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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動遷補償多少錢才是合理的?

房屋動遷補償多少錢才是合理的?

一、房屋動遷補償多少錢才是合理的?

1、房屋動遷可能會補償十幾萬元到幾十萬元不等的數額,具體的補償金額,為以下補償專案相加: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2、被徵收房屋價值包括房屋價值以及附屬於該房屋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價值。

被徵收房屋附屬物價值包括房屋室內外裝飾裝修、各類附屬設施、裝置、彩鋼結構、鋼結構、樹木、壁畫等(不包括燃氣安裝、集中供熱)的價值。

二、若被徵收的是非住宅房屋,房屋的價值怎麼確定?

1、若被徵收的是非住宅房屋,房屋的價值由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確定。

對被徵收非住宅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所處區位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

2、被徵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政府應當以所提供的產權調換房屋與被徵收人的房屋進行產權調換。

產權調換房屋和被徵收房屋的價值均依照本意見規定進行評估確定。雙方結清差價後,產權調換房屋的所有權歸被徵收人所有。

3、被徵收房屋的建築面積和用途,以房屋權屬證書和房屋登記簿的記載為準。

(1)房屋權屬證書與房屋登記簿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房屋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房屋登記簿為準。

(2)被徵收房屋屬於公共租賃住房、公房管理部門直管住宅公房或者單位自管住宅公房的,在租賃關係存續期間,被徵收人未與承租人達成解除租賃協議但符合房屋承租規定的,市政府應當對被徵收人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的補償方式。用於產權調換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徵收人與原房屋承租人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3)被徵收人只有一套住宅房屋,且該房屋建築面積低於46平方米的,被徵收人可以向房屋徵收部門提出住房困難書面申請並出示相關證明,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在房屋徵收範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於10日。公示無異議的,房屋徵收部門應當按照多層樓房46平方米、高層樓房49平方米的標準給予貨幣補償或者房屋產權調換,上述面積以內的房屋差價款和增加面積所需的費用被徵收人不承擔,超出的面積由被徵收人按階梯價格購買,並擁有完全產權。

被拆遷方可以獲得的補償金數額,通常是需要協商確定的。被徵收人在徵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與房屋徵收部門簽訂補償協議,騰空交房並經驗收合格的,房屋徵收部門應當給予獎勵和補助。具體可以獲得的獎勵性補償金數額,與徵收補償標準中的相關規定有關。

標籤: 動遷 補償 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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