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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英語怎麼寫

1. 如何念法律英文

文/ 楊智傑教授 學習英文,最重要的就是要持續。

法律英語怎麼寫

而誰能持續到最後一刻,誰的英文就學得好。不過,作任何事,若沒有一點樂趣,往往都無法持續下去。

所以,要如何幫助自己在學習中找到樂趣,或者至少不會一直遭遇挫折,就是讓自己能持續學習英文最重要的一件事。通常,讀英文會因為不斷出現單字,而需要不斷查單字,而查單字又往往耗費時間,阻礙閱讀的興趣,而讓人不想碰英文。

因此,若能解決查單字的問題,讓查單字不要這麼耗費時間、讓其變得快一點,不要打斷閱讀、學習的樂趣,是很重要的。這時候,可以運用一些輔助工具。

我推薦使用網路的即時翻譯軟體(例如譯點通Dr. Eye)。我以前在讀英文paper,喜歡有電子檔全文的,我可以用翻譯軟體的即時翻譯功能,一看到不會的單字,就按右鍵點一下,馬上就出現那個字的意思。

這比用翻字典,或在電腦上key in某個單字然後翻譯,來得快多了,節省我很多查單字的時間。這樣的好處是我的閱讀不會被單字打斷,可以快速地大概知道那個單字的意思,然後繼續往下讀。

但因為我都沒有記下這些單字,只是點一下就繼續往下看,下一次出現可能又忘了,只好再點一次。不過不怕,往往讀到最後,某一個重複出現的陌生單字,我可能會點選查詢四五次,查了幾次之後,最後我自然就記住了這個單字。

另外,學習英文,有時候若不想查單字,也可以用「猜」的,看前後文猜那個單字的意思,這樣也可以避免因查單字而打斷閱讀的樂趣。不過,要怎樣才能猜的準確呢?這時候,最好就是你對那個英文文章的主題,先讀一些中文資料,有了背景知識,再讀英文文章,有時候就算英文看不懂,猜一下,也就可以順利讀下去了。

例如,我以前大學時有空會看一點China Post或Taipei Times(臺灣發行的英文報紙),當時雖然也沒查單字、也很多上面的單字看不懂,但是由於先知道報導的就是一些臺灣發生的新聞時事。而這些時事,我已經先看過中文報紙或電視新聞了。

先了解了這個新聞的來龍去脈,再來看英文報紙,就算看到一兩個單字,有時候也不用查,就猜得出在講什麼,不但不用查單字,反而直接學一些新單字。當然,上面說的只是克服查單字的痛苦,省下一些查單字的時間,避免造成閱讀障礙或打斷閱讀流暢的問題點。

不過我要強調,讀法律英文不是隻讀一些法律英文單字,而是要把整個底子打起來,包括最基本的文法結構,和一些常用動詞。所以最好是好好精讀一本原文書。

若整本書的單字都查了、文法都懂了,大概整個功力都上升了好幾層。我建議,可以找一兩本英文書,重頭到尾念一遍。

英文書隨便選一本,最好跟你專業有關,例如要考法研所就去讀一本英文的法律教科書。不必限定哪一本,但必須認真讀完一兩本,把一些基本文法、常用字詞,讀懂。

若是想學法律專業英文,則可以透過一些介紹法律專業英文的字彙的書籍,比較正確地先搞懂一些專有名詞。若想看有系統的中文版法律英文教科書,目前臺灣出版的有下述幾本教材1.大陸學者何家弘,「法律英語」,臺灣有出繁體版,滿厚的。

2.東吳大學法學院主編:「英美法常用名詞解析」,新學林。介紹各種法律專業名詞的書籍,對於那個專業字眼和制度背景,介紹的非常詳盡。

3.陳忠誠,「法律英文閱讀」,五南出版社4.吳嘉生,「法學英文精練」,新保成又或者有一個方法,就是去找一些中譯本,臺灣已經有翻譯好的,然後去圖書館借原文書,中英對照慢慢看。當然,這個方法會有點過度依賴中文,並不是一個好方法。

但是可以透過這個方法,快速地學會一些常用的法律專有名詞。 至於考上研究所的人,在碩士班一年級的時候,也一定會遇到課堂上老師指定太多英文reading,而痛苦不堪的日子。

剛念研究所的人,老師指定這麼多英文reading,學生一定會念得很辛苦。有得時候單字也查了,但由於專業背景不夠,對全文還是不太瞭解。

而到上課報告時,因為欠缺經驗,一旦被老師打斷,也可能慌了,手忙腳亂,報告到哪一段都不知道。因為看英文字來就沒有看中文快,所以當下想再去看原文找自己到底報告到哪裡,可能看了老半天,還是很迷失。

