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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區分租房定金和租房押金

本文介紹了租房者關心的定金和押金的含義以及注意事項。定金是指為保證合同履行,由一方預先向對方給付的一定數量的貨幣或其他代替物,如果交定金後反悔,則定金一般無法要回。而押金是租賃市場中對租金和押金支付方式的俗稱,用於抵衝承租人應當承擔但未繳付的費用。在合同中應明確約定每期租金的支付時間和方式,以及逾期未支付的違約責任。同時,應慎重支付定金,並在合同中明確押金的擔保作用和返還條件。

法律分析

對於租房者來講,定金和押金的支付,都是屬於開支的部分,能不能要回以及什麼情況下會導致錢款損失是租房者關心的重點。

一、定金和押金的含義?

1.租房定金的含義

所謂定金,就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約定的,為保證合同的履行,由一方預先向對方給付的一定數量的貨幣或其他代替物。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規定:“當事人可以依照《民法典》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也就是說,如果交定金,一定要想清楚是否一定要租這套房子,交完定金以後後悔了,那定金一般是要不回來的。

2.租房押金的含義

押金在法律上稱為“租賃保證金”,主要用於抵衝承租人應當承擔但未繳付的費用。押金應支付多少,應當按照租期長短、裝修程度、傢俱家電數量和價值等因素來確定。對於出租人而言,押金數額越高,保障效能越強。“押×付×”是租賃市場中對租金和押金支付方式的俗稱,比如付押一付三,即指租金按三個月為一期支付,押金數額為一個月的租金。

二、還有什麼需要注意的?

1.慎重支付定金。

如果交定金,一定要想清楚是否一定要租這套房子,交完定金以後反悔,那定金一般是要不回來的。

當然,對於租客來講,如果確實有某些特殊原因導致無法租房,可以與房東進行協商,如果能和解那麼便可以要回定金或者部分定金,將損失降到最低。

2.把約定寫在合同上。

支付租金,作為承租人主要的義務,在合同中必須明確約定清楚每期租金的支付時間和方式,以及逾期未支付的違約責任。此種違約責任常見的形式為:每逾期一日加收一定比例滯納金,且如果超過一定的合理期限(比如30天),出租人可以單方面解除租賃合同,既有利於保護出租人的租金收益,又能給承租人合理的寬限期。。但許多人會把押金誤解成定金,嚴格來講,兩者屬於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只有在合同中有特別約定時,押金才具有定金的擔保作用。

結語

定金和押金是租房者在租房過程中需要關注的重要問題。定金是合同雙方當事人約定的,為保證合同的履行,由一方預先向對方給付的一定數量的貨幣或其他代替物。交定金時,租房者需要明確是否一定要租這套房子,否則交完定金後可能會損失。而押金是租賃市場中對租金和押金支付方式的俗稱,用於抵衝承租人應當承擔但未繳付的費用。在支付押金時,需要注意合同中的約定,以避免不必要的損失。同時,將約定寫在合同中也是非常重要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二章 電子商務經營者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十一條 電子商務經營者按照約定向消費者收取押金的,應當明示押金退還的方式、程式,不得對押金退還設定不合理條件。消費者申請退還押金,符合押金退還條件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及時退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賃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條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違約金,但是轉租合同對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為支付的租金和違約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應當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應付的租金數額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資租賃合同 第七百四十條 出賣人違反向承租人交付標的物的義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絕受領出賣人向其交付的標的物:

(一)標的物嚴重不符合約定;

(二)未按照約定交付標的物,經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絕受領標的物的,應當及時通知出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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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 押金 租房 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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