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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宋尚書司封郎中孫公墓誌銘》原文及翻譯

王安石

王安石《宋尚書司封郎中孫公墓誌銘》原文及翻譯

原文:

  公諱錫,字昌齡。曾祖釗,祖易從,父再榮,皆弗仕。公以天聖二年進士起家和州歷陽、無為巢二縣主簿。改鎮江軍節度推官。知杭州仁和縣。籍取凶惡,戒以不改必窮極案治,而治其餘一以仁恕,故縣人畏愛之。

  三年,乃用舉者以集慶軍節度掌書記充國子監直講。七年,乃用舉者召試集賢校理。坐考鎖廳①進士舉籍中有不中格者兩人,降監和州清酒務。會明堂恩召還,同判尚書刑部。先時主者多持事往決於中書,公獨視法如何,不往。戎州人向吉等操兵賈販,恃其眾,所過不輸物稅,州縣捕逐,皆散走。成都鈐轄司奏請逮捕親屬繫獄,至更兩赦。有詣闕訴者,刑部詳覆官以為特敕遇赦不原者,雖數赦,猶論如法。公獨奏釋之,凡釋百二十三人。公於議法多如此。

  復為開封府推官,當隨尹奏事,仁宗問大辟②幾何,且以慎刑愛人為戒。公因奏開封敕有重於編敕③而當改者數事,仁宗皆以為然。它日,問尹以公姓名,稱之。道士趙清貺出入龐宰相家,受賕,御史以劾龐,府治實清貺自為,龐不知也。御史又劾府希宰相指,仁宗亦疑,乃悉罷知府、推判官,而以公知太平州。上以公提點淮南路刑獄。在淮南二年,所活大辟十三人,所舉多善士,未嘗聽人請屬。還為三司戶部判官,求知宣州,許之。至則召五縣令,約以州所下書有不便封還,故縣得自為政而州無事。又知舒州,發常平、廣惠倉以活陳、許流人。計口量遠近給食遣去,去者率錢買香焚之府門以祝公,至或感泣。初,提點刑獄恐聚流人為盜,又惜常平、廣惠倉,數牒止公,不聽。佐屬皆爭曰:“不可。”公行之自若。比代去,州人闔城門留之,薄暮,與爭門乃得出,遂以老告致事。

今上即位,遷司封,賜金紫。以熙寧元年正月十二日卒,年七十八。

(選自王安石《王文公文集》,有刪改)

【注】 ①考鎖廳:宋代科舉考試中的一種特殊形式,是專門為有官位的人舉行的一種單獨考試。②大辟:古五刑之一,初謂五刑中的死刑,俗稱砍頭,隋朝後泛指一切死刑。③編敕:將皇帝的命令上升為一般法律形式的立法程式。

譯文:

  孫公名錫,字昌齡。曾祖叫孫釗,祖父叫孫易從,父親叫孫再榮,都沒有做官。孫公憑藉天聖二年進士的身份被起用做和州歷陽、無為巢縣二縣的主簿。後來改任鎮江軍節度推官。擔任杭州仁和縣知縣。孫公按照名冊抓捕行凶作惡的人,告誡他們不改變一定極其嚴厲地核查懲治,但是對於其他事務都用仁愛寬容的態度治理,所以縣裡的百姓都敬畏愛戴他。

  天聖三年,(孫公)因為有人推舉而以集慶軍節度掌書記的身份充當國子監直講。天聖七年,(孫公)又因為有人推舉被皇帝召來面試並任命他為集賢校理。因為在對官員的考核中,孫公登記的進士名冊中有兩個不合格的人,他被降職,監督和州清酒務。(後來)恰逢皇帝開恩下詔將他召回,讓他做同判尚書刑部。在此之前,刑部主持事情的人多將事情交給中書省判決,而孫公獨立依法律決定該怎麼判決,不去中書省。戎州人向吉等人拿著兵器經商販貨,倚仗他們人多,所經過的地方,不繳納物稅,州縣衙門抓捕追逐他們,他們都四散奔逃了。成都鈐轄司奏請朝廷逮捕他們的親屬關到監獄中,經過兩次大赦都沒有釋放。有人到朝廷上訴,刑部的詳覆官認為有皇帝特別的命令,遇到大赦不能原諒的,即使(遇)多次大赦,還是應該按照原來的法令判決。孫公獨自上奏朝廷將這些人釋放,共釋放了一百二十三人。孫公商議法制多數就像這樣。

