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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考幾年舉行一次

科考幾年舉行一次

古代科舉考試的時間不定,唐朝一般每年設科取士,而宋代最初是每年舉行一次,有時一、兩年不定。

宋英宗治平三年(1066年)正式定為三年一次,稱為“三年大比”。

因此,自宋英宗時期開始,科舉考試每三年舉行一次。

古代科舉考試的時間不定,唐朝一般每年設科取士,而宋代最初是每年舉行一次,有時一、兩年不定。

宋英宗治平三年(1066年)正式定為三年一次,稱為“三年大比”。

因此,自宋英宗時期開始,科舉考試每三年舉行一次。

唐朝科舉與宋初科舉每年舉行一次,宋太宗時期改為每一年或二年舉行一次科舉考試。

一直到英宗治平三年時“詔禮部三歲一貢舉”,自此三年一屆的科舉考試製度才被正式確定下來。

宋朝科舉考第之制最初只分甲乙,後來考第之制分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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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科舉考試舉行多少年一次?

我國古代的科舉考試舉行時間分等級而定:

童生考秀才,一年一次;秀才考舉人三年一次(又叫秋闈);舉人考貢士的時間是在考完舉人的轉年的春天(又闈),貢士考進士是在考完貢士發榜後的幾天,因此春闈,秋闈,殿試都是很近的時間,所以那一年叫做大筆之年。

此外,皇帝會根據對的需要在某一年會增加考試次數,叫做恩科。

到了漢朝。提拔民間人才。當時採用的是察舉制與徵辟制,前者是由各級地方推薦德才兼備的人才。由州推舉的稱為秀才,由郡推舉的稱為孝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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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舉考試的起源:

科舉萌發於南北朝時期,隨著士族門閥的衰落和庶族地主的興起,魏晉以來選官注重門第的九品中正制已無法繼續下去。創建於隋朝,自隋唐科舉制度確立以來,平民通過讀書考試獲取入仕機會,基本就是靠科舉。

隋文帝即位以後,廢除九品中正制。據史載,開皇三年正月,隋文帝曾下詔舉“賢良”。應為開皇七年(587年),又令京官五品以上,總管、刺史,以“志行修謹”“清平幹濟”二科舉人。

隋煬帝大業三年四月,詔令文武有職事者,可以“孝悌有聞”“德行敦厚”“結義可稱”“操履清潔”“強毅正直”“執憲不饒”“學業優敏”“文才秀美”“才堪將略”“膂力驕壯”等10科舉人。

進士二科,並以“試策”取士。進士一詞初見於《禮記·王制》篇,其本義為可以進受爵祿之義。當時主要考時務策,叫試策。

唐玄宗時禮部尚書沈既濟對這個變化有過很高的評價:“前代選用,皆州郡察舉??至於齊隋,不勝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權而歸於吏部。自隋罷外選,招天下之人,聚於京師春還秋住,烏聚雲合。”

對於科舉的開創,史學界向來有異議。歷史學家俞大綱、唐長孺、何忠禮、金錚等認為唐朝開創了科舉。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科舉制度

古代科舉考試舉行多少年一次?

一、我國古代科舉考試的時間不定。

二、在完善了科舉制度的唐朝,科舉考試的時間分為兩類,一種是每年舉行的常科,另一種是由皇帝臨時下令舉行的制科。

三、宋代科舉,最初是每年舉行一次,有時一、兩年不定。

宋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為三年一次。

四、到了明清時期,仍然採取三年一次的制度。

五、科舉制,又稱科舉、科舉制度,是中國古代通過考試選拔官吏的制度。由於採用分科取士的辦法,所以叫做科舉。科舉制從隋朝(一說唐朝)開始實行,直至清光緒卅一年(1905年)舉行最後一科進士考試為止,前後經歷一千三百餘年,成為世界延續時間最長的選拔人才的辦法。對中國在內的漢文化圈諸多國家,以及西歐國家啟蒙影響深遠。

