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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景之治是指什麼

文景之治是指西漢漢文帝、漢景帝統治時期出現的治世。 文景時期,重視“以德化民”,當時社會比較安定,使百姓富裕起來。到景帝后期時,國家的糧倉豐滿起來了,府庫裡的大量銅錢多年不用,以至於穿錢的繩子爛了,散錢多得無法計算了。 [6] 隨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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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景之治是指西漢漢文帝、漢景帝統治時期出現的治世。漢初,因多年戰亂導致社會經濟凋敝,漢朝政府推行黃老之術,採取“輕徭薄賦”、“與民休息”的政策,生產日漸得到恢復並且迅速發展,出現了多年未有的穩定富裕的景象。

文景之治是指中國漢文帝、漢景帝統治時期,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出現的治世,並奠定了其後雄才大略的漢武帝將大漢盛世推上頂峰的基矗治是指治理,文景之治就是說漢文帝與漢景帝的治理,一般指盛世。 通常認為文景之治的主角是漢文帝與漢景帝。實際

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提升,漢朝的物質基礎亦大大增強。文景之治不僅是中國歷史上經濟文化飛速發展的一個偉大時代,同時也是為後來漢武帝征伐匈奴奠定了堅實物質基礎的養精蓄銳時期。

文景之治是指西漢漢文帝、漢景帝統治時期出現的治世。 漢初,因多年戰亂導致社會經濟凋敝,漢廷推崇黃老治術,採勸輕徭薄賦”、“與民休息”的政策。 漢文帝二年[1] 和十二年[2] 分別兩次“除田租稅之半”[3] ,文帝十三年,還全免田租。同時,對周邊

首先是農民負擔大大減輕。其次是人民富足,社會安定。第三,經濟發展,國家財政充實。由此可知,西漢以“文景之治”為標誌的太平盛世,是通過輕徭薄賦政策取得的。為農民建立平靜穩定的生產環境,把對農民生活生產活動的干擾降低到最小,保證農民的勞動得到穩定的報酬。

漢文帝劉恆是劉邦第四子,生於劉邦稱帝的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生母薄太后,為人謹敬,與呂后相安無事。高祖十一年(公元前196年),劉恆被封為代王。代為漢初封國,都城先在代縣(今河北蔚縣),後遷中都(今山西平遙西南),劉恆做代王達17年之久

文景之治是在漢朝統一王權的統治下,統治階級順應歷史發展,採取與時代相應的統治政策,這種治理思想符合當時社會的發展狀況,因而促進了的進步和經濟的繁榮,出現了中國歷史上有名的空前盛世。

文景之治是指西漢漢文帝、漢景帝統治時期出現的治世。 漢初,因多年戰亂導致社會經濟凋敝,漢廷推崇黃老治術,採勸輕徭薄賦”、“與民休息”的政策。 漢文帝二年[1和十二年[2] 分別兩次“除田租稅之半”[3] ,文帝十三年,還全免田租。同時,對周邊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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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景之治有什麼影響

文帝二年(前178年)和十二年(前168年)分別兩次“除田租稅之半”,即是租率最終減為三十稅一。文帝十三年,還全免田租。同時,對周邊敵對國家也不輕易出兵,維持和平,以免耗損國力。這就是輕徭薄賦的政策。

文帝生活也十分節儉,宮室內車騎衣服沒有增添,衣不曳地,帷帳不施文繡,更下詔禁止郡國貢獻奇珍異物。因此,國家的開支有所節制,貴族官僚不敢奢侈無度,從而減輕了人民的負擔。這就是休養生息的政策。

漢文帝重視農業,曾多次下令勸課農桑,根據戶口比例設定三老、孝悌、力田若干人員,並給予他們賞賜,以鼓勵農民生產。

隨著生產日漸得到恢復並且迅速發展,出現了多年未有的穩定富裕的景象。史稱:“京師之錢累鉅萬,貫朽而不可校。太倉之粟陳陳相因,充溢露積於外,至*不可食。”《漢書·食貨志》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提升,同時漢王朝的物質基礎大大增強,是中國皇權*社會的第一個盛世。文景之治是中國歷史上的經濟文化發展水平最高的盛世。文景之治也為後來漢武帝征伐匈奴奠定了堅實的物質基礎。

文景之治是什麼典故?

出於秦朝統治的殘暴和秦末連年戰爭,西漢建國之初社會經濟凋敝不堪,史載當時“白天子不能具醇駟,而將相或乘牛車,齊民無蓋藏”。漢高祖採用道家“無為而治”的黃老思想,實行“與民休息”的無為*。惠帝、呂后時期(前194—前180)丞相曹參沿襲蕭何輔佐漢高祖的成規,“舉事無所變更”。到了文帝、景帝時(前179—前141)繼續“與民休息”,使生產逐漸得到恢復和發展,史稱“文景之治”。

