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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白事靈位寫法 靈幡怎麼寫先妣

1.農村白事靈位寫法

書寫牌位注意事項:1,要用恭敬心來寫。2,字型要用正楷,不能用行草,要一筆一劃工工整整。

靈幡怎麼寫先妣 農村白事靈位寫法

靈位又名牌位,是書寫逝者姓名、稱謂或書寫神仙、佛道、祖師、帝王的名號、封號、廟號等內容,以供人們祭奠的木牌。書寫的規則較繁瑣。

1、兒子給亡父立牌位。如果兒子的母親或岳父母等同輩人或爺爺等輩還在世,應該稱呼“先考”。並且不能直呼父親的名字,在姓之後加一個“公”字,在名字前加一個“諱”字。比如亡父叫張三,牌位可以這樣寫:“先考張公諱三府君之靈(牌)位”,其中“府君”也是父親的意思。

如果父親這一輩的人都沒了,也沒有比父親輩分再高的人在世了,應該把“先”字改成“顯”字,以表明父親是家族中最高輩分了,可以這樣寫:“顯考張公諱三府君之靈(牌)位”。寫在中間,字稍微大點。後面再寫上“生於某年某月某日”、“卒於某年某月某日某時”,這兩行字要小一點,寫在兩邊,如果寫不下,這兩行字也可以寫在背面。最後寫“陽上人某某恭立”。

2、兒子給亡母立牌位。同理,如果父親或同輩人及爺爺奶奶這輩人還在世,應該稱呼“先妣”,比如亡母父親叫張三,母親叫王秀芝,牌位可以這樣寫:“先妣張母孺人閨名秀芝之牌位”,其中“孺人”的意思是指小孩,是指母親當閨女的時候。

如果亡母的同輩及上輩人都不在世了,應該稱呼“顯妣”。並且“孺人”前加一個“太”字,可以這樣寫:“顯妣張母太孺人閨名秀芝之牌位”。

3、孫子給爺爺立牌位。應該把“先考”改成“先祖考”,“顯考”改成“顯祖考”。餘理類推。但孫子給爺爺這一輩立牌位,一定是父母親這一輩都不在了才可以,否則輪不到孫子來立。

4、妻子給丈夫立牌位。還假設丈夫叫張三,妻子叫王秀芝。如果夫妻倆沒有兒女,可以這樣寫:“先夫張君之牌位”。如果有子女,可以這樣寫:“先夫張公諱三君之牌位”。

5、丈夫給妻子立牌位。如果夫妻倆沒有兒女,可以這樣寫:“先室王氏閨名秀芝之牌位”。如果有子女,可以這樣寫:“先室張母王氏閨名秀芝之牌位”。其中“張母”是指妻子給生了孩子了,所以說張母。

6、兄弟之間立牌位。弟弟應該稱呼“先兄某某”,哥哥可以寫“亡弟某某”。

7、父母給子女立牌位。可以寫“故兒張三之牌位”、“故女王秀芝之牌位”。

擴充套件資料

照我國民間傳統習俗,人逝世後其家人都要為其製作牌位,作為逝者靈魂離開肉體之後的安魂之所。牌位大小形制無定例,一般用木板製作,呈長方形,下設底座,便於立於桌安之上。牌位書寫,古代一般多用老宋體(筆劃豎粗橫細)、自上而下豎寫,現代則多采用正楷、隸書、魏碑、等字型,以示莊重、肅穆。古往今來,民間廣泛使用牌位,用於祭奠已故親人和神祇(指天地之神)、佛道、祖師等活動。

隨著歷史的變遷,社會的進步,城市居民使用牌位祭奠的越來越少,一般都擺放或懸掛逝者的照片、畫像、作為祭奠物件。近年來,國內一些殯葬服務單位,為發揚優秀的傳統殯葬文化,不斷改革創新,設計研製了大理石、玉石、塑料等材質的小型牌位,與骨灰盒配套,供人們祭奠使用。此舉既符合民間傳統習俗,又安全省力,受到群眾的普遍認同。

我國民間傳統,對逝者是“安”字當頭,如說“安息”、“安魂”、“安靈”、“安放”、“安葬、“入土為安”等等,無不求“安”。而目前人們到殯儀館祭奠時,多數都是將故人骨灰盒搬進搬出,怎能體現一個“安”字呢?不少人家要從樓上樓下、同時搬動父母、祖父母的幾個骨灰盒,不僅費力,也很容易摔倒磕碰,損壞骨灰盒。

