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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結尾怎麼寫

1. 怎樣寫合同

一、合同書寫作時應遵守合同訂立程式 合同法第13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採取要約、承諾方式。”

合同的結尾怎麼寫

此條規定明確了合同的訂立程式,合同訂立程式是指當事人之間對合同內容進行相互磋商,取得一致意見的過程,一般要經歷兩個階段,即要約和承諾。在實務中,合同的寫作程式與合同的訂立程式幾乎是同步進行的,要約和承諾階段可以視為合同文字寫作的草擬階段。

要約又稱發盤、發價和報價,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約的內容包括訂立合同的願望、合同的主要條款、要求答覆的期限。承諾又稱收盤或回盤,是指受要約人在規定的期限內對要約人提出的主要條款表示完全同意。

當要約和承諾這兩個法律行為完成,則合同內容已協商一致,合同文字處於定稿階段。合同文字內容定稿之後,經當事人雙方在合同書上簽名和蓋章之後便能生效。

這是指絕大多數的一般書面合同而言,而特殊書面形式合同除了當事人的簽名和蓋章,還須經國家有關機關認可,如公證、鑑證、批准、登記之後方能生效。合同文字生效,合同即告成立,因此,合同寫作也應經歷要約和承諾兩個階段。

實踐中一項合同的訂立,往往要經歷多次的要約與反要約,直到一方作出完全同意對方的所有條件(實際上是雙方反覆協商取得的一致意見)的意思表示,即承諾時,合同正式成立。合同文字內容實質上是雙方當事人要約與反要約直至承諾,即反覆協商取得一致意見的進一步完善的表述。

因此,合同寫作也必須遵守合同訂立程式。 二、合同書:合同書寫作時應熟悉各類合同文字格式 在實踐中,各類合同都有相應的文字格式,熟悉、精通各類合同相應的文字格式是寫好合同的前提。

合同的文字格式大致分格式條款和各類文字格式。 (一)格式條款 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複使用而預先擬定,並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也稱為定式條款。

採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時,另一方當事人要仔細研究各項條款內容,明確其真正含義。格式條款並不是當然地稱為合同條款,只有另一方當事人表示接受,才能成為合同的內容。

雙方當事人也可在格式條款的基礎上協商而採用非格式條款,採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要熟悉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並運用這些規定來維護自己的利益。 我國合同法對格式條款有嚴格的限制,表現為: 1.對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義務的限制 合同法第39條第1款規定了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特定的義務:“採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並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

根據此規定,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當事人主要承擔以下義務即: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應當遵循公平原則;提請對方注意的義務;應對方要求對條款予以說明的義務。 2.對格式條款無效情形的限制 格式條款無效,是指格式條款不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法規定了格式條款無效的情形,這些情形主要是: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 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當事人主要權利的; 具有以上情形之一,該條款無效。

3.對格式條款免責條款無效情形的限制 免責條款是合同中訂立的免除另一方在違約時的責任的條款。根據合同法規定,格式條款的免責條款對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或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情形而無效。

4.對格式條款理解爭議的限制 合同法第41條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的解決作了規定:“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於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

格式條款和非格式條款不一致的,應當採用非格式條款。” (二)各類文字格式 目前使用的合同文字格式大致有三大類: 第一類是示範文字格式。

這是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或者會同有關業務主管部門制定,具備必要合同條款,以備當事人簽訂合同時使用的合同文字格式。 第二類是專業合同文字格式。

這是由行業性的經濟組織就某種單一的、大量的同類型交易活動而擬定的合同文字樣式。 第三類是企業自擬合同文字格式。

這是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後,雙方共同草擬合同條款而成立的合同文字樣式。 前兩類合同文字已經規範化,表格化了,當事人訂立合同之前應熟悉、清楚示範文字中的條款及填寫說明,雙方當事人訂立合同之時,主要圍繞示範文字中的條款反覆協商,直至達成一致的意見,再將雙方達成的一致的意見逐條填入示範文字的各條款中。

在安排合同條款時,應符合各類合同文字格式的要求,使條款結構符合各類合同文字格式的寫作特點。 三、合同書寫作時應遵循合同法的基本原則 合同的訂立過程也是合同寫作的過程。

合同法規定了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循的基本原則,這些基本原則也是合同寫作應當遵循的。 (一)平等原則 合同法第3條規定:“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對方。”

此規定說明在。

2. 承諾書怎麼寫

承諾書是承諾人對要約人的要約完全同意的意思,通常是要求以書面訂立的合同,其承諾也必須採取書面形式。那麼,承諾書怎麼寫?