  後又擔任開封府推官,當時跟隨開封府尹上朝奏事,宋仁宗問死刑有多少種,並且以謹慎使用刑罰、愛惜人命作為告誡。孫公趁機啟奏開封府執行皇帝命令比朝廷的法律更嚴苛而應當改正的幾件事情,仁宗都認為是對的。有一天,仁宗問開封府尹孫公的姓名,稱讚孫公。道士趙清貺出入龐宰相家中,接受賄賂,御史用這件事彈劾龐宰相,開封府核實是趙清貺自己接受賄賂,龐宰相併不知情。御史又彈劾開封府迎合宰相旨意,仁宗也感到懷疑,於是將開封府知府、推判官全都罷免,讓孫公擔任太平州知州。皇上讓孫公擔任淮南路提點刑獄。孫公在淮南兩年,使十三個被判處死刑的人活了下來,由他推薦的多為賢良之士,孫公從未接受別人的請託。回京做三司戶部判官,請求到宣州做知州,皇帝答應了。到了宣州就召集五個縣令,約定因為州所下達的命令不方便緘封退還,所以各縣可以各自為政,因此州里相安無事。後來又任舒州知州,開啟常平、廣惠的糧倉發糧,使陳、許兩縣的流民活了下來。根據流民的人口數量、路途遠近分發糧食打發他們回鄉,離開的人都用錢買香火在府門前燒香來為孫公祈福,有的人甚至感動得流淚。起初,提點刑獄害怕聚集的流民會成為盜賊,又愛惜常平、廣惠倉的糧食,多次派送文牒制止孫公的做法,但孫公沒有聽從。下屬官員都爭著說:“不可以這樣做。”但孫公依然如故。等到被替代離去,州里的百姓關閉城門挽留他,傍晚時,與百姓爭搶著才出了城門,便以告老還鄉的方式退休。

  當今皇上登位,調任司封,賜金印紫綬。孫公在熙寧元年正月十二日去世,享年七十八歲。

相關練習:    

王安石

二、文言文閱讀(20 分)

閱讀下面的文言文,完成 5~8 題。

宋尚書司封郎中孫公墓誌銘

王安石

公諱錫,字昌齡。曾祖釗,祖易從,父再榮,皆弗仕。公以天聖二年進士起家和州歷陽、無為巢二縣主簿。改鎮江軍節度推官。知杭州仁和縣。籍取凶惡,戒以不改必窮極案治,而治其餘一以仁恕,故縣人畏愛之。

三年,乃用舉者以集慶軍節度掌書記充國子監直講。七年,乃用舉者召試集賢校理。坐考鎖廳①進士舉籍中有不中格者兩人,降監和州清酒務。會明堂恩召還,同判尚書刑部。先時主者多持事往決於中書,公獨視法如何,不往。戎州人向吉等操兵賈販,恃其眾,所過不輸物稅,州縣捕逐,皆散走。成都鈐轄司奏請逮捕親屬繫獄,至更兩赦。有詣闕訴者,刑部詳覆官以為特敕遇赦不原者,雖數赦,猶論如法。公獨奏釋之,凡釋百二十三人。公於議法多如此。

復為開封府推官,當隨尹奏事,仁宗問大辟②幾何,且以慎刑愛人為戒。公因奏開封敕有重於編敕③而當改者數事,仁宗皆以為然。它日,問尹以公姓名,稱之。道士趙清貺出入龐宰相家,受賕,御史以劾龐,府治實清貺自為,龐不知也。御史又劾府希宰相指,仁宗亦疑,乃悉罷知府、推判官,而以公知太平州。上以公提點淮南路刑獄。在淮南二年,所活大辟十三人,所舉多善士,未嘗聽人請屬。還為三司戶部判官,求知宣州,許之。至則召五縣令,約以州所下書有不便封還,故縣得自為政而州無事。又知舒州,發常平、廣惠倉以活陳、許流人。計口量遠近給食遣去,去者率錢買香焚之府門以祝公,至或感泣。初,提點刑獄恐聚流人為盜,又惜常平、廣惠倉,數牒止公,不聽。佐屬皆爭曰:“不可。”公行之自若。比代去,州人闔城門留之,薄暮,與爭門乃得出,遂以老告致事。

今上即位,遷司封,賜金紫。以熙寧元年正月十二日卒,年七十八。

(選自王安石《王文公文集》,有刪改)

【注】 ①考鎖廳:宋代科舉考試中的一種特殊形式,是專門為有官位的人舉行的一種單獨考試。②大辟:古五刑之一,初謂五刑中的死刑,俗稱砍頭,隋朝後泛指一切死刑。③編敕:將皇帝的命令上升為一般法律形式的立法程式。

