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離婚損害賠償的條件有哪些 綜合知識 關注:9.14K次 離婚損害賠償的條件,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標籤: 損害賠償 離婚 高院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shqsg.com/zonghezhishi/q9lx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