劉恆,劉邦中子,高帝十年(前196)立為代王。丞相陳平、太尉周勃等人平定諸呂叛亂後,為了恢復*局面的穩定,宗室大臣們經過反覆慎重謀議,決心迎立“仁孝寬厚”的代王為帝,是為漢文帝,“天下諸侯萬民皆以為宜”,可謂是眾望所歸,劉恆在位凡二十三年。劉啟(前189—前141)文帝太子。公元前157年即位,是為漢景帝,在位十六年。

漢文帝即位後,結束了諸呂篡權所造成的混亂狀態,在高、惠著力恢復農業生產,安定社會秩序的基礎上,採取“輕徭薄賦”、“約法省禁”的措施。

一、減免田租算賦。秦時,收大半之賦,文帝實行“減省租賦”。文帝前二年(前178)和前十二年曾兩次實行減收“今年田租之半”,即由漢初的十五稅一,減為三十稅一;從文帝十三年以後直到他死前的十一年間,又下詔完全免收田租。景帝元年,復收田租之半,即三十稅一;並明文規定田租為三十稅一,以後相沿不變。文帝時,算賦(人頭稅)也由每年百二十錢減為四十錢。

二、減輕徭役。文帝二年下詔“務省繇(同徭)費以便民”,把原為一年服役一個月,改為“三年而一事”。同年詔令列侯之國,因“列侯多居長安,邑遠,吏卒給輸費苦”,令列侯回到自己的封國,可減輕關東漕送京師之苦。又可減少地方徭役、衛卒。景帝二年(前155),又將秦時十七歲傅籍為公家服徭役的制度改為二十歲始傅(著於《漢律》的傅籍年齡為二十三歲,是武、昭時事)。

三、提倡節儉。史稱“孝文即位二十三年,宮室苑囿車騎服飾,無所增益”。“損食膳,不聽樂”,,欲建一座露臺,召來工匠估算,需用黃金一百斤。文帝認為“百金,中人十家之產也,吾奉先帝宮室,常恐羞之,何以臺為”!遂取消營建計劃。他屢次下詔禁止郡國貢獻,奇珍異物。平時身著黑色厚繒,所幸慎夫人“衣不曳地,帷帳無文繡”,“以示敦樸,為天下先”。

四、重農抑商,人粟拜爵。文帝對發展農業生產非常重視,曾經多次釋出詔令勸農說“農,天下之大本也,民所恃以生也”,“道民之路,在於務本”,“農,天下之本,務莫大焉”(治理國家沒有比它更重要)。具體辦法是“驅民地著”,把農民束縛在土地上,嚴格戶籍制度,不許遷徙。同時實行貴粟政策來打擊商人、高利貸者對農業經濟的破壞。他接受*家晁錯“貴粟”的主張。為了提高谷價,不使穀賤傷農,晁錯向文帝提出“人粟拜爵”的建議,准許富人(主要是商人)用糧食換取國家的爵位。晁錯認為,這一辦法實行後,邊境和郡縣的積粟(糧食儲存)都可以得到充足保證,這樣就有條件免除天下田租。人粟拜爵辦法的實行,使農民的處境可以暫時得到改善。

五、平獄緩刑。在恢復經濟的同時,“懲惡亡秦之政,論議務在寬厚”,施行“約法省禁”的政策,廢除了一些沿襲秦律的嚴刑苛法。秦代法律規定,罪人的父母、兄弟、姐妹、妻子和子女都要連坐,重者處死,輕者沒人為官奴婢,稱為“收孥相坐律令”。文帝元年下詔廢除。又十三年,齊太倉令淳于意有罪當刑。其少女緹縈上書曰:“妾傷夫死者不可復生,刑者不可復屬(聯接),雖後欲改過自新,其道無由。妾願沒人為官婢,以贖父刑罪,使得自新。”文帝憐悲其意,下令廢除黥、劓、刖,改用笞刑代替,景帝時又減輕笞刑。文帝時許多官吏斷獄從輕,持政務在寬厚,但責大指,不求細苛,因此有“刑罰大省,至於斷獄四百,有刑措之風”,及“平獄緩刑,天下莫不說(同悅)喜”,“犯者寡”之說。

大猩猩六、改革吏治,任用賢良。文帝主張用廉者、長者為吏,從中央到地方,從大臣到一般官吏,多用長者廉者為吏。文帝時大膽起用有膽識、有能力的新人,其中最突出的例子是對張釋之、周亞夫的任用。張釋之,初以貲為騎郎,十年不得調。後因論述“秦失漢興”顯出其*見解;面折廷爭,執法不阿顯出其*品德而受到文帝賞識,被提升至廷尉,成為“天下名臣”。而周亞夫,原為河內守,為防備匈奴被任命為將軍駐軍細柳。文帝勞軍時,見其治軍嚴明,讚歎為“真將軍”,臨終還對太子說“即有緩急,周亞夫真可任將兵”。不出文帝所料,景帝時吳楚七國叛亂,即由亞夫平定。文帝還廣泛吸收地主階級中的有識之士參與管理政事,他即位第二年,即下詔“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者,以匡朕之不逮”。以後又詔舉賢良文學士,並親覽對策。他還防止寵臣弄權和外戚掌權。他任用賢良這就改變了一代吏風,使他的各項措施得以順利實施。

