玷汙的聖山踏於腳下而後快,並美其名曰“征服自然”“展示人類的力量”。

征服自然,怎麼叫做征服了呢?爬上去踹兩腳,這就是征服了嗎?十幾二十個人準備上一年半載,滿負物資裝備,還得有人為他們打好一個又一個前站營地,惴惴不安地躲避著暴風和雪崩,僥倖爬到了山頂就可以插上旗子說征服高山乃至征服自然了?也許就在此時,地球另一半的某個地區因為“聖嬰”或“聖女”發了點小脾氣,正是一片澤國悲天慟地呢。這幫子人爬到山頭上有什麼用?即使不說偌大的地球,就是他們眼前的這座雪山他們就真的敢說征服了嗎?當年的中日聯合登山隊在“征服”梅里雪山的壯舉過程中,梅里雪山不過喘了口粗氣,就用一場雪崩將十七個人全都淹沒了,幾年後才找到這幫“勇士”的遺體。

面對雪山不可抗拒的巨大自然力,區區幾個沙粒點兒大的人談何征服?一群沙粒兒對另一群沙粒兒都征服不了,更何況是讓我們仰止的高山呢?這就如同在大象打盹的時候一隻螞蟻僥倖爬到大象背上走了一圈並僥倖的生還了,然後這隻小螞蟻慌手忙腳地鑽進洞告訴其他螞蟻他征服了大象,也許話音未落,大象就把整個蟻窩踩塌了。

義大利有個女探險家獨自穿越了塔克拉瑪干沙漠。當她走出沙漠之後,她面對沙漠跪下來靜默良久。當有記者問她在征服沙漠後為何跪下的時候,她極為真誠地說:“我不認為我征服了沙漠,我是在感謝塔克拉瑪干允許我通過。”同樣的道理,登山是可以的,但登山者要擺正自己的位置:不是征服了高山,而是應該感謝山允許人的攀登。

其實反過來想想,那麼多的人不遺餘力地要去爬高山,那麼執著那麼強烈地要登頂,當他們懷有“壯志”的一瞬間,是不是已經被山的魅力所征服了呢? 至於通過登山來展示人類的力量,更是大可不必。我們的“力量”大自然早已經領教過了:幾百年的大樹我們可以只用三分鐘就讓他倒下;幾萬年才長成的一片熱帶雨林我們可以幾天之內將其變成一片赤土;大自然要花幾百萬年才能生成的物種我們可以用幾十年的時間消滅的一乾二淨。

山,我們可以炸平;湖,我們可以填滿;海洋,我們可以當作自家後院的垃圾場;天,我們都可以戳個窟窿,還有什麼我們辦不到的? 但是,這就表明我們有力量、是強者了嗎? 老子說過“勝人者力,自勝者強”。用力量征服別人僅說明孔武有力,靠自知之明和自律戰勝自己才是真正的強者。從古猿到現代人的進化過程,我們一直都是在使用自己的智慧而不是力氣。那麼,我們為什麼不能繼續使

用自己的智慧來消除自身的貪婪、自大和狂妄的征服欲做一個真正有力量的強者呢?

什麼是真正的力量,讓我聯想起電影《辛德勒名單》中的一個片斷。辛德勒給一名納粹軍官講什麼叫做權力。辛德勒問軍官為什麼我們要殺掉這麼多無辜的人?軍官回答說因為我們有權力。辛德勒說不對,這不叫權力。軍官很驚訝,追問到那什麼是真正的權力?辛德勒告訴他,有一個小偷犯了偷竊罪,他被帶到國王面前,國王本可以處死他,但國王對他說,我赦免你――這才是權力!

一棵參天的古樹,本來可以用來做傢俱,但我們沒有伐倒他;一隻珍稀的野生動物,原本有可能被投進湯鍋,但我們保住了他;一面平靜的湖水,我們沒有讓推土機隆隆地碾過;一座聖潔的高山,我們放棄登頂,而保留下來欣賞她神祕且寧靜的美麗,並把她的聖潔和神祕代代相傳――這,才叫做力量。

這篇文章曾拿過來在課堂上給學生分析過!先讓學生談談你對登山的理解!從而引出體現人類力量、征服自然的觀點。然後,提示學生能不能從另一角度來理解!接著出示範文。讓學生談談自己的感受

5. 模擬向沙漠進軍作文

例文

沙漠是人類最頑強的自然敵人之一.有史以來,人類就同沙漠不斷地鬥爭.但是從古代的傳說和史書的記載看來,過去人類沒有能征服沙漠,若干住人的地區反而為沙漠所併吞.

