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數總和法計提折舊的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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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數總和法計提折舊的公式:1、年折舊率=尚可使用年限除以預計使用年限的綜合乘100%;2、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預計淨殘值)×年折舊率;3、月折舊率=年折舊率除以12。年數總和法,是指用固定資產原值減去預計殘值後的淨額,乘以一個逐年遞減的分數,計算折舊額的一種加速折舊的方法。
逐年遞減分數的分子代表固定資產尚可使用的年數;分母代表使用年數的逐年數字之總和,假定使用年限為n年,分母即為1+2+3+……+n=n(n+1)÷2。
相關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尚可使用年數/年數總和×100%
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預計淨殘值)×年折舊率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預計淨殘值)×月折舊率
採用年數總和法計提固定資產折舊,體現了會計的謹慎性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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