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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報告意見型別

審計報告意見型別

標準的無保留意見:說明審計師認為被審計者編制的財務報表已按照適用的會計準則的規定編制。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存在需要說明的事項,對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及重大不確定事項等。保留意見:存在影響重大的錯報。否定意見:財務報表整體是不公允的或沒有按照適用的會計準則的規定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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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報告意見型別包括

審計報告意見型別包括如下:

審計意見型別分為標準無保留意見、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保留意見、無法表示意見和否定意見這五種,其中後四種均屬於非標準審計意見型別,即非標意見。

第一種,標準無保留意見,即“標準意見”。顧名思義,這種意見不會隨著各個公司行業的不同或自身特點的變化而變化。對於投資者而言,在五種審計意見型別中,標準意見對於財務報告的可信賴度給予了最高評分。

第二種,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對於財務報告的可信賴度仍然是正面的肯定。但相較標準意見而言,投資者在看到這類資訊時,應考慮強調事項段中所描述的不確定性(俗稱“風險”),並考慮是否契合自身的投資風險偏好。比較常見的強調事項包括但不限於:可持續經營存在重大不確定性。

第三種,保留意見對於財務報告的可信賴度給出了一定的負面評分。但審計師認為該負面事項對於財務報表的影響是可以量化的。所以,如果審計師發現財務報表存在重大錯報,但經與管理層和治理層溝通後,最終管理層未對財務報表進行更正,那麼,審計師會選擇出具保留意見,並對相關事項做出定性以及定量的描述。

這類意見不僅反映了財務報表所存在的問題和影響程度,從某程度上也可以反映出管理層和治理層對於這類問題的處理態度與解決問題方式。投資者在遇到這類審計意見時,需要謹慎再謹慎。

審計報告的四種意見型別

審計報告的四種意見型別: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無法(拒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1、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是最普通的審計報告。據國外文獻統計,註冊會計師出具的審計報告90%以上都是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我國的比例可能低一些,主要與企業的質量有關。如果註冊會計師認為會計報表符合合法性與公允性,沒有在審計過程中受到,且不存在應當調整或披露而被審計單位未予調整或披露的重要事項時,應當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在決定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時,如果認為審計報告不必附加任何說明段、強調事項段或修正性用語,註冊會計師應當出具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即標準審計報告。

2、保留意見適用於被審計單位沒有遵守國家釋出的企業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或註冊會計師的審計範圍受到。只有當註冊會計師認為會計報表就其整體而言是公允的,但還存在對會計報表產生重大影響的情形,才能出具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如果註冊會計師認為所報告的情形對會計報表產生的影響極為嚴重,則應出具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因此,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被視為註冊會計師在不能出具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的情況下最不嚴厲的審計報告。

3、只有當註冊會計師確信會計報表存在重大錯報和歪曲,以至會計報表不符合國家釋出的企業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未能從整體上公允反映被審計單位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註冊會計師才出具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註冊會計師應當依據充分、適當的證據,進行恰當的職業判斷,確信會計報表不具有合法性與公允性時,才能出具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據文獻統計,註冊會計師很少出具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4、只有當審計範圍受到可能產生的影響非常重大和廣泛,不能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以至無法確定會計報表的合法性與公允性,註冊會計師才可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無法表示意見不同於否定意見,它僅僅適用於註冊會計師不能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的情形。如果註冊會計師發表否定意見,必須獲得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無論無法表示意見還是否定意見,都只有在非常嚴重的情形下采用。

審計報告的意見型別

  我相信你對審計報告並不陌生,那麼你知道審計報告分哪幾個型別嗎?下面我就來告訴你哦!

  審計報告的意見型別

  一、無保留意見

  註冊會計師認為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符合合法性與公允性,沒有在審計過程中受到,且不存在應當調整或披露而被審計單位未予調整或披露的重要事項時,應當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二、保留意見

  被審計單位沒有遵守國家釋出的企業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或註冊會計師的審計範圍受到。當註冊會計師認為會計報表就其整體而言是公允的,但還存在對會計報表產生重大影響的情形,會出具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三、否定意見

  當註冊會計師確信會計報表存在重大錯報和歪曲,以至會計報表不符合國家釋出的企業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未能從整體上公允反映被審計單位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註冊會計師會出具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四、無法表示意見

  只有當審計範圍受到可能產生的影響非常重大和廣泛,不能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以至無法確定會計報表的合法性與公允性,註冊會計師才可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無法表示意見不同於否定意見,它僅僅適用於註冊會計師不能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的情形。如果註冊會計師發表否定意見,必須獲得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無論無法表示意見還是否定意見,都只有在非常嚴重的情形下采用。

  在某些情況下,註冊會計師可能通過增加一個強調事項段修正審計報告,而該事項在會計報表中得到更詳細的披露和廣泛的討論,增加這一強調事項段並不影響審計意見。因為從理論上講,在意見段之後增加強調事項段,並不對會計報表構成任何保留,也不影響審計意見的型別,只是增加資訊含量,提請會計報表使用者關注。

  附註:

  審計報告的編寫是一個系統的過程,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步驟的工作內容:

  (一)檢查審計任務的完成情況

  在編寫審計報告之前,對審計過程各階段,尤其是審計實施階段的工作完成情況進行全面的檢查是非常必要的。它是審計質量控制的一項重要內容。檢查的目的在於保證審計工作覆蓋了審計方案既定審計範圍的.全部內容,所有的審計步驟都被實施了。通常,一些較先進的內部審計組織通過核對“檢查清單”來完成這項工作。

  (二)暈後審閱審計工作底稿

  審計工作底稿是審計報告的基礎,在審計過程中,審計專案主管應該聯絡每一個具體階段或方面的工作,審閱工作底稿並簽署責任記錄,以保證每一具體的審計步驟都被有效地完成了並全部記錄於工作底稿之中。工作底稿的最後審閱一般由富有經驗的審計主管人員來完成。這次審閱要從根本上保證所記錄的內容足以支援審計報告的內容。

  (三)評估審計發現的重要性

  寫入審計報告的審計發現應該與目標的實現有著重要聯絡,能夠引起讀者的興趣和關注,換言之,報告中所陳述的事實和揭示的不良狀況應該具有重要性,能夠為讀者熟悉情況,改進工作提供有價值的重要資訊。在審計中,內部審計人員可能記錄了很多審計發現,其中可能有些與審計目標無關或關係不大,對審計意見和建設沒有多大影響。這種資訊出現在審計報告中會削弱審計報告的價值和作用。重要性評估意味著對審計發現的代表性、典型性和嚴重性進行分析,透過現象抓住其本質,有目的、有系統、有選擇地確定報告中的審計發現。

  (四)起草審計報告

  (五)與被審計單位討論審計報告初稿

  (六)修改審計報告並最後定稿

審計報告意見型別

審計報告意見的型別可以分為5種,分別是:標準的無保留意見、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保留意見、否定意見、無法表示意見。

審計是由國家授權或接受委託的專職機構和人員,依照國家法規、審計準則和會計理論,運用專門的方法,對被審計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經營管理活動及其相關資料的真實性、正確性、合規性、合法性、效益性進行審查和監督,評價經濟責任,鑑證經濟業務,用以維護財經法紀、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的一項性的經濟監督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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