地中海沿岸被稱為西方文明的搖籃.古代埃及、巴比倫和希臘的文明都是在這裡產生和發展起來的.但是兩三千年來,這個區域不斷受到風沙的侵佔,有些部分逐漸變成荒漠了.

我國陝西榆林地區,雨量還充沛,在明末清初的時候是個天然草原區,沒有多少風沙.到了清朝乾隆年間,陝西和山西北部許多人移居到榆林以北關外去開墾.當時的 *** 根本不關心農業生產事業,生產技術又不高,墾荒伐木,致使原來的草地露出了泥土,日晒風吹,塵沙就到處飛揚.由於長城外的風沙侵入,榆林城也受襲擊,到解放以前,榆林地區關外30公里都變成沙漠了.

沙漠逞強施威,所用的武器是風和沙.風沙的進攻主要有兩種方式.一種可以稱為“游擊戰”.狂風一起,沙粒隨風飛揚,風愈大,沙的打擊力愈強.春天四五月間禾苗剛出土,正是狂風肆虐的時候.一次大風沙襲擊,可以把幼苗全部打死,甚至連根拔起.沿長城一帶風沙大的地區,農民常常要補種兩三次才能有點收穫.一種可以稱為“陣地戰”,就是風推動沙丘,緩緩前進.沙丘的高度一般從幾米到幾十米,也有高達100米以上的.沙丘的前進並不是整體移動的.當風速達到每秒5米以上的時候,沙丘迎風面的沙粒就成批地隨風移動,從沙丘的底部移到頂部,過了頂部,由於風速減弱,就在背風面的坡上落下.所以部分沙粒的移動速度雖然相當快,每天可以移動幾米到幾十米,可是整個沙丘波浪式地前進,移動速度並不快,每年不過5米到10米.幾個沙丘常常聯在一起,成為沙丘鏈.沙丘的移動雖然慢,可是所到之處,森林全被摧毀,田園全被埋葬,城郭變成.

抵禦風沙襲擊的方法是培植防護林.防護林的主要作用是減小風的力量.風遇到防護林,速度就減小70%~80%.到距離防護林等於林木高度20倍的地方,風又恢復原來的速度.所以防護林必須是並行排列的許多林帶,兩列之間的距離不要超過林木高度的20倍.其次是培植草皮.有了草皮覆蓋地面,即使有風,颳起的沙也不多,這就減少了沙粒的來源.

抵禦沙丘進攻的方法是植樹種草.我國沙荒地區,有一部分沙丘已經長了草皮和灌木,不再轉移陣地了.這種固定的沙丘,只要能妥善保護草皮和灌木,防止過度砍伐和任意放牧,就可以固定下來.根據近年治沙的經驗,陝北榆林、內蒙古磴口、甘肅民勤地區的流動沙丘,表面幹沙層的厚度一般不超過10釐米.10釐米以下,水分含量逐漸增大,到40釐米的深處,水分含量達到2%以上,這就是溼沙層了.溼沙層的水分足夠供應固定沙丘的植物的需要.所以在流動沙丘上植樹種草,是可以成活的.林木和草類成長以後,沙丘就可以固定下來了.

