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遷移戶口的證明怎麼寫

1. 村委會戶口遷入證明怎麼寫

戶口遷入證明寫法如下:

遷移戶口的證明怎麼寫

(一)稱謂:一般寫入戶地派出所名稱

(二)引語:申請的意圖,扼要敘述本申請書目的

(三)正文:圍繞遷移規定條件進行敘述,一般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介紹家庭基本情況。包括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入戶人及家庭成員的基本情況(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年齡、住址、工作單位、住房情況、實際居住情況等)。

2、提出遷移戶口的理由或原因。

3、遷移戶口要求,一般指將何人由何處遷至何址。

(四)結束語

(五)落款(本人簽名及日期)

申請書一般由被投靠人提出申請,沒有被投靠人的也可由遷移人提出申請。

2. 遷戶口證明怎麼寫

最低0.27元開通文庫會員,檢視完整內容> 原發布者:吳利梅 [標籤:標題]篇一:戶口遷移工作證明工作證明XXX,X,X族,籍貫:XX,XXXX年X月X出生,身份證號XXXXXX。

系XXXXXX公司合同制正式員工,自XXXX年X月入職至今,現在公司XXX部門擔任XX職務。特此證明XXXX年X月XX日篇二:戶口遷移單位證明戶口遷移證明XX派出所:本單位職工XXX,(身份證號、男、年月日),戶口在XX區XX大道XX號XX門XX房,非農業戶口,戶籍人口X人,妻子XXX(身份證號、女、年月日),女兒(身份證號、女、年月日),因購房要將戶口遷入XX大道XX號XX幢XX門XX房,請予以辦理。

XX單位2013年7月5日篇三:戶口遷移申請書範例八個戶口遷移:需要準備的材料:1、身份證(二代證,如果沒有辦理就須同時在戶籍辦理辦理)2、二代證身份證相片2張3、如果是集體戶口要提供單位同意遷出的證明。4、房產證或者(按揭合同和首期供房銀行劃帳發票)原件和影印件。

5、原來的戶口本辦理戶口遷移的手續如下:第一步: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第二步:遷入地派出所同意遷入第三步;向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第四步: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第五步:持戶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戶政科申請遷入第六步:戶政科簽發《準遷證》。

3. 戶口遷入證明怎麼寫

最低0.27元開通文庫會員,檢視完整內容> 原發布者:淡定是福1122 戶口遷移申請書尊敬的***出所:本人***,全家為了方便工作和生活,在**鎮**路**號購買了一套住房。

現申請將本人***,妻子***,女兒***,兒子***的戶口從**省**市**縣**鎮**街**號遷至**市**區**鎮**路**號。希望予以遷入,特此申請。

申請人:************申請日期:年月日證明茲有**省**市**縣**鎮**街**號村民***、***夫婦二人於****年*月*日,生育一女,名***,身份證號為**************;又於****年*月**日生育二子,名***,身份證號為***************。情況屬實,特此證明。

年月日。

4. 遷戶口證明怎麼寫

戶口遷出證明

茲有本社群居民xxx,性別x, 名族x, 出生於xxxx年xx月xx日,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xxx,戶籍地址:xxxxxx,現為生活和工作方便,申請戶口遷往xxxxxx,經本社群研究,同意遷出。

特此證明

xx社群居委會(蓋章)

xxxx年xx月xx日

戶口遷移應遵循人戶一致和居住地登記的原則。公民遷移,除在本戶口管轄區內移居,只作住址變動登記,不作遷出、遷入登記外,凡是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的,均可辦理遷出、遷入登記。

擴充套件資料

一、辦理市內戶口遷出,應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1、遷出人的居民戶口簿;

2、農業人口遷出要有遷入地鄉鎮政府和村委會同意入戶的證明。

二、辦理遷往外省市戶口,應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1、遷出人的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

2、外省市公安機關開具的戶口準遷證;

3、因大、中專院校招生、畢業分配等原因遷出戶口應出示相應的證明。

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百科-戶口遷移

5. 戶口遷入證明怎麼寫

樓主,我補充上面的吧,大中專院校畢業生戶口遷移須知

2006-09-28 16:59:28

一、戶口在學校的畢業生,落實工作單位的,應將戶口由學校遷移到工作單位所在地。工作單位所在地公安機關憑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簽發的《就業報到證》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的接收證明及學校所在地公安機關簽發的《戶口遷移證》辦理入戶手續。

二、戶口不在學校的畢業生,落實工作單位的,憑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簽發的《就業報到證》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的接收證明,就可將戶口由原籍直接遷至工作單位所在地。戶口遷出地公安機關憑《就業報到證》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的接收證明,直接辦理《戶口遷移證》,工作單位所在地公安機關不需發《准予遷入證明》。

三、戶口在學校的畢業生,要求將戶口遷回原籍的,公安機關憑畢業生本人的畢業證和《戶口遷移證》辦理恢復戶口手續。

四、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離開學校時,還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暫緩2年就業。暫緩就業畢業生的戶口可繼續保留在學校2年。畢業生在暫緩就業期間落實工作單位的,公安機關憑省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簽發的《就業報到證》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的接收證明,辦理戶口遷移手續;暫緩就業畢業生,在暫緩期滿後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按照有關規定將戶口遷回原戶口遷出地。

