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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變更的幾種情況

本文闡述了合同變更的相關知識,包括法定事由原則、可撤銷合同的撤銷權以及婚前協議的效力等。主要思想是指出在當事人達成一致意見的情況下,可以進行合同變更,而變更需遵循法定事由原則。同時,介紹了可撤銷合同的撤銷權以及婚前協議的效力,指出當事人自知道或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定時間內沒有行使撤銷權,撤銷權消滅。最後,區分了解除權和撤銷權的區別,指出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變更或撤銷合同。

法律分析

在當事人達成一致意見的情況下,可以進行合同變更。

合同變更需遵循法定事由原則。法定事由是指在合同中存在欺詐、脅迫、重大誤解或顯失公平等情形時,當事人可以依據法律規定申請變更合同。

一、可撤銷合同怎麼使用?

基於重大誤解、欺詐、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顯失公平、一方或者第三人脅迫而訂立的合同可撤銷。合同撤銷權屬於形成權,因此撤銷權的行使需受除斥期間限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一)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重大誤解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二)當事人受脅迫,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三)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後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放棄撤銷權。當事人自民事法律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只有在除斥期間內行使方能撤銷合同。

二、婚前協議生效後會反悔嗎?

婚前協議是指將要結婚的男女雙方為結婚而簽訂的、於婚後生效的具有法定約束力的書面協議。婚前協議內容如果沒有違反法律規定,自雙方簽字時便成立生效了,一方不能反悔。如果一方反悔想推翻該協議,除非能證明當初籤協議時遭到了欺詐、脅迫能法定的.可撤銷情形,否則任何一方無法推翻該協議的效力。《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三、解除權與撤銷權的區別

撤銷權和解除權分別對應合同的撤銷和合同的解除。如果是基於重大誤解、顯失公平或者欺詐、脅迫等法定事由訂立的合同,合同權利受損害的一方享有撤銷權,可以申請法院撤銷合同。合同解除是,合同簽訂後有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的情況發生,分法定解除和約定解除。

結語

在當事人達成一致意見的情況下,可以進行合同變更。合同變更需遵循法定事由原則。法定事由是指在合同中存在欺詐、脅迫、重大誤解或顯失公平等情形時,當事人可以依據法律規定申請變更合同。同時,婚前協議自雙方簽字時生效,當事人不能反悔。合同解除是,合同簽訂後有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的情況發生,分為法定解除和約定解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合同變更的幾種情況

標籤: 變更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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