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生活全書館 >

綜合知識

> 繳納海關稅款滯納金怎麼計算

繳納海關稅款滯納金怎麼計算

繳納海關稅款滯納金怎麼計算

海關稅款滯納金計算方法:進口貨物完稅價格乘以百分之0.5再乘以滯報天數。例如某公司沒有解繳上個月(8月)的稅款1萬元,上月的繳稅期限是15日內,則從16日起計算滯納金。假如該公司9月12日(逾期共28日)方到徵收廳解繳稅款,則其應計算的滯納金為:10,000×0.05%×28=140(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以下簡稱《稅收徵管法》)第三十二條:“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也就是說“滯納金”就是指標對不按納稅期限繳納稅款,按滯納天數加收滯納款項一定比例的金額。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若干具體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3]47號)中第五條規定:“對納稅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期限或者未按照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期限向稅務機關繳納的稅款,滯納金的計算從納稅人應繳納稅款的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繳納稅款之日止。”

滯納金是與稅款連帶的,如果在確定應納稅款的納稅期限時,遇到了應該順延的節假日,則從順延期滿的次日起加收滯納金,但在稅款滯納期間內遇到節假日,不能從滯納天數中扣除節假日天數。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shqsg.com/zonghezhishi/wo369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