6. 征服心靈的高山 作文700字

稍微改一下每句排比的句首即可

征服心靈的高山

在聞名世界的威斯特敏斯特大教堂的地下室墓碑林中,有一塊墓碑上面寫著:“當我年輕的時候,我的想象力從沒有受到,我夢想改變這個世界。當我成熟以後,我發現我不能夠改變這個世界,我將目光縮短了些,決定只改變我的國家。當我進入暮年以後,我發現我不能夠改變我的國家,我的最後願望僅僅是改變一下我的家庭。但是,這也不可能。當我躺在床上,行將就木時,我突然意識到,如果一開始我僅僅去改變我自己,然後作為一個榜樣,我可能改變我的家庭;在家人的幫助和鼓勵下,我可能能為國家做一些事情。然後,誰知道呢?我可能、甚至改變這個世界。”

年輕時的南非人曼德拉看到這段話後,觸動了他對人生的思考,他茅塞頓開,從中領悟到了人生的真諦。回到南非後,曼德拉改變原來的一些想法和作法,首先從改變自己的思想和處世作風做起,下決心先改變一下自己。歷經幾十年的磨難和奮鬥,他不僅改變了自己,更是改變了自己的國家。

曼德拉的故事讓我陷入了深思。在我們身邊,經常會聽到一些人抱怨的聲音,他們往往把自己的失意或失敗歸咎於周邊的環境和他人,甚至總想著要去改變別人來適應自己。其實,上面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征服世界,並不一定偉大。一個人能征服自己,才是世界上最偉大的人。人生最大的敵人是自己,一個人要想有所作為,就要把挑剔的眼光盯在自己的身上,以科學發展的眼光去審視自己,解剖自己,征服自己。

征服自己,先應認識自己。我是誰?我在別人的眼中是個怎樣的人?我實際又是個怎樣的人?這些問題,也許我們大多數人都沒有認真去想過。有人說,生活就是簡單平淡地活著,考慮那麼多難道不累嗎?但是,如果一隻螳螂把自己和前進的車輪看作一般大,並勇敢地要與之決鬥,那隻能說是一個悲劇的開始。而一隻雄鷹,如果因從小生長在雞窩裡,就忘記了自己的血統,滿足於在狹小汙穢的雞舍裡不勞而食,也不能不說是大自然造化的悲哀。人生最大的失敗是自大,對於人類來說,我們應該如照鏡子一般客觀地認識自己,不夜郎自大,也不妄自菲薄。只有客觀地認識了自己,瞭解了自己的短處和不足,才可以對症下藥,征服過去的自己,征服不足的自己。

征服自己,不要諱疾忌醫。金無足赤,人無完人。能夠清晰地看到自己的缺點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諱疾忌醫,只能延誤“病”情。有了缺點和錯誤,就應該理智地聽取和接受大家的批評,認認真真地改正。否則,一誤再誤,“病”情會越來越嚴重,以至於發展到無可救藥的地步。要想真正地征服自己,就要放低姿態,謙虛做人,誠懇接受他人批評,誠心改正自己的不足。對於不公正的批評,我們也應該抱著謙虛謹慎的態度,做到有則改之,無則加勉。流水不腐,戶樞不蠹,我們只有常常推翻舊我,為自己的思想注入新鮮氧氣,才能始終站在時代的浪尖,而免於觸礁擱淺。

征服自己,不能好高騖遠。聚沙成塔,集腋成裘。征服自己,就要從自己身邊的小事做起,一步一個腳印,一步一個目標。或許有人對此不屑一顧:大丈夫不拘小節,人生就是要做大事!此話也不假,但我們應該明白,世上有鴻鵠,但也有燕雀。有人或許以為自己與生俱來就應該是鴻鵠,但任何遠大的志向或成功都是建立在現實的基礎上的,高不成低不就,或眼高手低,終將會一事無成。好高騖遠的代價是眼光空茫、原地踏步,甚至功敗垂成;好高騖遠的後果是放棄了許多成功的機會,讓光陰白白流逝。因為,積跬步才能至千里,聚小流才能成江海。要想得到命運之神的眷顧,就應該從自己做起,從點滴做起,踏實做人,認真做事,不負韶華。

征服自己,應該持之以恆。英國前首相丘吉爾曾說過:“成功的祕訣就是:堅持、堅持、再堅持!”世上所有的成功,都源於“再堅持一下”的努力和付出之中。所謂持之以恆,其核心就是堅持、堅持、再堅持!人世間很多的遺憾,往往就是輕易放棄了不該放棄的東西。如果你認為值得追求,那就應執著地再堅持一下,成功的大門也許就會向你敞開。

我很欣賞這樣幾句歌詞:

我奮力將夢打碎

拼湊出屬於我最終目的

過去就讓它過去不再懷疑

我深深相信拋開過去

做我自己堅持到底

……

這首《征服自己》的歌曲,無時不在震顫著我們的心靈,啟迪著我們的心智:目標要高遠,理想要遠大,但是千里之行、始於足下。要想征服世界,首先請征服自己吧,只有征服了自己,才能有所作為,才能把脊樑挺直,才能把腳下的路向著更遠處延伸。

征服自己——才能征服世界!

