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舉證的法定理由有哪些 綜合知識 關注:2.71W次 延期舉證的法定理由是當事人在舉證期限內提交證據材料確有困難。依據《證據規則》第三十六條規定,當事人在舉證期限內提交證據材料確有困難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內向人民法院申請延期舉證,經人民法院准許,可以適當延長舉證期限。當事人在延長的舉證期限內提交證據材料仍有困難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請,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決定。 標籤: 延期 舉證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shqsg.com/zonghezhishi/xl0kx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