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投資最佳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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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股權投資的退出方式有第三方收購或大股東回購。一般而言,股權是股東通過履行出資義務向公司繳納註冊資本形成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公司不得收購公司股份。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減少公司註冊資本;
2、與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併;
3、獎勵公司員工股份;
4、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併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股份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三條 記名股票被盜、遺失或者滅失,股東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公示催告程式,請求人民法院宣告該股票失效。人民法院宣告該股票失效後,股東可以向公司申請補發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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