7. 作文 什麼征服了我 600字

就這樣被美征服 問世間什麼最美?有人說鑽石最美,有人說風景最美……我認為外在美不算什麼,最重要的還是心靈美。

在現在社會中,人們大都只是注重外表的美麗,每天花很多時間去打扮自己,卻姬紶灌咳弒糾鬼穴邯膜忽略了外在美只是表面,心靈美才是最重要的。外在美遲早會因時間的推移而消逝,但心靈美不會,他才是永葆美麗的祕方,是青春永不褪色的因素,心靈美是最重要,他永遠不會因時間的推移而褪色,他永遠會在美麗的城堡上閃爍著最耀眼的光芒,這種美,是真真切切能夠征服我的美。

一個人,外表美與醜其實不是特別重要,只要他道德高尚,學識淵博,有美麗的心靈就是最美麗的人。 清朝宰相劉羅鍋,雖然其帽不揚,但卻滿腹經綸,得到了皇帝的賞識,他妻子讚美他說:“揹負一乾坤,腹中滿經綸。”

劉羅鍋雖然沒有外在的美麗,但他淵博的學識彌補了他外表的缺憾,他的才能過人,他的心靈美,才是在他身上體現的閃光點。外在美並不是十分重要,只要有智慧和善良構成的心靈,就是最美麗的人。

“愛美之心,人皆有之”人人渴望得到外在的美麗,卻忽略了心靈美。外在美會在時間裡沉澱,但內在美卻會清水出芙蓉的在時間的長河裡發出最美的光。

心靈美才是用來檢驗內心品質的最好的儀器,心靈美才是最重要的! 在公交車上,一位時尚靚麗的女郎,因為一位乘客不小心踩到她的腳就破口大罵,喋喋不休地說個不停,這種形象實在令人不敢恭維。外在的美麗也許會吸引別人的目光,但那只是一瞬,而心靈美卻會永遠盪漾在人們的心頭,不會離去。

相比之下,內心的美才更勝一籌。現在的多追求外表的美,認為這很現實,其實不然,外表美總會逝去,當歲月流逝,當閉月羞花變成了蒼顏白髮,人們的目光就不會停留在這裡,而在時間的洗禮中,惟獨留下的是那令人肅然起敬的永不褪色的心靈美。

《我的醜娘》中的醜娘,其貌不揚,卻獨有一份善良寬容在身上閃光;說《論語》的于丹,相貌平平,卻因她的淵博學識榮登十大美女的寶座….. 外表美不重要,因為紅顏總會逝去;心靈美才是最重要的,美好的品質,淵博的學識才是一座屹立不倒的寶塔,才是人生中永恆的伴侶!讓我們共同呵護心靈中的美麗,讓心靈美與外在美結合在一起,陪伴我們行走在人生的旅途中。

