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生活全書館 >

綜合知識

> 哪些機關,單位有定密權 依法確定定密責任人的通知怎麼寫

哪些機關,單位有定密權 依法確定定密責任人的通知怎麼寫

1.哪些機關,單位有定密權

根據《保密法》第十二條、十三條規定

依法確定定密責任人的通知怎麼寫 哪些機關,單位有定密權

第十二條 機關、單位負責人及其指定的人員為定密責任人,負責本機關、本單位的國家祕密確定、變更和解除工作。

機關、單位確定、變更和解除本機關、本單位的國家祕密,應當由承辦人提出具體意見,經定密責任人稽核批准。

第十三條 確定國家祕密的密級,應當遵守定密許可權。

中央國家機關、省級機關及其授權的機關、單位可以確定絕密級、機密級和祕密級國家祕密;設區的市、自治州一級的機關及其授權的機關、單位可以確定機密級和祕密級國家祕密。具體的定密許可權、授權範圍由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規定。

2.定密責任人的主要職責是什麼

定密責任人包括兩類人員,一是機關、單位的負責人;二是特別指定的人員。

機關、單位主要負責人對定密工作負總責。分管業務工作涉及國家機密的負責人,應當確定為定密責任人。

機關、單位負責人一經任命,即是本機關、本單位的定密負責人,不需履行確定程式。 機關、單位可以根據工作需要,指定若干其他人員為定密責任人。

需要指定定密責任人的,主要有兩種情況,一是定密工作量大的機關、單位,如中央國家機關、省級黨政領導機關和重要涉密單位;二是業務工作具有特殊保密要求的機關、單位,如公安、國家安全、紀檢監察機關和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等。 定密責任人職責既包括按照保密事項範圍確定國家祕密,也包括根據情況變化變更和解除國家祕密。

具體職責有: (1)稽核批准本機關、本單位產生的國家祕密的密級、保密期限和知悉範圍; (2)對本機關、本單位產生的尚在保密期限內的國家祕密進行年度稽核,做出維持、變更或者解除的決定; (3)對是否屬於國家祕密和屬於何種密級不明確的事項先行擬定密級,並按照規定的程式報有關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確定。

3.國家定密責任人有哪些職責

定密是機關、單位的法定職責。機關、單位對產生的屬於保密事項範圍規定的事項,應當依法確定為國家祕密,這是確保國家祕密得到有效保護的前提,是機關、單位履行保守國家祕密義務的重要內容。定密的內容包括確定密級、保密期限和知悉範圍,在定密的同時,還要對涉密載體以及屬於國家祕密的裝置、產品作出國家祕密標誌。

機關、單位負責人及其指定的人員為定密責任人,定密責任人職責既包括按照保密事項範圍確定本機關、本單位國家祕密,也包括根據情況變化變更和解除國家祕密。定密工作的基本程式是,先由承辦人對照保密事項範圍提出國家祕密確定、變更和解除的具體意見,再由定密責任人稽核批准。定密責任人對稽核批准的國家祕密的確定、變更和解除承擔法律責任。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shqsg.com/zonghezhishi/6ymk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