西漢初年“大侯不過萬家,小者五六百戶”,到了文景之世“流民既歸,戶口亦息,列侯大者至三四萬戶,小國自倍,富厚如之”,戶口繁殖如此迅速,而糧價亦大大降低,“谷至石數十錢,上下饒羨”。經過勞動人民幾十年的辛勤勞動,到景帝末和武帝初,國家已較富庶,“非遇水旱之災,民則人給家足,都鄙廩庾皆滿,而府庫餘貨財。京師之錢累鉅萬,貫朽而不可校;太倉之粟,陳陳相因,充溢露積於外,至*不可食”。可見文帝、景帝在治理封建國家中是有業績的。封建史家對此曾給予高度評價。司馬遷說“文帝時,會天下新去湯火,人民樂業,因其欲然,能不擾亂,故百姓遂安”。班固說“吏安其官,民樂其業,畜積歲增,戶口寢息。風流篤厚,楚罔疏闊”。司馬光說“是以海內安寧,家給人足,後世鮮能及之”。

但是,我們也應看到,文、景時期的“與民休息”政策,其實質是為了保護地主階級長治久安而採取的一種調節政策,是地主階級在特定歷史條件下對農民實行的一種權宜之計,客觀上卻在一定程度上符合了農民進行生產的要求,因而使社會經濟得到恢復和發展。

什麼是文景之治?

西漢文帝、景帝兩代40年左右的時間,*穩定,經濟生產得到顯著發展,歷來被視為封建社會的“盛世”,史稱“文景之治”。光武中興

公元25年,劉秀定都洛陽,建立東漢政權。建武二年至十五年(公元26~39年),劉秀先後頒佈了一系列釋放奴婢的詔令。恢復西漢較輕的田稅制,實行三十稅一。遣散地方軍隊,廢除更役制度,組織軍隊屯墾。簡政減吏,裁併400多縣。赦免刑徒為庶民,用於邊郡屯田。建武十五年,下令度田、檢查戶口,加強封建國家對土地和勞動力的控制。加強中央集權,對功臣賜優厚的爵祿,但禁止他們干政;排斥三公,加重原在皇帝左右掌管文書的尚書之權,全國政務經尚書檯總攬於皇帝,在地方上廢除掌握軍隊的都尉。這種種措施,使東漢初年出現了社會安定、經濟恢復、人口增長的局面,因此劉秀統治時期,史稱“光武中興”。

文景之治是什麼時期?

班彪班固父子作《漢書》時提到“周雲成康,漢言文景”,也就是說將漢朝的文帝、景帝與周朝的成帝、康帝相提並論,都給予肯定。文景之治是中國歷史上漢朝在漢文帝和漢景帝治理時期,是中國歷史相對開明、發展順利的階段。

漢朝初年,封侯國的君主只食邑而不理民政,並且和中央鬧獨立,從劉邦到呂后,都做了消滅異姓功臣的種種努力。但呂后不僅不擇手段地殺害功臣,而且以和自己同姓的呂產為相國、呂祿為上將軍,還封了呂氏三王,與朝內大臣和朝外諸王矛盾重重,釀成“諸呂之亂”。文帝劉恆是在滅掉呂家勢力之後而登基的,漢朝帝業穩定的局面才開始形成。文帝在位23年,傳位於兒子劉啟,是為景帝,在位16年。從公元前179年到公元前141年,一共39年的時間,是漢朝政局“正規化”的時期,兩帝都採取輕刑法,減賦稅,親儒臣,求賢良,“掃除繁苛,與民休息”。在賦稅徭役制度之外製止各種額外徵調,不許干擾和影響農民生產。文、景時期,幾乎沒有徵發農民築城、建宮殿、修墳墓及其他勞役。文帝曾兩次宣佈減當年田租率為三十稅一,有時還免除全部田租。景帝以後,基本確立了三十稅一的田租率。農業經濟獲得恢復與發展,國庫盈溢。更新法制,是文、景兩帝針對秦朝嚴刑峻法和酷吏*而作出的重大改變,尤其是刑法大為寬鬆。文、景兩帝,重視與匈奴和親,減輕了匈奴對北部邊境地區的襲擾,使人民得到一定程度的休養生息。在朝政中,他們注意虛心納諫,重用直臣。漢文帝採納賈誼“移風易俗”的主張,倡導清明儉樸之風,抑制奢靡*之氣,把倡儉抑奢作為根本政策長期推行。郡縣罷獻、侯國罷貢制度;列侯回封地就食;裁減官員,解散中樞警衛部隊;皇家苑囿散為農田,御用的馬匹轉給驛站,甚至將各種法令定期向民眾宣講。儉樸之風在景帝時期得以繼續。“文景之治”為漢武帝的盛世奠定了基礎。

文景之治,是什麼?

文景之治是指西漢在漢文帝漢景帝時期採取無為而治的黃老思想來治國的時期,文景之治使西漢的生產力得到了恢復。

標籤: 文景之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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