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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託關係辦事這是活生生的教訓

在職場中,有一門特殊的學問——託關係。

怎麼託關係辦事這是活生生的教訓

都說職場水深,而託關係這門學問,不僅水深,彎彎繞繞還特別多,所要面對的人心,尤其複雜。

別以為“託關係”的關鍵在“關係”二字,其實,怎麼“託”學問更大,一個操作不到位,可能本來能成的,結果成不了了,或者本來不用找關係就能搞定的,結果找了關係反而黃了,這其中,複雜著呢。

很多人失敗了,還不知道自己死在哪裡。

(一)

景怡是一家知名國企的職工。

最近人事部門在招人,單位人來人往,一天,她看見走廊上有個人影很像她的前同事安,就上去打招呼。老同事相見,分外親切,只是安的笑容始終有點勉強。

當晚,她接到了安的電話。

原來安報考景怡的公司,已經通過了筆試,但公司要求兩年的相關工作經驗,而她剛好差兩個月,資格複審沒有通過。

安小心翼翼地問景怡,她跟人事部門熟不熟。

景怡心裡掂量著,她跟安關係還行,於是說了實話:“我們經常在一起聊天串門。我們公司要求特別嚴格,要求什麼條件就是什麼條件,從來沒聽說破例的,我不能保證一定行,我去找他們問問吧。”安連連感謝。

第二天,景怡找到了人事部門的主管歡姐,歡姐還算給她面子,說好天安來的時候正好也沒有其他人在,這樣吧,只要她找原單位重新開個兩年以上的工作證明就行,就當她之前沒來過,不知道她沒滿兩年的事。

景怡如實轉告,安很感謝,卻也為難,她跟原單位早就鬧翻了,這個假證明開不了。她也想過另外找個單位開個證明考了再說,但是一旦考上,調檔的時候瞞不過公司,社保繳費記錄也瞞不過公司。

過了幾天,歡姐把景怡偷偷拉到一邊,語氣埋怨:“你這個朋友怎麼到處找人呀?公司的林科長也在找我說這事。你跟她說啊,別到處找人了,要是大家都知道這事,我可不敢幫忙啊。”

景怡又趕緊如實轉告安。

最終,安也沒開到那個證明,林科長也沒能幫上忙。

(二)

故事講完了,你們覺得景怡是怎麼樣的人?

她看起來沒有任何問題對不對?樂於助人,願意去“幫忙問問”,也確實要來了解決方案,需要傳話的地方,也沒有鼓弄口舌、添油加醋。大家知道託人特別忌諱託兩個以上的人,但景怡也沒因為這個出么蛾子。

所以,景怡應該算是個還不錯的人。

可是這世界常常是這樣的,無心辦壞事,甚至好心辦壞事。

找別的部門辦別的事情,可能就成了,但是找人事部門辦事,搞人事的人就是琢磨人心的,對他們來說,每種關係都有它的價碼,給特權是要承擔風險的,所以要衡量這份關係值得多大的風險。

景怡只是普通職工,帶不來多大的利益交換,關係也沒鐵到那個份上,還會擔心她口風不嚴,引起後患,並且她也只是“幫忙問問”,所以歡姐這樣的老油條迅速衡量利益得失,給出瞭解決方案,看似給了景怡面子,其實人事部門沒有任何風險。

可是林科長來找,真的就不行麼?

安只是進面試,能不能考上都不一定呢,如果考不上,既沒有風險,又賣了同僚人情,何樂而不為呢?就算考上了,相關工作經歷證明也不需要公示,只要沒人知道沒人舉報,一般來說,是很難有什麼意外的。

只要林科長給得出足夠價碼,表現出足夠誠意,這筆交易,未必就不能做。

而這種事情,要的就是絕對的保密,就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可是問題就在於,景怡知道了。

如果林科長來找歡姐直接就搞定了,而景怡來問就需要原單位開證明,景怡能不明白嗎?歡姐不是把景怡給得罪了嗎?

又知情又被得罪,這不就是隱患嗎?

安全是第一考慮要素,所以歡姐衡量再三,也只能擺出一副大公無私的臉譜,拒絕了跟林科長互利互惠的機會。

其實,說不定歡姐一臉公正廉明拒絕的時候,心裡還在暗暗遺憾呢!恐怕也會暗暗怪景怡,多什麼事呢!