中國古代的科舉為什麼三年才考一次

中國古代的科舉三年考一次,考慮的是人才梯次選拔的需要,鄉試、會試、殿試是科舉考試的三個級別,而非三種考試方式,自然都是三年一考。正式的科舉考試分為:鄉試,會試,殿試。鄉試通常每三年在各省省城舉行一次,又稱為大比。由於是在秋季舉行,所以又稱為秋闈。參加鄉試的是秀才(生),但是秀才在參加鄉試之前先要通過本省學政巡迴舉行的科考,成績優良的才能選送參加鄉試。鄉試考中後稱為舉人,第一名稱為解元,第二名至第十名稱“亞元”。會試在鄉試後的第二年春天在禮部舉行,所以會試又稱為禮闈,又稱為春闈。參加會試的是舉人,取中後稱為貢士,第一名稱為會元。會試後一般要舉行復試。清代的科舉考試製度分兩個階段,一個是科舉的初步考試,一個是科舉的正式考試。科舉的初步考試有這麼三種,一種叫童試,一種叫歲試,一種叫科試。童試,一般又叫做“小考”。凡童子開始應初試的時候稱做“童生”,童生經過一定的考試選拔,在縣裡面選拔了以後到督學進行考試,督學考試合格就可以稱做“秀才”了。范進是多年的童生,最後終於考上秀才了。秀才每一年考一次,這也是一個選優的過程,這叫“歲試”。每三年還要參加一次大的考試,叫“科試”。每三年考一次,主要是為了推舉舉人考試的資格,通過這個考試的提名,便有資格參加舉人的考試。范進剛好趕上童試這一年也是科試的同一年,他考上了童試的第一名秀才,自然就有資格參加舉人的考試。這是科舉的初步考試。接下來是科舉的正式考試,它也有三種:鄉試、會試、殿試。鄉試每三年舉行一次,即在子、卯、午、酉這四個年中的八月舉行鄉試。鄉試考中了以後就稱為舉人,舉人實際上是候補,有資格做官了。按清代的科舉制度規定,舉人可以到吏部註冊,可以取得一定官職,可以當縣官了。當然這個職位很少,每年大概就40人到130人的名額。舉人的名額很少,那麼舉人當中候補做官的人就更少了,這樣就往往有候補官。這是第一種鄉試。接下來是會試。會試是緊接著鄉試,在第二年的二月份舉行。鄉試是頭年的八月份考完,第二年的二月是春天,到京城考試,叫“春試”,這就是會試。會試如果考中了,稱為貢士,貢士每年的名額大概有300名左右。會試考完以後還要進行第三場考試殿試,在會試以後的第二個月,大概在4月份前後。殿試是皇帝在太和殿親自考試,考中後就是欽定的進士,可以直接做官了。

科舉幾年一次

鄉試、會試、殿試是科舉考試的三個級別,而非三種考試方式,自然都是三年一考。

正式的科舉考試分為:鄉試,會試,殿試。鄉試通常每三年在各省省城舉行一次,又稱為大比。由於是在秋季舉行,所以又稱為秋闈。

參加鄉試的是秀才(生),但是秀才在參加鄉試之前先要通過本省學政巡迴舉行的科考,成績優良的才能選送參加鄉試。

自隋大業二年(公元606年)出現"科舉"後,除了唐、五代和北宋前期,基本上每3年考一次,宋英宗趙曙在位時正式確立了三年開科一次。

《宋會要輯稿 ·選舉一》記載,宋英宗在治平三年(公元1066年)十月六日,詔禮部貢院,今後每三年一開科場。

三年開科一次,古人稱"三年大比",這種考試製度一直沿襲至清末。"三年大比"制的確立,應該是受先秦時期相關做法的影響。據《史記·五帝本紀》記載。

舜對自己任用的禹、后稷、皋陶等22名,首創"三歲一考功,三考絀陟"的考核辦法,每三年考核一次,根據三次考核成績決定升降,這是中國最早的"三年考"記載。

周代時,"三年考"已出現於學生考試中。據《周禮·地官》"鄉大夫"條:"三年則大比,考其德行、道藝,而興賢能者。"這段話的大概意思是每隔3年舉行一次大考,對在校學生的思想品德和知識水平進行考查,從中選拔出品德優秀、才華出眾的人。

當然,"三年大比"也會影響人才選拔的效率。為了彌補週期過長的缺憾,古代朝廷會通過"制舉"、"恩科"等特種考試來作調整,以突破"三年一考"的制約,給"等不及"的優秀學子提供機會。

科舉考試每多久舉行一次?

