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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喪葬禮儀習俗

山東喪葬禮儀習俗

喪葬,在古六禮中屬於凶禮,也是人生禮儀最後一件大事。人們總希望亡故的親屬到陰間能得到安寧,所以特別重視治喪,在力圖悼慰亡靈的同時,也竭力標榜自己的孝道,由此引發治喪的規模越來越大,花費越來越高,禮俗也越加複雜,實際上違背了“厚養薄葬”的古訓。

備 喪

過去,老人年滿六十,可以以稱為享壽。所以,老人年過五十以後,做子女的開始為老人備喪。所謂備喪,就是給老人準備送老的衣物、棺木等。舊社會,民間農家生活困難,送老的衣物棺木等不可能一次性備全,因為沒有這種經濟實力,而是陸續辦置。衣物只是備料,不必預先製作。棺木可以提前打就,架在空閒屋裡,通常稱做壽材。壽材由底、幫、天三部分組成,其用材和規格,視喪主的經濟條件而定。上等材選用柏木或楸木,—般用鬆,次者用柳。用材不同,規格也就有了差異。就其厚度而言,有“四五六”的,即天六寸、幫五寸、底四寸;有“三二二五”的,即天二寸、幫二寸五、底—二寸;有“淨二五”的,即天二寸五、幫二寸、底和回頭各一寸;有“荒二五”的,即天、幫各按二寸五、二寸下鋸破板,荒板推淨不足二寸五或二寸者,故稱“荒二五”。達不到上述標準者,則將材就料打成,規格小一,統稱薄皮棺材。而壽衣只有年過七十者才可預做,因年過七十而亡者,俗稱“喜喪”。七十歲以下者,壽衣都是臨時趕做,做時,不能啼哭流淚,否則淚水滴在壽衣上,死者穿上想念兒女,心情會不安的。縫線一端也不能捻疙瘩,免得死者到陰間疙疙瘩瘩,不順利。壽衣的件數忌雙喜單,多為五件上衣,三條褲子,因到陰間,以棉衣為主,男用黑,女用黑、藍,男性尚有棉帽和棉鞋。男女皆用褥子、枕頭,枕頭是三角形,內裝穀皮,紅布縫製,俗謂“元寶枕”或“雞鳴枕”。

初 喪

舊社會衛生醫療機構很不發達,有藥房而無醫院,病人通常在自己家中亡故。凡正常死亡的老人,儘量避免在炕上嚥氣。初喪就是處理亡前事宜的,人體包括四個部分:

沐浴更衣 當病人生命垂危之際,首先要為病人沐浴更衣,俗稱“穿衣裳”。臨終前的沐浴吏衣,實際上是為病人作最後一次整齊。死者為男性,通常由兒子女兒料理。沐浴更衣一般足給垂危之人洗臉、理髮、洗手、洗腳、擦拭身體、修剪指甲、梳頭等,然後給其穿上“送老的衣裳”。如果病人突然嚥氣,沒來得及沐浴更衣就死在炕上,俗稱“光著身子走了”,死者親屬會抱憾終生的。

移床 榮成習俗忌諱病人死在生前的炕上。因此,沐浴更衣後,將其移至正屋明間,或客屋、倒房臨時搭就的靈床上。搭靈床有規矩,不能隨心所欲。死者年齡大、子孫滿堂,靈床可高些,用兩條長凳平行排列,架門板其上;年輕無子,靈床必須矮停,以土坯將門板墊起即可。靈床上鋪送老褥子,擺送老枕頭,然後長子抱頭,次子抱腳,其他人兩側幫扶,將病人抬上靈床。頭的位置,如按正房可頭東腳西;按地脈走向,可頭高腳低。移到靈床後,親屬日夜守候,時刻不得離開,使其度過彌留時刻,謂之“送終”,對病人則謂“挺喪”。病人臨嚥氣時,守在身邊的子女和親屬要含悲大聲呼喊:“爹(媽)別走哇,別扔下我們不管!”直到嚥氣,謂之“叫魂”。

病人斷氣後,使其仰臥,頦下塞以棉絮,並將用紅紙包好的銅錢塞進死者嘴裡,俗稱“擎口”,以示含銀而去,後人旺發。再將兒子或重孫的頭髮剪下,和在面裡團成球,上插一棒,塞在死者手裡,此謂“打狗餅”、“打狗棒”。據說人有三魂六魄,人死後六魄即散而三魂未散,一魂駐守屍身,二魂轉世投胎,三魂西天朝佛。西天路途遙遠,又多惡犬攔阻,必須用棒子驅趕,或用餅塞狗嘴。因餅子有頭髮,會塞住狗的嗓子,使它無法施威。靈床底下,要放一盞點亮的豆油燈,俗稱“照屍燈”,防狗貓進入靈堂。一盆半生不熟的米飯,上撒掰碎的碎餑餑,俗稱“倒頭飯”,並用秤砣壓住死者胸口,以免詐屍。

告喪 屍體暫時安排停當後,首先要在大門上貼張白紙,通知村鄰,家有喪事。然後製作喪幡,或稱“招魂幡”,榮成俗稱“掛挑信”。喪幡,過去用“毛太”紙,一裁兩截,每截為一張,按死者的年齡,每歲一張,外加“天”一張,“地”一張,一併用半圓形紙鑿鑿為三節。第一、二節分兩列,一列寬二寸許,一列寬寸,長等於紙寬,皆鑿制錢印痕;第三節,成長方形,下方中間鑿一方孔,用青麻搓成繩聯結起來,用長竿挑起,按男左女右懸於門旁。其作用既用於招魂,亦用於告喪,以示周知。