她也不怕告訴景怡林科長來找了她,因為那隻能證明她的大公無私,還有我沒給他面子卻給了你面子的特別的“情”。

事情雖然沒辦成,但景怡仍然得承這份情。

自然了,歡姐也擔心,萬一安不死心,再找更大的領導來呢?

要麼,她繼續拒絕大領導,要麼,林科長也成為她的隱患,哪一個選擇,她都不想面對。

所以她讓景怡告訴他們不要再找人了,再找人,現在的方案都不行了。

當然,如果真有更大的領導來,她是可以放行的,她放行的邏輯是:在我的許可權內,是不行的,但是更大的領導,比如副總甚至老總,大領導有大領導的考慮,我當然是聽從的,聽從大領導的,本來這也是工作職責。

看看,歡姐的心裡,撥動過多少算盤,起伏過多少波浪啊!

本來挺簡單的事,是不是因為景怡的“好心幫忙”,反而搞砸了?

所以說,人心難測,滄浪水深。

也所以,如果你是安,要找關係,千萬不能什麼沾邊的關係都試試,既欠了人情,辦成事的可能性又不高,甚至還有可能因此跟朋友反目。

而如果你是景怡,也不要想著能幫就幫,盡力試試,要知道,很可能你這“盡力試試”,就把別人的事情給搞砸了。

託關係真是一件需要大智慧的事情,很多人失敗了,還不知道自己死在哪個環節。

託關係不是找的人越多越保險,也不是什麼阿貓阿狗的關係都可以找,常常容易出反效果。

那麼,如果只找一個人,又是能直接影響結果的人,本身也不是多難的事,就沒有問題了嗎?

人心可是世界上最長最彎的路啊。

還真不一定。

(三)

第二個故事,是我當學生的時候在作家劉墉的書裡讀到的。

真真是我的偶像,先生現在已經70歲高齡了。

小趙最近很是煩惱。

畢業之後,他很想進一家業內出名的大公司,剛剛參加了公司的筆試,雖說對自己的水平很有自信,但公司競爭異常激烈,他想請老爸趙教授出山,去打個招呼。

因為,那家公司的總經理吳總,正是趙教授的得意門生,以前還來家裡吃過飯。

可是老頭子死倔死倔,好說歹說都不答應。

媽媽也幫著勸,多說幾句,老頭子就怒了:“我就不相信以我兒子的水平,還會考不上!我不會去打這個招呼的,你們倆也是,誰也不許去給我丟人!”

媽媽拉著小趙氣哼哼的離開了,她說,“別理他,媽自有辦法。”

媽媽一個電話打給了趙教授的另一個學生廖經理,他也在這家公司任職,還是高階主管,說明來意後,廖經理特別熱情:“哇,趙教授的公子考我們公司呀,真是榮幸之至!師母,您放心,我明天就去找吳總說,一定沒有問題的!”

小趙這才放下了心。

廖經理是個辦事穩重之人,他先是調出了小趙的試卷,看他答得怎麼樣。

一看之下,結果自己都臉紅,不愧是趙教授的公子,答得是真好,自己都比不上他的水平,根本不用打招呼,妥妥的能考上啊。

他拿了卷子,興奮地跑去找吳總經理。

“師兄,師兄,好訊息!趙教授的公子來考咱們公司啦!喏,這是他的卷子!答得是真棒啊!”

“是嗎?教企管的趙教授嗎?好事啊!”吳總也很高興,拿著卷子翻來覆去的看,嘖嘖稱讚。接著,他想起了什麼,問道:“你怎麼知道的?”

“嗨,師母給我打的電話,讓我關照一下,”廖經理依然很興奮,“其實小師弟回答得特別好,根本就不需要什麼關照。當然啦,師兄,都是您說了算。”最後關頭,廖經理也沒忘拍拍馬屁。

從吳總那裡出來,廖經理就立刻電話向師母報告了情況,讓他們安心等通知,可是,很多天過去了,小趙的同學已經收到了錄用通知,小趙那裡卻始終沒有任何動靜。

為什麼呢?專業的趙教授認定以小趙的水平一定能考上,高階主管廖經理覺得小趙的水平比自己還高,小趙有這麼強勁的實力,為何竟然沒考上呢?