這些都是碩士班一年級常犯的錯誤。 我認為碩士班一年級,的確是應該花點苦工,好好的磨一下英文。

尤其對念法律的同學來說,我們沒有學什麼研究方法的課,外語可能就是我們唯一的研究工具。必須透過慢慢地磨,才會提升到一定的程度。

所以,查單字、學文法,一句一句慢慢咀嚼,雖然很慢,但這是一定要紮紮實實訓練基本功。千萬不要想要走捷徑。

例如有人會把英文論文的電子檔,用翻譯軟體作全文翻譯,好像報告時就有中文全文對照看,不用辛苦查單字。但實際上,翻譯軟體翻譯全文,一定錯誤百出,畢竟每個英文單字在不同的脈絡下會有不同的意思。

自己讀一定比翻譯軟體全文翻譯的結果好。而且這樣就喪失了扎馬步、練基本功的用意。

雖然可能課堂報告順利結束,但英文底子卻很空虛。不過,到是可以透過翻譯軟體,先把全文大致翻譯一下,翻譯出來的東西文法雖然非常不順,但可以對照中英文看,然後再一句一句對照英文,去修改翻譯軟體翻出來的狗屁不通的中文句子。

2. 法律英語翻譯,請幫忙翻譯一下下列短句,謝謝

法律英語翻譯the company shall purchase the sale shares subject always to the results of the due diligence to the sole satisfaction of the company本公司抄,永遠遵循應百有勤勉的結果,唯一滿足本公司的需要,購買待售的股份。

分析句度子的主幹-- 主語謂問語賓語 部分 :the company shall purchase the sale shares本公司將購買待售的股份。其他部分都答是狀語: 1 subject always to the results of the due diligence 永遠遵循應有勤勉的結果2 to the sole satisfaction of the company唯一滿足本公司的需要。

開心快樂,工作順利。

3. 法律英語翻譯

predecessorininterest可翻譯成:“前利益相關人”。

相關詞條還有:前任人[predecessor]先前的所有權持有人[predecessorintitle]法律上的前任人[legalpredecessor]前任受託人[predecessortrustees]以下是關於“predecessorininterest”的英文解釋:predecessorininterest[predecessorininterest]:apersonwhopreviouslyheldtherightsorinterestscurr。

4. 法律英語memo怎麼寫

英文memo的基本格式如下:

1. Heading:

To:

Fm:

Date:

Subject:

2. Opening segment:

Purpose:

Context & Problem:

Specific assignment/task

3. Body:

Summary:

Discussion:

4. Closing: the actions

根據這樣的格式將內容填進去你應該沒問題吧。

5. 律師的英文怎麼寫

在美式和英式英語中,"lawyer"都可泛指為受過專業法律訓練的諮詢人員

在美式英語中,正式的談話或檔案可以用 "attorney"這個詞。

英式英語中以處理書面法律檔案為主的律師稱為 "solicitor",而需要代表客戶出庭應訊的律師在英格蘭稱為 "barrister", 在蘇格蘭稱為 "advocate"。代表客戶出庭應訊的律師,不論英美都可用 "counselor" 這個詞,所以大家常常可以在美國的一些法庭劇中,聽到法官稱律師為 "counselor"。

Lawyer is a general term for a person who is qualified to advise people about the law, to prepare legal documents for them and/or to represent them in a court of law.

In England and Wales, a lawyer who is qualified to speak in the higher courts of law is called a barrister. In Scotland a barrister is called an advocate.

In AmE attorney is a more formal word used for a lawyer and is used especially in job titles: district attorney.

Counsel is the formal legal word used for a lawyer who is representing someone in court: counsel for the prosecution.

Solicitor is the BrE term for a lawyer who gives legal advice and prepares documents, for example when you are buying a house, and sometimes has the right to speak in a court of law.

In AmE solicitor is only used in the titles of some lawyers who work for the government: Solicitor General

知識背景:英國的律師可以分為很多種類,在不同的司法領域內發揮著不同的作用。英國的律師職業可以分為兩個分支:出庭律師和事務律師。同時有一些初級律師作為司法行政人員協助事務律師的工作。傳統意義上講,事務律師的職責是充當當事人、出庭律師和第三者之間的聯絡人,處理日常法律事務,只能在基層法院代表當事人出庭;出庭律師則有資格享有在高等法院,包括高階法院、刑事法院、上訴法院及上議院出庭發言的權利。實際上隨著律師業的專業化,雖然兩者仍然有區別,但有相互融合的趨勢。他們分屬於不同的行業協會,事務律師屬於事務律師協會,出庭律師屬於出庭律師協會。另外,檢察官是檢察院僱傭的出庭律師或事務律師承擔起訴任務,法官一般是從出庭律師和事務律師中選拔任命的。

標籤: 英語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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