5.對下列句子中加點詞的解釋,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

A. 乃用舉者以集慶軍節度掌書記充國子監直講   用:因為

B. 刑部詳覆官以為特敕遇赦不原者             原:推究

C. 御史又劾府希宰相指                       希:迎合

D. 未嘗聽人請屬                             屬:同“囑”,囑託,請託

6.下列對原文有關內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

A. 在孫公任同判尚書刑部之前,主事者常常到中書省去請示案件如何判決,而孫公到任後卻可以獨立判斷案件,依法審理,無需向上請示。

B. 孫公向皇帝上報開封府執行皇帝的命令比朝廷的法律更嚴苛,應當修改,皇帝認為有理,並且稱讚了開封府尹。

C. 皇上讓孫公擔任淮南路提點刑獄,孫公在淮南兩年,使十三個被判處死刑的人活了下來,由他推薦的多為賢良之士,孫公從未接受別人的請託。

D. 孫公擔任宣州知州時,允許各縣各自為政,宣州因此相安無事;後擔任舒州知州,遣散流民,流民離去時都燒香為孫公祈福。

7.把文中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10分)

(1)籍取凶惡,戒以不改必窮極案治,而治其餘一以仁恕,故縣人畏愛之。(5分)

(2)比代去,州人闔城門留之,薄暮,與爭門乃得出,遂以老告致事。(5分)

8.孫公為官時表現出哪些優秀的品質?請簡要概括。(4分)

答案:

5.對下列句子中加點詞的解釋,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B )

A. 乃用舉者以集慶軍節度掌書記充國子監直講   用:因為

B. 刑部詳覆官以為特敕遇赦不原者             原:推究

C. 御史又劾府希宰相指                       希:迎合

D. 未嘗聽人請屬                             屬:同“囑”,囑託,請託

【解析】 原:原諒。

6.下列對原文有關內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B )

A. 在孫公任同判尚書刑部之前,主事者常常到中書省去請示案件如何判決,而孫公到任後卻可以獨立判斷案件,依法審理,無需向上請示。

B. 孫公向皇帝上報開封府執行皇帝的命令比朝廷的法律更嚴苛,應當修改,皇帝認為有理,並且稱讚了開封府尹。

C. 皇上讓孫公擔任淮南路提點刑獄,孫公在淮南兩年,使十三個被判處死刑的人活了下來,由他推薦的多為賢良之士,孫公從未接受別人的請託。

D. 孫公擔任宣州知州時,允許各縣各自為政,宣州因此相安無事;後擔任舒州知州,遣散流民,流民離去時都燒香為孫公祈福。

【解析】 “並且稱讚了開封府尹”錯誤,皇帝稱讚的是孫公。 

7.把文中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10分)

(1)籍取凶惡,戒以不改必窮極案治,而治其餘一以仁恕,故縣人畏愛之。(5分)

孫公按照名冊抓捕行凶作惡的人,告誡他們不改變一定極其嚴厲地核查懲治,但是對於其他事務都用仁愛寬容的態度治理,所以縣裡的百姓都敬畏愛戴他。(5分)

(2)    比代去,州人闔城門留之,薄暮,與爭門乃得出,遂以老告致事。(5分)

等到被替代離去,州里的百姓關閉城門挽留他,傍晚時,(他)與百姓爭搶著才出了城門,便以告老還鄉的方式退休。(5分)

8.孫公為官時表現出哪些優秀的品質?請簡要概括。(4分)

仁厚,不傷及無辜;不畏權貴;善推賢良,拒絕私託;體恤百姓,賑濟流民。(每點1分)

二、文言文閱讀(20分)

宋尚書司封郎中孫公墓誌銘 王安石

公諱錫,字昌齡。曾祖釗,祖易從,父再榮,皆弗仕。公以天聖二年進士起家和州歷陽、無為巢二縣主簿。改鎮江軍節度推官。知杭州仁和縣。籍取凶惡,戒以不改必窮極案治,而治其餘一以仁恕,故縣人畏愛之。

孫公名錫,字昌齡。曾祖叫孫釗,祖父叫孫易從,父親叫孫再榮,都沒有做官。孫公憑藉天聖二年進士的身份被起用做和州歷陽、無為巢縣二縣的主簿。後來改任鎮江軍節度推官。擔任杭州仁和縣知縣。孫公按照名冊抓捕行凶作惡的人,告誡他們不改變一定極其嚴厲地核查懲治,但是對於其他事務都用仁愛寬容的態度治理,所以縣裡的百姓都敬畏愛戴他。