五、戶口在學校的原農業戶口性質畢業生,要求將戶口遷回原籍,並要求恢復農業戶口性質的,可予辦理。為妥善處理好“非轉農”後出現的問題,事先應徵求申請“農業戶口”所在地的鄉鎮或村委會意見。

六、入學時未將戶口辦理“農轉非”手續的畢業生,落實工作單位後,在辦理戶口遷出時,戶口遷出地公安機關在為其辦理“農轉非”手續後,以“非農業”戶口性質遷出。

七、戶口在學校的本省生源畢業生,未落實工作,要求將戶口遷回原籍,其父母戶口已遷移到本省其他地區的,可直接將戶口遷至其父母戶口所在地;如果父母一方還在原籍居住的,該畢業生的戶口仍應遷回原籍。

八、已領取《遷移證》將戶口遷回原籍的畢業生,因故一直未辦理落戶手續,遷入地公安機關問明情況後,憑原《遷移證》恢復戶口;已領取《遷移證》將戶口遷往異地,因故一直未辦理落戶手續的,按有關管理規定辦理。

九、普通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分配工作後,人事部門不再發《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分配報到證》。公安機關憑下列畢業生提供的相應證明材料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1、被機關錄用的,提供地級以上市政府人事部門簽發的《錄用通知書》。

2、被事業單位(不含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照章納稅、不要財政撥付任何經費的事業單位)聘(錄)用的,提供政府人事部門簽發的《事業單位聘(錄)用畢業生通知書》。

3、被企業(含各種所有制企業)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照章納稅、不要財政撥付任何經費的事業單位接收的,提供縣級以上政府人事部門簽發的《畢業生就業通知書》。

6. 戶口遷出證明怎樣寫

戶口遷出證明

茲有本社群居民XXX,性別X,民族X,出生於XXXX年XX月XX日,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XXX,戶籍地址:XXXXX,現為生活和工作方便,申請戶口遷往XXXXX,經本社群研究,同意遷出。

特此證明

XX社群居委會(蓋章)

XXXX年XX月XX日

一、辦理本市城區戶口遷出,應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1、遷出人的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非投親的需持住房證明;

2、由學生集體戶口轉入居民戶口的,需持相關證明證件辦理;

3、城區農業戶口遷出的需持遷入地街、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證明;

4、城區與郊區及郊區之間的戶口遷出需持遷入地公安機關的《准予遷入證明》,戶口遷出證明怎麼寫。

二、辦理遷往外省市戶口,應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1、遷出人的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

2、外省市遷入地公安機關出具的《准予遷入證明》;

3、因國家計劃內的招生、畢業分配等原因遷出戶口的,應提供《錄取通知書》、《報到證》等相應的證明;

4、因入伍、出國、逮捕勞教、失蹤等原因需登出戶口的,應出示相應證件。

出登記(非行政許可事項)

行為物件因各種原因申請遷出戶口的公民

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湖南省常住人口登記操作辦法》

收費情況戶口遷移證:5元/證;戶口簿:8元/冊(含一個外殼、5頁內芯及人像掃描費);集體戶口簿:20元/冊(含一個外殼、10頁內芯);每增加或變更列印戶口簿內芯每頁2元。

收費依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於重新發布全省公安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專案和標準的通知》(湘價費[2008]63號)

三、辦理期限手續齊全的當場辦結

辦理條件因夫妻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成年人投靠父母、收養、幹部或職工調動(錄用)、家屬隨軍、投資興業、購房、人才引進、大中專學生錄娶畢業(肄業、轉學)等原因遷移,可以申請遷出戶口;因參軍服兵役、出國或赴港(澳、臺)定居、失蹤等原因遷移,可以申請登出戶口。

需提供的材料

1、夫妻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成年人投靠父母、收養、幹部或職工調動(錄用)、家屬隨軍、投資興業、購房、人才引進等人員戶口遷出:遷出人員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遷入地公安機關簽發的《准予遷入證明》。

2、大、中專院校(含技工學校)錄娶畢業、肄業、轉學學生戶口遷出:錄取的學生憑錄取通知書;畢業的學生憑畢業證、就業報到證(或勞動部門出具的就業證、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肄業的學生憑肄業證明材料;轉學的學生憑轉學證明材料,以及遷出人員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公民參軍服兵役: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和《入伍通知書》。

4、公民出國或赴港、澳、臺定居: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公民出國或赴臺定居的,還需提供公民所獲取的定居地定居證明;去港、澳定居的,還需提供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部門簽發的《前往港、澳通行證》。

5、失蹤人員戶口登出:失蹤人員的居民戶口簿、戶主或家屬的申請和人民法院失蹤宣告判決書。

辦理程式

1、提出申請:由申請人向遷出地戶口登記機關提出遷出申請。

2、受理申請:受理申請人所提交的申請材料,並進行稽核。

3、打印表簿:列印戶口遷移證,加蓋戶口專用章和承辦人印章(屬登出的無需列印)。在遷出(登出)人員常住戶口登記表“何時何因遷往何地”欄內註明遷出(登出)戶口的時間、原因,收繳遷出(登出)人員居民戶口簿內頁。

居民轉遷戶口分為四大類,即有合法固定住所類、有相對穩定的職業或生活來源類、引進的人才、親屬投靠類。如果手續齊全、符合辦理戶口遷移申報材料規定,公安機關一概不得拒絕辦理。戶口遷移落戶只收相關工本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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