1、中國古代的會試,殿試每三年一次。

2、會試的定義:會試金元明清四代 科舉考試名目之一。所謂會試者,共會一處,比試科藝。由禮部主持,在京師舉行考試。金代凡府試中選者可參與會試。泰和二年(1202) 定,策論三人取一, 詞賦經義五人取一。

3、殿試的定義:為 宋( 金)、 元、 明、 清時期 科舉考試之一。又稱:“ 御試”、 廷試”、“ 廷對”,殿試由內預擬,然後呈請皇帝選定。 會試中選者始得參與。目的是對會試合格區別等第。殿試為科舉考試中的最高一段。由 唐高宗創制,但尚未成定製,宋代始為常制。明清殿試後分為 三甲: 一甲三名賜 進士及第,通稱 狀元、 榜眼、 探花; 二甲賜 進士出身,第一名通稱 傳臚; 三甲賜 同進士出身。從唐朝唐高宗時期起創立的(由於武則天進行發展多數人認為是其創立),在宋代成為常制。

4、通過過程:縣試→ 府試→ 院試→ 鄉試→ 會試→ 殿試

5、通過者分別稱為:童生 → 生員( 秀才)→ 舉人→ 貢士→ 進士

古代的科舉一年舉行幾次?

古代科舉自宋朝開始確立為每三年一次。

宋朝確立了三年一次的考試。宋初科舉,僅有兩級考試。一級是由各州舉行的取解試,一級是禮部舉行的省試。宋太祖為了選拔真正有才幹的人擔任官職,於開寶六年實行殿試。自此以後,殿試成為科舉制度的最高一級的考試,並正式確立了州試、省試和殿試的科舉考試。

殿試以後,不須再經吏部考試,直接授官。宋太祖還下旨,考試及第後,不準對考官稱師門,或自稱門生。這樣,所有及第的人都成了天子門生。殿試後分三甲放榜。

南宋以後,還要舉行皇帝宣佈登科進士名次的典禮,並賜宴於瓊苑,故稱瓊林宴,以後各代仿效,遂成定製。宋代科舉,最初是每年舉行一次,有時一兩年不定。宋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為三年一次。每年秋天,各州進行考試,第二年春天,由禮部進行考試。省試當年進行殿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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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科舉的考試時間 :

在古代,考試時間是十分固定的,但並不限於一次考試,有的朝代有春考、夏考之分。最後決出狀元的“殿試”,通常安排在三月裡的春天,即所謂“三月廷試”。  

古代的考試時間也分為三天,但不是連著考,而是中間空出兩天。明、清兩朝,鄉試時間在陰曆八月份,會試在陰曆二月份,殿試在三月份。鄉、會兩試的時間定在當月的初九、十二、十五三天。  

江南鄉試多在秋季舉行,所以又叫“秋闈”。每闈三場,每場三晝夜。由於中間要兩次換場,因此實際是九天七夜。  

第一場考的是八股文,是從四書五經裡邊選擇材料來出題的。第二場考的則是官場應用文,分上下往來的公文和根據提供案例來撰寫司法判文兩種。

第三場考策問,涉及的是具體的國計民生問題,要求考生給出對策和辦法。科考在當時是考生也是朝廷的大事,為確保考試順利進行,開考後號舍就會上鎖,其間無論發生什麼事,即便是發生火災,燒死考生也不能開鎖。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科舉制度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古代科舉分文、武科 考試時間為三天考題量大且雜

古代的科舉考試,是每年一次嗎?

