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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48小時死亡算工傷嗎

超過48小時死亡算工傷嗎

超過48小時死亡的,就不能算工傷了。員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內,突然發生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享受工傷待遇。因此必須是在48小時以內搶救無效死亡的,才能算工傷,超過48小時了,不屬於工傷,不能按照工傷處理,只能按照一般事件處理。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標籤: 死亡 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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