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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契契約怎麼寫

1. 房屋地契合約怎麼寫

房產地契買賣協議書

地契契約怎麼寫

立契約人簡稱

賣方(甲方):地址:

身份證號:

買方(乙方):地址: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自願協商,甲乙雙方現就房屋買賣事宜定條約如下:

1、房屋坐落:號,建築結構:,總層數,建築面積平方米,長為米,寬米,計平方米。包括院內、庫房地皮、所有股權。

2、該房屋的所有權證號為地界南(簽字),北(簽字)。

3、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出讓(甲方簽字)。本合同一經甲方簽訂,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讓。

4、甲乙雙方商定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元,大寫:佰拾萬仟佰拾元整。

5、付款方式:

①年月日前支付甲方房款萬元。

②年月日前付清甲方下欠房款萬元。

6、甲方於年月日前將房屋及房屋的附屬正式交付給乙方使用。

7、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產權糾紛或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給乙方。

8、乙方中途違約,乙方無權要求甲方退換定金。甲方中途違約,因在違約之日起按房屋價格雙倍返還給的乙方的違約金。若乙方不能按期給甲方付清付款,應付甲方房價的20%違約金。

9、甲方將該房屋出租給移動公司合同書為五年。如果移動公司要求退房,乙方無條件收回,違約金歸乙方所有。甲乙雙方合同生效後,房屋出租金歸乙方所有,和甲方無關。

10、上述房地產辦理過戶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如果甲方不負責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所需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11、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即日起已產生法律保護生效。雙方須共同時遵守。

1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證明人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證明人:

年月日

2. 房屋地契怎麼寫

買賣土地的雙方所立的契約

典押、買賣土地時雙方訂立的法律文據。其中載明土地數量、坐落地點、四至邊界、價錢以及典、買條件等,由當事人雙方和見證人簽字蓋章。是轉讓土地所有權的證明檔案。地契由賣方書立,內容包括土地面積、坐落、四至,地價,出讓條件,當事人雙方、親屬、四鄰、中人及官牙等簽字蓋章。未向官府納稅前的地契稱為“白契”,經官府驗契並納稅後稱為“紅契”。只有“紅契”具有法律效力。地契由買方儲存,作為土地所有權憑證,可以憑它作抵押貸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在國家土地徵用條例公佈前(1953年11月前)土地允許買賣,在買賣土地時仍需書寫地契。

地契作為見證我國土地權屬變更的重要歷史資料,真實地反映了我國不同的歷史時期的土地所有權制度、土地權屬變更及對土地的管理制度,甚至反映某一歷史時期的社會、經濟、政治、文化的發展狀況,從這個意義上說,正是最為輕盈單薄的紙,承載了中國最為深刻厚重的歷史。

地契分為白契和紅契兩種。買賣雙方未經官府驗證而訂立的契據叫做草契或白契。立契後,經官府驗證並納稅,由官府為其辦理過戶過稅的手續之後在白契上貼上由官方排版統一印刷的契尾,鈴蓋縣州府衙的官方大印,規正三寸許,方制,篆體,紅色赫然,便成了官契,或者也叫做紅契。

3. 誰知道地契要怎麼寫啊 最好有範文

地契 dìqì [title deed for land;owning contract] 買賣土地的雙方所立的契約 典押、買賣土地時雙方訂立的法律文據。

其中載明土地數量、坐落地點、四至邊界、價錢以及典、買條件等,由當事人雙方和見證人簽字蓋章。是轉讓土地所有權的證明檔案。

地契由賣方書立,內容包括土地面積、坐落、四至,地價,出讓條件,當事人雙方、親屬、四鄰、中人及官牙等簽字蓋章。未向官府納稅前的地契稱為“白契”,經官府驗契並納稅後稱為“紅契”。

只有“紅契”具有法律效力。地契由買方儲存,作為土地所有權憑證,可以憑它作抵押貸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在國家土地徵用條例公佈前(1953年11月前)土地允許買賣,在買賣土地時仍需書寫地契。 地契作為見證我國土地權屬變更的重要歷史資料,真實地反映了我國不同的歷史時期的土地所有權制度、土地權屬變更及對土地的管理制度,甚至反映某一歷史時期的社會、經濟、政治、文化的發展狀況,從這個意義上說,正是最為輕盈單薄的紙,承載了中國最為深刻厚重的歷史。

