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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用離婚證辦貸款嗎

需要用到離婚證。

辦理銀行貸款需要準備以下資料:

1.有效身份證件;

2.常住戶口證明或有效居住證明,及固定住所證明;

3.婚姻狀況證明;

4.銀行流水;

5.收入證明或個人資產狀況證明;

6.徵信報告;

7.貸款用途使用計劃或宣告;

8.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申請程式

1、簽定認購書:客戶與已和銀行簽約的房地產開發公司簽定認購書,並向房地產開發公司交納首期購房款。

2、辦理申請:客戶到銀行委託的律師事務所辦理按揭申請手續,包括交驗個人資料、交納各項費用、填寫法律檔案。

3、貨款審查:律師事務所對客戶申請進行初審,之後由銀行進行審批;若審查不合格,退回客戶資料和所收取的費用。

4、其他法律手續:律師事務所代辦保險、公證及抵押物的抵押登記、備案。

5、貸款的發放:銀行將貸款款項劃至發展商帳戶,並通知客戶開始供樓。

法律規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能用離婚證辦貸款嗎

標籤: 貸款 離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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