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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書面合同如何證實存在合同關係?

沒有書面合同如何證實存在合同關係?

沒有書面合同如何證明存在合同關係?貨物和貨幣所有權的轉移是認定合同關係的主要依據,而非支付方式和利潤來源。在無法舉證的情況下,可根據當事人的實際行為推斷確定法律關係性質。根據民事證據規定,法院可根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綜合考慮當事人的舉證能力等因素確定舉證責任的承擔。因此,在必要時,法院可要求主張合同不成立的一方提供證據證明合同不成立的事實。

法律分析

沒有書面合同如何證明存在合同關係,我認為主要以貨物和貨幣所有權的轉移來認定,至於雙方的貨款結算方式、利潤的來源並不是判斷合同性質的關鍵因素,不影響合同性質的認定。在雙方無法舉證證明合同性質的情況下,應依當事人的實際行為推斷確定雙方法律關係的性質。

根據《民事證據規定》第7條規定:“在法律沒有具體規定,依本法規定及其他司法解釋無法確定舉證責任承擔時,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綜合當事人舉證能力等因素確定舉證責任的承擔。”,也就是說,在必要時,法院會要求主張合同不成立的一方,就合同不成立的事實進行舉證。

拓展延伸

如何確立口頭合同的法律效力?

確立口頭合同的法律效力需要滿足一定的要件和證據標準。首先,雙方當事人必須就合同的條款達成一致意見,並且有意願履行合同。其次,口頭合同需要具備明確的合同物件、合同內容和合同期限。為了證明口頭合同的存在和內容,當事人可以提供相關證據,如證人證言、書面記錄、通訊記錄等。法院在審理時會根據證據的充分性和可信度來判斷口頭合同的有效性。因此,當事人應儘量保留相關證據,以確保口頭合同能夠在法律上產生效力。

結語

根據以上分析,沒有書面合同時,可以通過貨物和貨幣所有權的轉移來證明合同關係的存在。貨款結算方式和利潤來源並不是判斷合同性質的關鍵因素,不影響合同性質的認定。在無法舉證證明合同性質的情況下,應根據當事人的實際行為推斷確定雙方法律關係的性質。根據《民事證據規定》第7條,法院可以根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綜合考慮當事人的舉證能力等因素來確定舉證責任的承擔。因此,當事人應提供充分和可信的證據來證明口頭合同的存在和內容,以確保其在法律上產生效力。

法律依據

《民事證據規則的若干規定》第七條

在法律沒有具體規定,依本規定及其他司法解釋無法確定舉證責任承擔時,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綜合當事人舉證能力等因素確定舉證責任的承擔。

標籤: 書面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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