古人對靈柩(棺材)移動是很嚴肅慎重的,一旦落葬、輕易不動。除了非動不可的原因才行移靈。現代的骨灰盒就是棺材的替代品,按傳統習俗,一旦安放,除了遷移或下葬,也不應輕易搬動。

為了尊重民間傳統習俗,方便人們祭奠故人,青島市殯葬事業服務中心借鑑外地經驗,研發了多種材質的小型靈位牌,與已寄存的骨灰盒配套,人們祭奠時,只請出靈位牌,不再搬動骨灰盒,這樣既符合傳統習俗,又避免寄存場所的擁擠現象,利人利已,皆大方便。

參考資料:牌位-百度百科

2.引魂幡做法,所說的靈頭幡

「魂幡」又稱「引魂幡」、「招魂幡」,簡稱「幡仔」,它其實是代表亡者的衣服,主要的功用是引導亡者的靈魂回到軀體或其靈魂應去之地方,在喪葬過程中多用來招請亡魂。

人過世後招魂是有其由來的。先秦時期,就有所謂的「復禮」,也就是招魂儀式。當時的招魂方式,就是在人斷氣後,拿死者的衣服,登屋向北方呼喊死者的名字,希望招回其靈魂,若招魂後,人仍未能回魂復生,才確定已死亡,並開始著手辦理喪事。

現今我們使用的「魂幡」,其實就是代替亡者的衣服。一般多用長約4尺、寬約7吋,白色或黃色的布製成,上面書寫亡者的姓名及生卒日期,以及祝禱文。

現在一般喪事用的「魂幡」,大多改用印有祝禱文的半成品,喪禮服務人員或宗教師只須按照傳統「兩生合一老」的書寫方式,填上死者姓名及生、歿日期即可。

在撰寫體例上,魂幡上亡者的姓名,通常按照民間傳統「兩生合一老」的書寫方式,以求擇吉。姓名欄位的總字數應為7或12字,按照「生、老、病、死、苦」的順序排列,最後一字應落在「老」字上;生、歿日期總字數應為6或11字,最後一字應落在「生」字上。生歿日期應以大寫書寫,且按實際數字計算,例如:歿於「2019年七月十八日」總計11 個字,落在「生、老、病、死、苦」的「生」字上。

辦喪事時,魂幡一般置於靈位旁。早期魂幡會等到除靈時,與靈桌及靈諱一起焚化,現代則大多在出殯當天,與棺木一起進爐火化,只請牌位返主。

3.道幡是幹什麼用的,道教通用幡是幹什麼用的

道教法器——幡

道教“建齋之始, 近齋壇空隙地,立長竿,預期揚幡,啟聞穹厚,普告萬靈”,使得“顯幽共睹, 鬼神遙瞻”。幡的種類很多,據《靈寶無量度人上經大法》稱,有引魂明光之幡、接魂 洞照之幡、威靈拔度之幡。玉皇赦罪之幡等二十四種。但據南宋道士金允中稱,古幡僅二種 ,即遷神和回耀。遷神寶幡以“絳繒七尺或四十九尺,造幡一首,以硃砂雌黃合研,書 日月鬥形於幡首,書幡名於幡身,左手書三天內諱,右手書三天隱諱。亡魂睹此則得罪障解 脫,神遷南宮”。回耀靈幡以“白素黃繒,造幡長二十四尺或四十九尺,幡身書 青玄全號。左足書太微回黃旗,無英命靈幡。右足書攝召長夜府,開度受生魂。左手書茫茫 酆都中雲雲,右手書功德金色光云云。以長竿懸於壇下,任風吹揚,十方幽魂,睹此靈幡, 一念皈依,則夙生罪障,應時消滅,以至塵勞大罪,皆得原除,上生南宮,地獄開泰,死魂 更生”。但是明代的《天皇至道太清玉冊》認為“世制之幡,皆以荷葉為頂,蓮 花為墜,鄙亦甚矣”,因此,朱權“更其古制,幡頂用桐梓之木為之,上用日月 星辰雲霞,內畫天尊於二,以表天也。幡腹書天帝之名,腳俱用龍鳳。兩邊帶取象於手,皆 以雲龍飛鳳為副之,取象於人也。墜腳亦用桐梓之木,畫山河大地,五嶽四瀆,取象於地也 ”。不過,此幡的製作並未流傳於後。

例如召魂幡是引路召攝鬼神用的,一般在上面會寫著尋聲赴感太乙救苦天尊的聖號。還有儀仗打名號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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