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中稱呼的種類及其文明禮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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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職務性稱呼
以交往物件的職務相稱,以示身份有別、敬意有加,這是一種最常見的稱呼。通常有三種情況:稱職務,在職務前加上姓氏,在職務前加上姓名(適用於非常正式的場合)。如“李局長”、“王科長”、“徐主任”、“江華處長”等。
2、泛稱呼
在社交場合,由於不熟悉交往物件的詳細情況,或因其他原因,僅以性別區分,對男性一律稱之為“先生”,對女性一律稱之為“小姐”或“女士”,一般而言,對未婚女性稱“小姐”,對已婚女性稱“女士”,對年長但不明婚煙狀況的女子或職業女性稱女士。
3、職稱性稱呼
對於具有職稱者,尤其是具有高階、中級職稱者,在工作中直接以其職稱相稱。稱職稱時可以只稱職稱、在職稱前加上姓氏、在職稱前加上姓名(適用於十分正式的場合)。如“張教授”、“劉工程師”等。
4、文明禮儀:
(1)禮貌:態度要誠懇、親切;聲音大小要適宜,語調要平和沉穩;尊重他人。
(2)選擇恰當的時間撥打電話,以不影響對方工作和休息為宜。
(3)開始通話,先問候對方,然後主動自我介紹;電話突然中斷,由主叫方立即重播,並向對方說明。如撥錯電話,應向對方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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