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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權糾紛型別

智慧財產權糾紛型別

智慧財產權糾紛包括侵權、歸屬權、合同和行政糾紛。商標法規定侵權行為可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訴諸法院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著作權侵權行為包括未經許可發表、複製、篡改等,著作權法規定侵權者需承擔民事責任。

法律分析

一、智慧財產權糾紛的種類

1、智慧財產權糾紛的種類有智慧財產權的侵權糾紛;智慧財產權的歸屬權糾紛;智慧財產權的抵押合同、許可使用合同糾紛;以及智慧財產權的行政糾紛,例如授予商標權、專利權的糾紛。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

有本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為之一,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燬侵權商品和主要用於製造侵權商品、偽造註冊商標標識的工具,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一條

對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有權依法查處;涉嫌犯罪的,應當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二、著作權一般侵權行為的種類有哪些

著作權一般侵權行為的種類:

1、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出售、出租、複製、傳播他人作品的;

2、歪曲、篡改、剽竊他人作品的;

3、著作權侵權行為的其他種類。

4、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三)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竊他人作品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的行為。

結語

智慧財產權糾紛的種類包括侵權糾紛、歸屬權糾紛、合同糾紛和行政糾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的規定,當發生智慧財產權糾紛時,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訴或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在侵權行為成立的情況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責令停止侵權行為,並採取相應的處罰措施。著作權侵權行為的種類包括未經許可發表、複製、傳播作品等。根據法律規定,侵權者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20修正):第二編 分則 第三章 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 第七節 侵犯智慧財產權罪 第二百二十條 單位犯本節第二百一十三條至第二百一十九條之一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各該條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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