8. 求800字作文關於大自然的力量的下面是材料山東泰安人翟墨用兩年

真正的力量20世紀人類最愛說的就是“征服自然”,還愛說:“……展示了人類的力量”.征服自然,怎麼叫做征服了呢?爬上去踹兩腳,這就是征服了嗎?十幾二十個人準備上一年半載,滿負物資裝備,還得有人為他們打好一個又一個前站營地,惴惴不安地躲避著暴風和雪崩,僥倖爬到了山頂就可以插上旗子說征服高山乃至征服自然了? 義大利有個女探險家獨自穿越了塔克拉瑪干沙漠.當她走出沙漠之後,她面對沙漠跪下來靜默良久.當有記者問她在征服沙漠後為何跪下的時候,她極為真誠地說:“我不認為我征服了沙漠,我是在感謝塔克拉瑪干允許我通過.” 同樣的道理,登山是可以的,但登山者要擺正自己的位置:不是征服了高山,而是應該感謝山允許人的攀登.其實反過來想想,那麼多的人不遺餘力地要去爬高山,那麼執著那麼強烈地要登頂,當他們懷有“壯志”的一瞬間,是不是已經被山的魅力所征服了呢? 滿負物資裝備,還得有人為他們打好一個又一個前站營地,惴惴不安地躲避著暴風和雪崩,僥倖爬到了山頂就可以插上旗子說征服高山乃至征服自然了? 至於通過登山來展示人類的力量,更是大可不必.我們的“力量”大自然早已經領教過了:幾百年長成的大樹,人可以只用三分鐘就讓它倒下;幾萬年才長成的一片熱帶雨林,人可以幾天之內將其變成一片赤土;大自然要花幾百萬年才能生成的物種,人可以用幾十年就讓它消失.山,可以炸平;湖,可以填滿;海洋,可以當作自家後院的垃圾場;天,都可以戳個窟窿……還有什麼我們辦不到的? 老子說過“勝人者力,自勝者強”.用力量征服別人僅說明孔武有力,靠自知之明和自律戰勝自己才是真正的強者. 從古猿到現代人的進化過程,我們一直都是在使用自己的智慧而不是力氣.那麼,我們為什麼不能繼續使用自己的智慧來消除自身的貪婪、自大和狂妄的“征服欲”,做一個真正有力量的強者呢? 什麼是真正的力量,讓我聯想起電影《辛德勒名單》中的一個片斷.辛德勒問納粹軍官為什麼我們要殺掉這麼多無辜的人?軍官回答:因為我們有權力.辛德勒說不對,這不叫權力.軍官很驚訝,追問什麼是真正的權力.辛德勒告訴他,有一個小偷犯了偷竊罪,他被帶到國王面前,國王本可以處死他,但國王對他說,我赦免你.這才是權力! 一棵參天古樹,本可以用來做傢俱,但人沒有伐倒它;一隻珍稀野生動物,可能被投進湯鍋,但人保住了它;一片平靜的湖水,人沒有讓推土機隆隆碾過;一座聖潔的高山,人們放棄登頂,而停下來欣賞她神祕且寧靜的美麗,並把她的聖潔和神祕代代相傳.這,才叫做力量。

威斯特敏斯特大教堂地下室的墓碑林中有一塊很普通的墓碑,連墓主的介紹文字也沒有,那是誰的墓碑?

這是“沒有姓名,沒有生卒年月,甚至上面連墓主的介紹文字也沒有”的無名者墓碑,也是名揚世界的墓碑。告訴我們不要好高騖遠,不要不切實際,要從改變自己做起。我們記住這些就行了。

有兩個朋友剛參加工作時曾像所有的年輕人一樣胸懷遠大的報復。十幾年後,他們兩人的處境迥然不同。一個成了行業上的知名專家,舉足輕重;另一個卻一事無成,整天牢滿腹。在這十年當中,面對“跳槽”、“下海”等利益,其中的一個朋友理也不理,依舊風裡來雨裡去,踏踏實實倒三班,一點一滴地跟著師傅從倒流程開始進行知識積累,最終成了獨當一面的技術骨幹。另一個朋友天天左打聽右打聽哪家企業待遇好,哪個工作更適合他,儘管最終沒走成,卻白白流失了學本領的最好歲月。可他還是不甘心,為了名利雙收,涉足各種領域的比賽,最終沒能如願。相反,前一個朋友因擁有精湛的技術本領成了一些大企業人才獵頭的目標。

科隆大教堂位於哪個國家

科隆大教堂位於德國。

科隆大教堂(Kölner Dom,全名Hohe Domkirche St.Peter und Maria),是位於德國科隆的一座天主教主教座堂,是科隆市的標誌性建築物。在所有教堂中,它的高度居德國第二(僅次於烏爾姆的烏爾姆敏斯特大教堂),世界第三,論規模,它是歐洲北部最大的教堂,集巨集偉與細膩於一身。

它被譽為哥特式教堂建築中最完美的典範,始建於1248年,工程時斷時續,至1880年才由威廉一世宣告完工,耗時超過600年,仍修繕工程不斷。

科隆大教堂歷史背景:

