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理由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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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 裁 申 請 書
申請人:(姓名) 性別:
出生: 民族:
戶籍所在地(或外國人註明國際):******************************* 聯絡電話:
確認有效的通訊 :***** 郵政編碼:
被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姓名)** 職務:
住所:********************************* 聯絡電話:
仲裁請求:
請求勞動仲裁委確認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之間存在事實勞動關係。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於***年**月**日到**公司上班,從事車隊司機的工作,被申請人未與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年**月初經車隊負責人**的安排,申請人當了車牌號為***車的司機。**年**月**日下午,在幫助修理工修此輛車時油箱著火申請人被燒傷了,工友把申請人送往**醫院,經該院診斷為頭面頸、軀幹、雙上下肢火焰燒傷33%,輕度吸入性損傷,右側第4、5掌骨骨折、尺橈關節脫位;左側橈骨遠端骨折、左側尺骨莖突骨折;雙上肢軟組織挫傷,在該醫院住院 224天。出事後申請人多次找***公司,該公司以各種不正當理由拒不理賠。
申請人去被申請人處工作以後,一直受該公司的統一管理,做公司給我安排的工作,向公司領取勞動報酬。依照《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12號)》的規定,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事實勞動關係。如今,被申請人以各種理由推脫責任,嚴重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申請人特向貴委申請仲裁,確認與被申請人之間的勞動關係。
此致
*******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附件:1.《仲裁申請書》副本 份
2.證據清單及有關證據材料 份
申請人:
年 月 日
2. 勞動仲裁的事實和理由怎麼寫才好 詳細格式(範例)如下:
申請人自2012年XX月XX日到被申請人處從事銷售工作,但至今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被申請人的做法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的規定,應承擔支付第八十二條規定的二倍的工資的法律責任。
2013年福月,被申請人將申請人轉往拓展部門工作,但在半個月後,被申請人竟以不適合該崗位以及屬於試用期間為由辭退申請人,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第二款“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的規定,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為此,特向貴委提出仲裁申請,請依法裁如所請。
此致
XXX市XXX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勞動仲裁”中相關法規的依據是:
1. 雙倍工資的理由是《勞動合同法》第82條的規定;
2. 要求支付工資的規定是《工資支付條例》;
3. 加班費的差額就說按《勞動法》的規定支付晚上的1.5倍,週六週日的雙倍就行的;
4. 法定節假日要求三倍工資,都是《勞動法》規定的。
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
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式,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除非當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否則超過法律規定的申請仲裁時效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3. 仲裁申請書中的"仲裁請求"與"事實和理由"怎樣寫1、“仲裁請求”,寫明申請人應當主張的要求,比如經濟補償金、工傷待遇、工資等;“事實和理由”,寫明發生勞動糾紛的原因,以及適用什麼法律的哪一條;如主張經濟補償金的,就適用《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2、、發生勞動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先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申請人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3、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八條 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4. 勞動仲裁的要求,事情和理由怎麼寫格式(範例)如下:
申請人自2012年XX月XX日到被申請人處從事銷售工作,但至今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被申請人的做法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的規定,應承擔支付第八十二條規定的二倍的工資的法律責任。
2013年福月,被申請人將申請人轉往拓展部門工作,但在半個月後,被申請人竟以不適合該崗位以及屬於試用期間為由辭退申請人,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第二款“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的規定,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為此,特向貴委提出仲裁申請,請依法裁如所請。
此致
XXX市XXX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勞動仲裁”中相關法規的依據是:
雙倍工資的理由是《勞動合同法》第82條的規定;
要求支付工資的規定是《工資支付條例》;
加班費的差額就說按《勞動法》的規定支付晚上的1.5倍,週六週日的雙倍就行的;
法定節假日要求三倍工資,都是《勞動法》規定的。
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
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式,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除非當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否則超過法律規定的申請仲裁時效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5. 勞動仲裁申請書事實和理由怎麼寫寫明事實和理由,應敘述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時間、地點、原因、事件、方式、手段和後果等,特別是要把引發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關鍵性事實客觀地交代清楚。還有何時入職、做什麼工作、約定工資。應敘述的全面而又簡潔。如不會寫,建議委託律師代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八條 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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