隋代開始科舉,唐朝完善科舉制度,但沒有規定具體的幾年一考;到宋代改革科舉,才有規定,宋代的科舉,最初是每年舉行一次,有時一、兩年不定。實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為三年一次。每年秋天,各州進行考試,第二年春天,由禮部進行考試。省試當年進行殿試。 下面以清代為例說明:

清代:秀才以前的童試等是不算科舉考試的,中秀才以後才又資格參加科舉考試。秀才每一年考一次,是選優的,每三年還要參加一次大的考試,叫“科試”,主要是為了推舉舉人考試的資格,通過這個考試的提名,便有資格參加在各省省城舉辦的舉人考試,一般是八月份,秋季舉行,所以又稱為秋闈;中舉後第二年二月在禮部舉行會試,又稱為禮闈,也就是春試,會試如果考中了,稱為貢士;中貢士以後的第二月,大概四月左右皇帝會在太和殿親自考試,考中後就是欽定的進士;進士分三甲錄取。第一甲賜進士及第,第二甲賜進士出身,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第一甲錄取三名,第一名俗稱狀元,第二名俗稱榜眼,第三名俗稱探花,合稱為三鼎甲。第二甲第一名俗稱傳臚。

古代的科舉為什麼三年才舉辦一次?有什麼講究?

古代科舉考試從隋初到光緒三十年(公元1904年),歷時一千多年。 原來,沒有固定的時間。 三年考試始於宋英宗,後來成為常態,並不斷延長。 從隋朝開始,科舉就是朝廷選拔人才的主要渠道和重要途徑。

在宋英宗以前,科舉考試是每年舉行一次,後來科舉考試不規律,有的幾年不考,有的幾年,隔年再考一次,沒有規律。 起初,進士等科目的錄取人數很少,因此通過科舉進入行列的學者數量非常有限。 宋太祖末年,每次只錄取一百多人。 宋太宗即位後,為博得士人擁戴,一次科舉錄取各類人500餘人。 此後,每次科舉考試,都有不少人被錄取。 尤其是明年的考試,錄取人數會增加。 北宋政權無計可施,大量招生是官吏過剩的重要原因之一。

宋英宗登基後,立刻意識到了這個問題。 因此,對科舉考試的招生人數和時間進行了改革。  “暫定法之前,率四分,取三分。禮部進士人數為三百人,明經各門弟子的進士人數均未超過。” 即科舉每三年舉行一次,總錄取人數不能超過600人。 要知道,古代科舉末選的人,都是可以當官的。 期末考試後,前三名直接授予官職,其他人也可以通過學習考核成為官,不像現在的考試,大學畢業後的自謀職業可以說是一攬子分配的結束。 在這種情況下,地方和的就業需求可以通過每三年舉行一次的科舉考試來滿足。 我們都聽過古代學者的稱謂,如:秀才、舉人等,這些稱謂對應的學者身份大相徑庭。 科舉考試在明清兩代得到了很好的發展。 當時的科舉考試主要有子科、鄉試、通科、宮試四個程式步驟。 通過考試的人的頭銜不同。

要想走完科考之路,就必須經過層層篩選,一年之內不可能走完。 三年的時間,不僅讓考生有充分的準備,同時朝廷也需要一定的時間和各級考試的安排。

科考幾年舉行一次

唐朝科舉與宋初科舉每年舉行一次,宋太宗時期改為每一年或二年舉行一次科舉考試。一直到英宗治平三年時“詔禮部三歲一貢舉”,自此三年一屆的科舉考試製度才被正式確定下來。宋朝科舉考第之制最初只分甲乙,後來考第之制分五等。

唐朝科舉與宋初科舉每年舉行一次,宋太宗時期改為每一年或二年舉行一次科舉考試。一直到英宗治平三年時“詔禮部三歲一貢舉”,自此三年一屆的科舉考試製度才被正式確定下來。宋朝科舉考第之制最初只分甲乙,後來考第之制分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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