地契分為白契和紅契兩種。買賣雙方未經官府驗證而訂立的契據叫做草契或白契。

立契後,經官府驗證並納稅,由官府為其辦理過戶過稅的手續之後在白契上貼上由官方排版統一印刷的契尾,鈴蓋縣州府衙的官方大印,規正三寸許,方制,篆體,紅色赫然,便成了官契,或者也叫做紅契。

4. 農村私人賣房契約書寫格式怎麼寫

農村私人賣房的契約書沒有固定格式,私人房屋買賣的契約文書不受法律保護。

即使達成契約也是無效的。因為農村的房屋嚴禁買賣。

買賣為違法行為。所以賣房的契約沒有法律效力。

房屋買賣契約書一 甲方(賣方): 契約人: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出售的住房事宜,訂立本契約,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同意將座落在青島市區(市) 路 號 幢 單元 戶的住房(房屋所有權證號: 土地使用權證號: )計建築面積 平方米出售給乙方。

乙方對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已充分了解,願意購買上述房屋。 第二條 甲、乙雙方同意,上述房屋的成交價為人民幣元(大寫佰拾萬仟佰拾元整)。

本契約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 甲、乙雙方同意,自本契約生效之日起日內,將上述房屋價款分次付給甲方,購房定金將在最後一次付款時衝抵房價。

具體付款日期、金額和方式如下: 第四條 甲方應於將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五條 甲、乙雙方同意,在房屋實際交付之日前,根據有關規定應交付的與房屋有關的費用(包括水、電、煤氣、供暖等)由甲方負責繳付;若甲方未按約定繳付所產生的後果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第六條 甲方保證上述房屋權屬清楚。自本契約生效之日起,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等,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 本契約簽訂後,乙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計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悔約之日起的日內將雙倍定金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購房價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由違約一方向對方支付購房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任何一方逾期 日以上未履約的,視為悔約,違約方應按本條第一款的規定承擔責任,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八條 甲、乙雙方在辦理上述房屋買賣交易過戶手續時所需交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有關規定承擔。 第九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契約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時,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契約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在本契約的補充條款中加以明確。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在不違背本契約上述條款原則的前提下,就本契約未盡事宜訂立的補充條款,為本契約不可分割之一部分,與本契約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契約及補充條款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第十三條 本契約連同附件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產交易管理部門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補 充 條 款 (貼上線) (騎縫章加蓋處)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身份證/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5. 賣身契怎麼寫的

賣身契開頭,我賣身 結尾,我肯定 最後,我簽名 賣身契 契,本意為刻。通常所說契約,是指人們在社會交往中,將事先約定的事項用刀、筆等工具,刻、寫在金屬、木材、紙帛等物質上,以表示對許諾事項的信守的一種憑證。 在歷史文獻中記載契約的稱謂很多,諸如:判書、質劑、傅別、分支、書契等。《周禮·秋官·朝士》中說:“雲判,半分而合者,即質劑傅別分支合同,兩家各得其一者也。”隨著社會商品經濟的發展,契約則廣泛地應用於雙方的買賣之中,其含義也逐漸演變為專指有關買賣的文書。如:田契、絕賣契、租約、典約等。在敦煌和吐魯番出土的文書中,亦發現許多賣地契、賣牛契、賣宅舍契、賣兒契等。可見契約應用的歷史之久,範圍之廣。 我們在浙江省紹興縣檔案館發現一件題為“舍書全福”的歷史檔案。乍看標題,頗令人費解,但其內容卻十分清楚,這是一張親生母親為生活所迫,不得已將兒子賣與寺廟為僧的賣身契。其文如: 立出舍書。紹興蕭山縣二十三[都]四圖外沙靖江殿人親母周門沈氏,今因年歲不能豐熱(熟),並無依靠,口食難肚,將三子周炳炎,年八歲,生於十一月廿八日,辰時建生,情願挽中削髮出家,於本府山陰縣深雲禪寺,投拜蓮元大禪師為徒。拔剃之後,任憑教訓。倘若夜晚山水不測,各從天命。如有親戚哄(騙)逃攔走失,要親母尋還歸寺,兩邊情願,各無悔,永遠存照。丙批當付身價洋銀拾元正。恐後無憑,立此並照。外加盤費洋爭貳元三角。

標籤: 地契 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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