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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農民耕地合同

通用租用耕地合同怎麼寫呢?一起來看看小編今天的分享吧。

通用租用耕地合同注意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是甲乙雙方的身份,第二個就是寫明合同的具體內容,第三個要寫明雙方的違約責任,第四個要寫明具體的時間。

通用租用耕地合同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____市____路____號的____畝土地的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構築物、附著物等(見附件)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須進行合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轉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權,如需進行轉租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四、甲方應保證本宗土地上的水、電、暖等基本設施完整,並幫助乙方協調同水、電、暖的提供方的有關事宜,但具體收費事宜由乙與水電暖的提供方協商,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在租用期間,不得隨意改變本宗土地狀況和地上的建築物、構築物、附著物及水、電、暖管網等設施,如確需改動或擴增裝置應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對有關設施進行改動或擴增裝置時如需辦理相關手續,由乙方辦理,甲方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協助,所需費用有乙方承擔,否則,乙方應恢復原狀,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六、乙方租用期間,有關市容環境衛生、門前三包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國家行政收費,按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負擔。

七、乙方在租賃期間因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八、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界滿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後10日內,乙方應向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交接時乙方應保證工作人員撤離、將屬於自己的裝置騰清,並將租賃範圍內的垃圾雜物等清理乾淨。

九、租賃期限為____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十、經甲乙雙方商定,租金的交納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後用的方式,年租金為____元,由乙方於每年____月____日交納給甲方。如逾期交納租金30日以內,乙方除應補交所欠租金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千分之二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____的違約金。

十一、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十二、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都市計畫建設,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十三、爭議解決方式:

十四、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或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用農民耕地合同

通用租用耕地合同

甲方:

身份證號碼:

《土地租賃合同》是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就乙方租賃甲方土地事宜,在雙方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所簽訂的專項合同。土地租賃是某一土地的所有者與土地使用者在一定時期內相分離,土地使用者在使用土地期間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租金,期滿後,土地使用者歸還土地的一種經濟活動。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為了發展地方經濟,合理利用土地資源,並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保護雙方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當事人秉著誠實、自願、等價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協議:

一、租賃土地的詳細情況:

甲方將承包經營的______市縣鎮______村____畝土地(詳細情況如下表)的使用權租賃給乙方建立駕校及綜合利用。

總面積:_____畝其中:田:_____畝,土:_____畝;地塊共數:____塊

二、租賃期限

本協議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租賃期限為___年。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三、租金標準

乙方按每畝_1500___元支付租賃費用,一次性付清,按期限的租金共計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

四、土地用途

地下資源:乙方經相關部門批准後開發、利用。

五、相關稅費繳納

(一)政府及相關部門的相關稅費由乙方負責。

(二)村社相關費用按村社每年規定的標準,乙方須按時繳納。

六、其他事項宣告

(一)在租賃期內,甲方不得隨意收回土地使用權。

(二)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土地使用權轉租或許可任何第三人使用。

(三)租賃期限屆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四)如遇政府徵收或徵用,補償款由甲方所有,甲方退還乙方剩餘租賃期限租金。

(五)租賃期間承租人死亡或者成為無行為能力人,或者被相關部門取消使用資格,合同終止,由甲方收回土地使用權,租金作為甲方恢復整改費用,不予退還。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乙方不履行本協議下的任一義務,均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即應向對方賠償其違約行為造成的一切損失。

八、爭議的解決

(一)甲、乙雙方如果履行和解除本協議發生爭議時,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二)若雙方在30天內未能協商一致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九、附件

(一)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本協議由雙方簽字、蓋章,並經所在村社同意蓋章之日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餘報有關部門備案核查。

村社意見(蓋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見證人:

年月日

簽約地點:


通用租用耕地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為發展地方經濟,帶動農村人口就業,充分利用當地的地區優勢和資源優勢,改善當地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經甲方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甲方決定將閒置的土地租賃給乙方使用,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該村位於荒山租賃給乙方作為用地。

二、被租賃土地的四至為:東至;南至;西至;北至。經甲乙雙方實地測量,乙方租賃的山坡地及荒山共計畝。

三、該土地租期為年,自年月日始,年月日止;合同期滿如該廠繼續經營,應續延此合同,續延期限為年。

四、租金按年計算,每年每畝土地租金為元,共計人民幣元。

五、付款方式:本協議公證後乙方先預付甲方元訂金,此款先用來衝抵簽約後的租金,租金於每年的月日付清。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通用租用耕地合同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展經濟、充分合理利用土地,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條款,共同信守。

一、由乙方租賃甲方土地使用權,所租賃土地四至為:(略)

二、租用期限:自_年_月_日起至所租用之土地被國家徵用時為止;租賃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終止本合同,否則甲方應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若實際損失無法查明的,則損失可以剩餘租期按每畝每年不低於萬元賠償)並賠償乙方因此發生的訴訟費、律師費等。

三、租用期間乙方僅向甲方付租金,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要一切任何費,土地稅由甲方自行負責。

