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中標準對待富農的政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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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解答:
1、富農所有之出租的小量土地,亦予保留不動;但在某些特殊地區,經省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得徵收其出租土地的一部或全部。
2、半地主式的富農出租大量土地,超過其自耕和僱人耕種的土地數量者,應徵收其出租的土地。
3、富農租入的土地應與其出租的土地相抵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 第六條 保護富農所有自耕和僱人耕種的土地及其他財產,不得侵犯。
富農所有之出租的小量土地,亦予保留不動;但在某些特殊地區,經省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得徵收其出租土地的一部或全部。
半地主式的富農出租大量土地,超過其自耕和僱人耕種的土地數量者,應徵收其出租的土地。
富農租入的土地應與其出租的土地相抵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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