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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內債務離婚怎麼處理

婚內債務離婚怎麼處理

婚內債務的處理方式:在雙方離婚時,如果被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應當由共同財產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若為一方個人債務,則由債務人自行處理。

一、夫妻借貸中夫妻一方簽字怎麼判

民間借貸夫妻一方簽字如果所借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了,則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如果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認定為一方個人債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二、夫妻共同債務會影響法律的效力嗎

法律對夫妻共同債務的法律規定並沒有修改。離婚後,如果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雙方應當共同償還。共同債務無法清償的,夫妻雙方可以協議清償,如果協議不成,不能達成意見的,可以向法院起訴,由法院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判決。如果是夫妻個人債務的,由該債務人本人承擔債務。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的規定,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三、償還夫妻債務需要注意什麼

償還夫妻債務的注意以下事項:

1、離婚時夫妻雙方有共同財產的,對於已屆清償期的共同債務應由共同財產償還。

2、雙方共同財產不足以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或者離婚時尚未到期的共同債務,一方或雙方不願提前清償,則由雙方協議確定各自應承擔的份額。

3、雙方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4、離婚後,一方清償超過自己應承擔的債務份額的,有權向另一方請求償還,即連帶債務人之間的求償權。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標籤: 婚內 債務 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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