作為高階主管的廖經理積極為小趙的事情奔走,單位一把手吳總又是趙教授的得意門生,如此一來,幾乎是三保險,誰落榜,都不應該小趙落榜呀!

這不是太匪夷所思了嗎?

如果你這麼想,那就too young too simple了。

師母犯的錯,廖經理犯的錯,都在於太不懂人心、太不懂人性了。

如果吳總告訴廖經理,“小趙被錄取了。”那麼廖經理回頭給師母報喜,趙教授一家,會領誰的情?會感激誰?

自然是廖經理。

明明是我吳總拍板的事,憑什麼我被忽視,憑什麼是他廖經理來得這個人情?!我這不是為他人做嫁衣裳嗎?

更重要的是,當學生的時候,吳總是比廖經理更受趙教授喜歡的學生,他還去趙教授家吃過飯,他跟趙教授的關係更親近;工作之後,他是公司一把手,是廖經理的上司,於情於理,這個電話都應該打給他,這個人情都應該由他來賣。

而他居然不知情,這對一把手而言,已經是極大的傷了他的face。

還記得嗎?領導的face,萬萬不能傷。

這兩個原因加起來,吳總感覺自己受到了輕視,甚至是羞辱,自然不肯讓小趙過。

(四) 

也許你們不太能理解領導對face的執念,那我再舉一個例子,是我身邊活生生的例子。

我有一男一女兩個大學同學,大學時關係特別要好的那種。男同學官至副廳,女同學也從政,混得特別拉風,一天男同學拜託女同學聯絡一個考察點,女同學怠慢他,男同學恨得不行,從此兩人再也不說話。

你們覺得挺驚訝吧:“這點小事都能互相不說話?”

殊不知,越是官大,越受不了被怠慢。

所以,在這個案例中,師母犯了第一個錯,就是撇開吳總去找了廖經理。

而廖經理犯了第二個錯,就是瞎攬事。

那麼廖經理應該如何做呢?他可以在看了小趙的卷子之後,跟師母說:“我看了小趙的卷子,答得特別好,一定能考上。”

這樣,師母會感謝他,吳總不會恨他,而小趙,憑自己的實力考進公司,甚至有可能是第一名,如果有一天大家知道他是趙教授的公子,卻完全不靠關係靠實力的話,將會更加受到公司上下的尊重。

只可惜,就是因為不懂人性,大好局面毀於一旦。

(五) 

所以,從這個案例中,我們能明白什麼呢?

如果有足夠的實力,就不要去找關係,否則明明可以成功的事情,很有可能因為招呼沒打好、關係沒找對而滿盤皆輸,最後還不知道自己怎麼死的。

如果自己能直接打招呼,就不要找人在中間傳話。

託關係,毫無疑問,託一把手最可靠,最保險;一把手託不著,託分管領導;分管領導也手不著,那就找直接辦事的部門主任,比如第一個案例,如果安跟歡姐是姐們,那一點問題都沒有。其實無論你託天王老子還是毛頭老孫,最後辦事,都離不開這三個人。

卯叔說

託人辦事,情況確實複雜。這兩個託人把事辦砸的案例都有一個共同特點,那就是,都不是直接託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部門主任,而是通過同一單位的小兵或中層去“敲邊鼓”。

你要說複雜,其實也不復雜,將心比心就可以。哪個單位不是一個小江湖,誰願意讓“不穿同一條褲子”或“不上同一張床”的同事知道自己違反規矩辦事?所以,如果找不到主要、分管副職、部門三級領導,不要輕易去找同一單位的同事。找沒有金剛鑽卻愛攬瓷器活的蝦兵蟹將,還不如自己去當“不速之客”呢。

其實,最容易辦成的,是這樣一種情況:你找的人,與分管副職或部門負責人是鐵哥們鐵姐們關係,床上關係,利益共同體,等等,這樣,經辦人給你走個後門就毫無壓力,因為同僚知不道嘛!能辦的,又有點好處,或撈個人情,他就給你辦了。如果實在辦不了,估計找誰也沒用。為什麼找一把手也不好呢?找一把手代價太大,承的情太重,很可能得不償失。當然,重大的事,或涉及重大利益的事,就非一把手不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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