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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病投保後果

帶病投保後果
投保時的健康告知一定要如實填寫,不可隱瞞,如果保險公司核查發現投保人帶病投保、惡意隱瞞病史,是可以解除合同退還任何費用,甚至有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這兩個關鍵詞要明白:如實告知:要求投保人在投保時應將與保險有關的重要事項告知保險人的一項保險法律原則。指投保人的陳述應當全面、真實、客觀,不得隱瞞或故意不回答,也不得編造虛假情況用來欺騙保險人。不可抗辯條款:又叫不可爭議條款,意思是人身保險合同生效滿一定時期(一般為兩年)之後,就成為無可爭議的契約,保險人不能再以投保人在投保時違反最大誠信原則,沒有履行告知義務等理由主張保險合同自始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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