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官的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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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士官,即“職業士兵”,高於士兵(普通士兵)。在我國,士官一般從服役期滿的士兵中選拔,也可從軍外直接招募具有專業技能的公民成為士官。士官不屬於幹部序列,不佩戴資歷章。
2、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兵軍階中的一等。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88年重新實行軍階制度始設此銜。1988年頒佈的《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規定,士兵軍階區分為士官、軍士、兵3等。
3、士官軍階分為:高階士官:一級軍士長、二級軍士長、三級軍士長。中級士官:四級軍士長、上士。初級士官:中士、下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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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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