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如何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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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雙方當事人在規定的時間內分別陳述意見和理由。陳述順序先患方,後醫療機構。
2、專家鑑定組成員根據需要可以提問,當事人應當如實回答。必要時,可以對患者進行現場醫學檢查。
3、雙方當事人退場。
4、專家鑑定組對雙方當事人提供的書面材料、陳述及答辯等進行討論。
5、經合議,根據半數以上專家鑑定組成員的一致意見形成鑑定結論。專家鑑定組成員在鑑定結論上簽名。專家鑑定組成員對鑑定結論的不同意見,應當予以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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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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