1、標題怎麼寫

根據承諾的情況,要通過標題能大體體現出來。比如寫個人從業資格和工作等的承諾書,標題可以寫“個人從業資格承諾書”。如果是電子版的,字號要加粗,儘量選擇一號或二號字型,字型選黑體,格式要居中,再加上書號。

2、稱謂怎麼寫

與標題隔一行寫,要禮貌的寫上尊敬的XXX單位XXX領導,要頂格寫,在最後加上冒號。如果是電子版的,字型一般是仿宋或宋體,字號三號字比較好,不用加粗。

3、正文怎麼寫

在稱謂的隔一行寫,首行縮排2個字元。要寫清楚本人於何年何月何日開始從事XXX工作,以及何時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到達國家或省市的什麼級別,還有已經從業多長時間。最後說一下對這項工作的態度,承諾嚴格按照規定進行工作。對於電子版的,正文字型一般是仿宋或宋體,字號三號。

4、結尾怎麼寫

必須要寫上請XXX單位XXX領導監督。這是承諾書的格式。如果是電子版字型、字號同正文一樣。這個結尾要在正文後另起一行寫,這樣顯得很重視。

在承諾書的最後,必須寫上承諾人的姓名以及寫承諾書的年月日。電子版的字型、字號同正文一樣。承諾人姓名要和正文有兩行的距離。

3. 協議書格式

協議格式怎麼寫

協議書格式:

一,首部:有當事人用甲方和乙方表示寫明合同是日期簽定地點和編號。

二,正文:引言是寫明目的根據,的規定,經雙方的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1)合同的標的,指當事人的共同指向的物件,可以是貨物,勞物,工程專案,智力成果。

(2)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3)雙方權利義務

(4)合同的終止和解除

(5)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方法

三,結尾:落款和日期

個人出租房屋協議(範文):

出租人(甲方):

聯絡地址:

電話:

身份證號:

承租人(乙方):

聯絡地址:

電話: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在合法,平等,自願,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承諾共同遵守。

4. 賣身契的結尾怎麼寫

賣身契

開頭,我賣身

結尾,我肯定

最後,我簽名

賣身契

契,本意為刻。通常所說契約,是指人們在社會交往中,將事先約定的事項用刀、筆等工具,刻、寫在金屬、木材、紙帛等物質上,以表示對許諾事項的信守的一種憑證。

在歷史文獻中記載契約的稱謂很多,諸如:判書、質劑、傅別、分支、書契等。《周禮·秋官·朝士》中說:“雲判,半分而合者,即質劑傅別分支合同,兩家各得其一者也。”隨著社會商品經濟的發展,契約則廣泛地應用於雙方的買賣之中,其含義也逐漸演變為專指有關買賣的文書。如:田契、絕賣契、租約、典約等。在敦煌和吐魯番出土的文書中,亦發現許多賣地契、賣牛契、賣宅舍契、賣兒契等。可見契約應用的歷史之久,範圍之廣。

我們在浙江省紹興縣檔案館發現一件題為“舍書全福”的歷史檔案。乍看標題,頗令人費解,但其內容卻十分清楚,這是一張親生母親為生活所迫,不得已將兒子賣與寺廟為僧的賣身契。其文如:

立出舍書。紹興蕭山縣二十三[都]四圖外沙靖江殿人親母周門沈氏,今因年歲不能豐熱(熟),並無依靠,口食難肚,將三子周炳炎,年八歲,生於十一月廿八日,辰時建生,情願挽中削髮出家,於本府山陰縣深雲禪寺,投拜蓮元大禪師為徒。拔剃之後,任憑教訓。倘若夜晚山水不測,各從天命。如有親戚哄(騙)逃攔走失,要親母尋還歸寺,兩邊情願,各無悔,永遠存照。丙批當付身價洋銀拾元正。恐後無憑,立此並照。外加盤費洋爭貳元三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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