四、所租賃土地被國家徵用時,所賠償的土地費歸甲方所有,地上建築物補償等歸乙方所有。

五、乙方應當在每年的合同簽訂日起10天內向甲方交租金,甲方應保證和維護乙方使用該地。

六、租金標準:每年每畝租金_元整;在租賃期間,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隨意漲租,若甲方違反規定隨意漲租,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若實際損失無法查明的,則損失可以剩餘租期按每畝每年不低於_萬元賠償,並賠償乙方因此發生的訴訟費、律師費等);乙方應按時繳納租金,如沒有如期向甲方交納租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不對乙方負任何責任。

七、若所租賃土地被國家徵用,徵用當年租期超過半年的,租金以1年計算,租期不足半年的,不算租金;若只是部分土地被徵用的,租金按剩餘土地實際面積計算租金。

八、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以前合同自然終止。

九、本合同不得塗改。本合同執行中如有發生糾紛,雙方應本著互諒互讓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國家經濟合同法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並與本合同既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簽訂日期:年月

通用租用耕地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一、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甲方願意出租自己的荒土、熟土、乾田共計30畝給乙方種植中藥材。承租期限為三年(即__年10月1日至10月1日)。乙方付給甲方的土地租賃費每年每畝貳百元,三年每畝六百元。乙方在本合同書籤訂之日一次性付清甲方三年的所有土地租賃費。

二、乙方以上所租甲方的所有出租土地如有糾紛,由甲方負責出面調解處理。如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雙倍賠償。

三、從上述協議簽訂之日以後,甲、乙雙方均不得反悔。如有反悔,反悔方將按所租租金的百倍賠償對方的損失。

四、本合同書經村民委員會審批通過。本合同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村民委員會存根一份。本合同書從經村民委員會審批通過後,甲、乙雙方籤之日起生效。

村民委員會審批意見:

甲方簽印:

乙方簽印:

通用租用耕地合同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開、誠信、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林地、土地、耕地租賃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依法將位於瀏陽市、淳口鎮、南衝村、花園組指背衝部分土地(山林、土地、耕地)租賃給乙方。

二、租賃時間:從公元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計貳拾年。

三、租用土地用途:興辦引線廠

四、租金:

1、山林按每畝元/年()

2、土地按每畝元/年()

3、耕地按每畝元/年()

五、雙方承諾:

經甲方村民共同商議,考慮引線廠的原材料怕影響水質變化,甲方委派四位代表到生產有6年以上的其他引線廠家附近進行實地調查,甲方代表經調查引線廠對水質沒有影響。為安全起見,乙方需承擔甲方提出的以下要求:

1、乙方承諾:

(1)、投產前取樣__水井和__水井到瀏陽市衛生防疫站進行化驗,該化驗結果為投產前水質標準,其後每二年進行一次水質取樣,如果發現辦廠後的水質不合格,不能作為各項飲用水,且其原因又是引線廠及其原材料所造成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為花園組每戶無條件安裝自來水,並每年每戶承擔120噸水費,按時價摺合人民幣給甲方。

(2)、甲方要求把租賃範圍內的山水及引線廠工作用水,排到指背塘以外,不經過指背塘,而指背塘的水源採用電排解決,乙方承擔電排電費,並建一小間電排房,以保護電機被盜及便於管理。電機及其他附屬裝置(電纜、配件等)由甲方負責,電機安裝及電排管理由甲方負責,如干旱年電排下的水渠無水源供應,由甲方負責解決,乙方無責任解決電排下無水源問題。如果發現甲方灌溉良田或其他用水而導致水源下水渠,而無故浪費水源下水渠,乙方有權拒絕承擔電排一切費用,電費由甲方負責支付。

(3)、乙方的和藥棚必須在與民房安全距離範圍外(安全距離以安監局設計圖紙為準,如有安全事故發生而影響民房建築結構,其費用及賠償概由乙方承擔,賠償的費用經雙方協商或協商不成,以有關部門鑑定的價格為準。

(4)、乙方聘用工人,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甲方。

2、甲方承擔以下義務和責任:

(1)、甲方租賃的土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2)、甲方除收取約定租金外,不得再以任何名義向乙方收取其他費用。

(3)、乙方在本合同期內享有獨立生產的自主權、經營權和使用權,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如甲方進行干擾,所造成的一切停工損失、間接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並有權拒絕。

(4)、乙方在合同期內,有權轉讓或出租廠房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及使用權,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干擾。

3、雙方約定:

(1)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如甲方未按法定程式保證乙方的優先租賃權,應當支付違約金(甲方與第三方租賃的租金總額)。

(2)如合同約定租賃期滿後乙方不再續租,應如期滿十日內,向甲方辦理交換接手手續,交接時甲方應保證工作人員撤離,將屬於乙方的裝置騰清,並將租賃範圍內的垃圾雜物清理。甲方負責把租賃村民的田、土、山重新分配到各戶,乙方協助分配工作。

(3)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政府規劃建設,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由各方與政府協商,但甲方必退還未滿合同期的租金。

(4)如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所建廠房及設施拆遷,拆除地面上的建築物的一切權益歸乙方所有。

六、違約責任:上述條款經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的協議,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違約,如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承擔一切的直接和間接損失。

七、未盡事宜雙方再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山林、土地、耕地租賃的具體的面積待丈量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以甲乙雙方籤蓋章為準。

九、本合同雙方籤蓋章後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兩份,乙方兩份,影印件每戶一份。

甲方(蓋章):

社員籤:

乙方(蓋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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