對道 又稱報喪。人死後,喪主必須立即差人會知親友。報喪人多為子侄等晚輩,腋下夾著喪服去外村親屬報喪。如死者為女性,必須立即向其孃家報喪。見面後跪倒磕頭,聲言“某某於某時病亡”。孃家人得凶信後,立即趕去檢視,看看是否屬於正常死亡,如同意入殮方能入殮,否則是不能入殮的。過去,大戶人家或書香門第多用訃文或訃告,平常人家則以口傳。報喪人每到一家,必須吃點飯或點心,不得空口而歸,否則對雙方,尤其對被通知人不利,日子會因此而敗落。訃文的格式如下:

顯考某府君(女則寫顯妣某大君)享年某某歲,於本月某日某時壽終正寢(女寫內寢),泣於某月某日成服,即於是日治喪候唁,過時掩柩,忝在至戚,謹此訃聞

款落到緦服以內:,

靈 奠

從初喪事宜完畢到出殯為止,屬於靈奠階段,俗稱停靈。大戶人家於這一階段開靈,停靈三日、五閂、七日甚至百日,平常百姓只停靈三日、這個階段包括入殮、成服、破孝、弔唁、報廟、寫主等部分。

入殮 死者遺體入棺稱之為入殮。入殮的時間各地不一,榮成都在死後當天進行。靈堂即設於靈床處。入殮前,先在棺材底部撒層石灰或草木灰,鋪一層谷秸,再鋪上一層黃豆渣,忌用黑豆。這—切鋪好後,將死者的遺體連褥子托起,放入棺內,並將被褥衣帽整理周全,周圍塞以穀草,大戶人家用燈草。塞實之後,將棺材蓋虛掩,架在靈床處,撤下門板。靈柩前面懸掛幔帳,白布或白紙製作均可。帳前設香案、紙盆,祀奉死者靈牌(靈牌格式見後文)。死方如系少亡,又無子嗣,靈牌中間上端得注“亡男”、“亡女”、“亡媳”字樣。靈牌供在香案正中,前設祭器如香爐、蠟臺及祭饌等。供桌兩旁分列手捧盆、巾、櫛和酒、茶具等的紙紮童男童女。點燃的信香,橫臥香爐之卜,等外甥弔唁時將其豎插於香爐之中,謂之“扶香”。如逢重喪口,需扎一小棺材置於死者棺下,以免災禍。

成服 其實就是俗話說的“戴孝”,即穿著孝衣。戴孝的類別與期限,以家族的親屬遠近有所差異。中國古代的孝服分為五等,稱為“五服”,至親者所服稱之為斬縗,是兒子、未嫁女為父,承重孫為祖父,妻為夫所服。所以稱斬,是取其悲痛至甚之意。這種孝服是用極粗的生麻布做的,毛邊,服三年。第二種是齊縗,次於斬縗,服期一年、五個月和三個月,即夫為妻、孫為祖服一年,重孫為曾祖服五月,玄孫為高祖服三月。大功又次之,期九個月。凡堂兄弟、已嫁的姑及已嫁的女為伯叔父等服之,又稱為功服。小功,凡本宗為曾祖、伯叔祖、外祖及舅姨等服之,期五個月,鰓麻,為五服中最輕的。一種,服期三個月,本宗為高祖、伯叔曾祖、族伯叔以及岳父母。儘管佔禮規定了各服制的用布,但境內孝服均用白布製作。斬縗下邊撕開,不剪、不繚、不繰,俗稱毛邊孝服,不釘鈕釦,用毛帶白布條繫結,圓口無領。兒、兒媳、女兒、承重孫全著這種孝服,頭上扎孝帶,披髮以青麻束之。兒子所戴的孝帽用白布縫一圓筒狀,高約一尺,上口均勻地折攏許多小褶,縫死後再翻過來,下口向上綰邊二寸,毛邊,俗稱抽頂孝帽。女用蓋頭布,即用長方形白布,從長邊中對摺,四角兩組相對重合,折縫成軸,從對軸任意一端開始,沿長邊縫一尺,即成尖頂蓋頭布,戴時尖角恰對“百合”。侄輩、孫輩、女婿、外甥等著孝服、束孝帶,戴道冠式孝帽。不過,戴道冠式孝帽,根據親疏關係,有光頭戴與不光頭戴之分。光頭戴較近,孝帽直接戴到頭上;不光頭戴較疏,即將孝帽套在別的帽子上,再戴到頭上;曾孫則戴兩角孝帽,兩角各綴一條紅布條;玄孫所戴的兩角孝帽不用白布,改用黃布縫製。男女著孝者均需用白布將鞋幫遮蓋,俗稱:“瞞鞋臉”。子女如祖父母、父母皆去世可整瞞外,否則不得整瞞。瞞的長度隨老人去世而增加。女人的鞋後跟嵌一塊紅布,然後瞞至紅布處。其他戴孝者瞞鞋的長度隨孝服的遠近而遞減。

成服,得請禮賓司儀,孝子穿戴孝服孝帽,隨禮客贊禮,行俯匐叩禮(俯,折腰跪;匐,以首及地),加樑冠(用紙糊帶樑的帽子,樑上畫白槓,孝子五道;侄、孫輩一道),束首(以青麻或稻草搓繩,繩卜拴羅底一塊,長約四寸寬約寸許,遮蓋眼睛,使其“目不斜視”,兩邊各綴棉球兩個,以塞耳朵,使其“耳不旁聽”),披麻衣(通常用長約三尺、寬約尺半的麻袋布將前半中間剪開,分別搭在左右前胸,後半披於後背,裹額(將扎頭孝帶由中間從前額圍於腦後繫結,剩餘雙股拖於背後),束腰(即用麻繩或草繩扎腰),執杖(俗稱孝棒或哭喪棒,用高梁秸糊剪穗的白紙為之),撒履(將鞋後跟踏倒趿著),至此禮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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