795年被定為威斯特大主教駐地後,科隆宗教地位日趨加強。因以大教堂為主一系列教堂建築的興建。15世紀,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承認科隆為自由城市,該城獲得城市自由權。15世紀後隨著漢薩同盟的衰退,科隆在德意志中的經濟地位逐步下降。德國早期深受羅馬文化影響,教堂建築是典型羅馬風格。

大教堂的興建是天主教和中世紀文化在歐洲勃興的象徵。1238年,法國國王從拜占庭皇帝手中購得耶穌受難時戴的荊冠,於是巴黎成為科隆最強有力的競爭者。為保住聖地的地位,來供奉這份遺骸,建築風格選取當時新興的哥特式。科隆主教選定在8月15日聖母節動工建堂,標誌著新時代的開始;在當時德國這最大城市建世界第一大教堂為他們的共同願望。

北京青年第34集裡面何東面試最後的故事是?

聞名世界的威斯特敏斯特大教堂地下室的墓碑林中,有一塊揚名世界的墓碑。這塊墓碑改變了曼德拉,讓他從一個提倡以暴制暴的黑人青年變為用愛去呼召連結的領袖。威斯特敏斯特大教堂是英國著名大教堂之一,教堂內除了有許多禮拜堂

外,還安置無數名人墓碑,包括丘吉爾、史考特、莎士比亞、牛頓、達爾文、狄更斯等在內的家、詩人、藝術家等人士,以及許許多多的無名戰士都在此安息。2011年4月威廉王子和凱特王妃也在此大婚。大教堂地下室的墓碑林中有一塊十分普通的墓碑,精糙的花崗石質地,造型也一般,同周圍那些質地上乘、做工優良的亨利三世到喬治二世等二十多位英國前國王的墓碑,以及牛頓、達爾文、狄更斯等名人的墓碑比較起來,它更是一塊十分普通的墓碑,沒有姓名,沒有生卒年月,甚至上面連墓主的介紹文字也沒有。

但就是這樣一塊墓碑,卻是名揚全球的一塊著名墓碑,每一個到過威斯特敏斯特大教堂的人,他們可以不去拜謁那些曾經顯赫一世的英國前國王們,可以不去拜謁那些諸如狄更斯和達爾文等世界名人們,但他們卻沒有人不來拜謁這一塊普通的墓碑。他們都被這個墓碑深深震撼著,準確些說,他們都被這塊墓碑上的碑文深深震撼著。

當年輕的曼德拉看到這篇碑文時,他頓然有醒醐灌項之感,聲稱自己從中找到了改變南非甚至整個世界的金鑰匙。回到南非後,這個志向遠大原本贊同以暴抗暴來填平種族歧視鴻溝的黑人青年,一下子改變了自己的思想和處世風格,他從改變自己、改變家庭和親朋好友著手,歷經幾十年,終於改變了他的國家在這塊墓碑上,刻著這樣的話:-----當我年輕的時候,我的想象力從沒有受過,我夢想改變這個世界。-----當我成熟以後,我發現我不能夠改變這個世界,我將目光縮短了些,決定只改變我的國家。-----當我進入暮年以後,我發現我不能夠改變我的國家,我的最後願望僅僅是改變一下我的家庭。但是,這也不可能。-----當我現在躺在床上,行將就木時,我突然意識到:如果一開始我僅僅去改變自己,然後作為一個榜樣,我可能改變我的家庭;在家人的幫助和鼓勵下,我可能為國家做一些事情。然而,誰知道呢?我甚至可能改變這個世界!-------真的,要想撬起世界,它的最佳支點不是整個地球,不是一個國家、一個族,也不是別人,它的最佳支點只能是自己的心靈。

金斯頓還是威斯特敏斯特

金斯頓。

金斯頓大學與威斯敏斯特大學都有自己的優勢專業,但是金斯頓大學更具有優勢,它是英國最大的學校之一,而且連續4年被《金融時報》列為英國頂尖 的現代大學,金融的專業是世界領先水平。金斯頓大學的教學環境和裝置在英國基金委員會的有關評估中均屬優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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