三年,乃用舉者以集慶軍節度掌書記充國子監直講。七年,乃用舉者召試集賢校理。坐考鎖廳①進士舉籍中有不中格者兩人,降監和州清酒務。會明堂恩召還,同判尚書刑部。先時主者多持事往決於中書,公獨視法如何,不往。戎州人向吉等操兵賈販,恃其眾,所過不輸物稅,州縣捕逐,皆散走。成都鈐轄司奏請逮捕親屬繫獄,至更兩赦。有詣闕訴者,刑部詳覆官以為特敕遇赦不原者,雖數赦,猶論如法。公獨奏釋之,凡釋百二十三人。公於議法多如此。

天聖三年,(孫公)因為有人推舉而以集慶軍節度掌書記的身份充當國子監直講。天聖七年,(孫公)又因為有人推舉被皇帝召來面試並任命他為集賢校理。因為在對官員的考核中,孫公登記的進士名冊中有兩個不合格的人,他被降職,監督和州清酒務。(後來)恰逢皇帝開恩下詔將他召回,讓他做同判尚書刑部。在此之前,刑部主持事情的人多將事情交給中書省判決,而孫公獨立依法律決定該怎麼判決,不去中書省。戎州人向吉等人拿著兵器經商販貨,倚仗他們人多,所經過的地方,不繳納物稅,州縣衙門抓捕追逐他們,他們都四散奔逃了。成都鈐轄司奏請朝廷逮捕他們的親屬關到監獄中,經過兩次大赦都沒有釋放。有人到朝廷上訴,刑部的詳覆官認為有皇帝特別的命令,遇到大赦不能原諒的,即使(遇)多次大赦,還是應該按照原來的法令判決。孫公獨自上奏朝廷將這些人釋放,共釋放了一百二十三人。孫公商議法制多數就像這樣。

復為開封府推官,當隨尹奏事,仁宗問大辟②幾何,且以慎刑愛人為戒。公因奏開封敕有重於編敕③而當改者數事,仁宗皆以為然。它日,問尹以公姓名,稱之。道士趙清貺出入龐宰相家,受賕,御史以劾龐,府治實清貺自為,龐不知也。御史又劾府希宰相指,仁宗亦疑,乃悉罷知府、推判官,而以公知太平州。上以公提點淮南路刑獄。在淮南二年,所活大辟十三人,所舉多善士,未嘗聽人請屬。還為三司戶部判官,求知宣州,許之。至則召五縣令,約以州所下書有不便封還,故縣得自為政而州無事。又知舒州,發常平、廣惠倉以活陳、許流人。計口量遠近給食遣去,去者率錢買香焚之府門以祝公,至或感泣。初,提點刑獄恐聚流人為盜,又惜常平、廣惠倉,數牒止公,不聽。佐屬皆爭曰:“不可。”公行之自若。比代去,州人闔城門留之,薄暮,與爭門乃得出,遂以老告致事。

後又擔任開封府推官,當時跟隨開封府尹上朝奏事,宋仁宗問死刑有多少種,並且以謹慎使用刑罰、愛惜人命作為告誡。孫公趁機啟奏開封府執行皇帝命令比朝廷的法律更嚴苛而應當改正的幾件事情,仁宗都認為是對的。有一天,仁宗問開封府尹孫公的姓名,稱讚孫公。道士趙清貺出入龐宰相家中,接受賄賂,御史用這件事彈劾龐宰相,開封府核實是趙清貺自己接受賄賂,龐宰相併不知情。御史又彈劾開封府迎合宰相旨意,仁宗也感到懷疑,於是將開封府知府、推判官全都罷免,讓孫公擔任太平州知州。皇上讓孫公擔任淮南路提點刑獄。孫公在淮南兩年,使十三個被判處死刑的人活了下來,由他推薦的多為賢良之士,孫公從未接受別人的請託。回京做三司戶部判官,請求到宣州做知州,皇帝答應了。到了宣州就召集五個縣令,約定因為州所下達的命令不方便緘封退還,所以各縣可以各自為政,因此州里相安無事。後來又任舒州知州,開啟常平、廣惠的糧倉發糧,使陳、許兩縣的流民活了下來。根據流民的人口數量、路途遠近分發糧食打發他們回鄉,離開的人都用錢買香火在府門前燒香來為孫公祈福,有的人甚至感動得流淚。起初,提點刑獄害怕聚集的流民會成為盜賊,又愛惜常平、廣惠倉的糧食,多次派送文牒制止孫公的做法,但孫公沒有聽從。下屬官員都爭著說:“不可以這樣做。”但孫公依然如故。等到被替代離去,州里的百姓關閉城門挽留他,傍晚時,與百姓爭搶著才出了城門,便以告老還鄉的方式退休。

今上即位,遷司封,賜金紫。以熙寧元年正月十二日卒,年七十八。

當今皇上登位,調任司封,賜金印紫綬。孫公在熙寧元年正月十二日去世,享年七十八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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