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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檢假怎麼寫

1.孕婦產檢假郵件申請怎麼寫

通過郵件向領導申請休假按照可以在郵件內委婉的寫明休假原因,希望領導批准,然後附件附上請假條。

產檢假怎麼寫

寫請假條需要注意下述事項:

1、時間上:提前寫 要請假,提前寫請假條几乎是所有企業對員工請假的明文(或預設)要求; 當然,如有特殊情況,臨時請假等,在事後補寫請假條也是許多企業允許的,但大多企業會對這個“事後”又有一個時間限制,多為員工恢復上班的當天,或者1~2個工作日內。

2、格式上:

請假條(居中)

受理請假的人或主管部門(稱謂,如王經理或人力資源部,注意頂格)

我因(請假原因:事因、病因等原因,簡單陳述即可),於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請假起止時間),請假____天(請假具體時間),請批准(請假辭)。

請假人:XXX(請假人簽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請假日期)

2.產檢請假條怎麼寫

原發布者:**亞

孕婦產檢請假條範文【篇一:產檢請假條怎麼寫】篇一:產假請假條產假請假條尊敬的領導:本人已懷孕個月,預產期在年月日,因妊娠後期反應較大,經醫生建議,需提前休產假,回家調養身體並定期到醫院做產檢。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特向領導申請休產假,請假時間從月日至月日,共計天。懇請領導給予批准。申請人:申請日期:篇二:公司請假條範文請假條怎麼寫(另附英文範文)職場中,因為有不可錯開的要事,或因生病等,不能正常上班,或者不能參與公司組織的某項活動,需要請假是必然的。隨著現代社會對辦公高效化的要求,用郵件等書寫請假條已經與紙質請假條一起,成為現代企業請假制度中的兩種請假方式,且紙質請假條也早已擺脫了手寫樣式,多為文件版本,可直接發給人事部門申請批准並存檔,亦可根據公司要求打印出來經批准後再交給人事部門。但無論是郵件版的請假條還是文件版的請假條,在其寫法上,必須包含的內容主要有:請假受理人(或部門)、請假事由、請假具體時間、請假人、請假日期這五大項。並附多篇請假條範文。首先,請假條的寫法:寫請假條需要注意下述事項:1、時間上:提前寫要請假,提前寫請假條几乎是所有企業對員工請假的明文(或預設)要求;當然,如有特殊情況,臨時請假等,在事後補寫請假條也是許多企業允許的,但大多企業會對這個“事後”又有一個時間限制,多為員工恢復上班的當天,或者1~2個工作日內。2、格式上:請假條(居

3.產檢假規定是怎樣的

一、產檢假的定義

產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後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後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後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天的產假。

二、相關法律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第七章“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的第六十二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天的產假。”

為了完善產檢假的有關規定,保障女職工權益,在勞動法的基礎上,2012年4月18日國家出臺了《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該規定第六條指出:女職工在孕期不能適應原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醫療機構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夠適應的勞動。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並應當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三、產檢假及產假天數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7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國家規定女職工懷孕後享有產檢假規,在規定的範圍內,孕婦去醫院進行產檢,算正常出勤對待,具體的規定如下:

懷孕第1-6個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於妊娠確認以及健康培訓等;

懷孕第6-7個月,每個月可享受1天假期;

懷孕第8個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

懷孕9個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預產假中.

注意:孕期應當至少檢查5次。其中孕早期至少進行1次,孕中期至少2次(建議分別在孕16-20周、孕21-24周各進行1次),孕晚期至少2次(其中至少在孕36周後進行1次),發現異常者應當酌情增加檢查次數。

四、溫馨提示

產檢假,用於保障婦女的正當權益。因此,孕婦們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在上述國家規定的範圍內,去醫院進行正常的產檢。若企業單位違反規定不予批准產檢假,可向勞動部門及工會反應情況,爭取保障自己的權益。

4.勞動法是怎麼規定產檢假的

國家規定女職工懷孕後享有產檢假,在規定的範圍內,孕婦去醫院進行產檢,算正常出勤對待,具體的時長與計算方法如下:

1. 懷孕第1—6個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於妊娠確認,申請生育指標,以及生產培訓等;

2. 懷孕第6-7個月,每個月可享受1天產檢假;

3. 懷孕第8個月,每月可享受2天產檢假;

4. 懷孕9個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產檢假,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預產假中。

《中華人民共和國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七條規定,懷孕的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檢,應當算作勞動時間。(女職工在懷孕期間,所單位不得安排其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不得在正常勞動日以外延長勞動時間;對不能勝任原勞動的,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勞動。懷孕七個月及以上的女職,一般不得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在勞動時間內應當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懷孕的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應當算作勞動時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一條: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第六十一條:不得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對懷孕七個月以上的女職工,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第六十二條: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天的產假。第六十三條:不得安排女職工在哺乳未滿一週歲的嬰兒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其他勞動,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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