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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重疾險包括哪些病

深圳重大疾病補充醫療保險納入大病醫保的20種疾病:兒童白血病、先心病、終末期腎病、乳腺癌、宮頸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藥肺結核、艾滋病機會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細胞白血病、脣顎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結腸癌、直腸癌。

深圳重疾險包括哪些病

深圳重大疾病保險商業險主要保障兩方面的費用:

1、參保人住院時發生的醫保目錄範圍內自付部分累計如果超過1萬元,超出部分由重疾商業險資金支付70%。如,病人李某患有重大疾病後需支付醫藥費100萬元,其中醫保報銷90萬元,那剩下的10萬元減去1萬元後為9萬元,重疾險可報銷6.3萬元。

2、參保人患重特大疾病時使用自費藥品目錄範圍內的藥品時,由重疾商業險資金報銷70%,當年的支付金額最高不超過15萬元。另外,除醫保目錄藥品外,重疾病人還需要用到大量的自費藥品。“購買重疾險後,自費藥品目錄範圍內的自費藥就可按比例報銷”。自費藥品目錄範圍由深圳市社會保險機構和重疾商業險承辦機構共同確定並予以公佈。

標籤: 重疾險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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